辭職違法嗎
1. 公司有權不讓員工辭職嗎這樣做犯法嗎該怎麼辦
公司沒有權利不讓員工辭職的,員工要辭職只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就可以了,不讓辭職的行為是犯法的,如果公司不讓辭職,可以聯系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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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 擅自離職違法嗎
擅自離職是違法的,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辭職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 強制離職犯法嗎
1,強制離職不犯法,但可能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單位未違反法律法規情況下:
(1)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就可以離職,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離職。
(2)如果和單位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剩餘服務期內的損失。
3,如果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單位有拖欠工資、不按時繳納社保、違法用工等情況,可以隨時通知單位離職。
4,《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直接離職的話違法嗎
不違法,老闆沒和你簽合同的行為是他違法了,你是可以告他的
5. 辭職時不交接犯法嗎
廣東胡律師回答:
你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先此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只要你不會牽扯到貴單位的商業機密或離職導致貴單位受到什麼嚴重的經濟損失,他們也找不到你什麼麻煩,不過奉勸你作為一個有職業道德的文明人,還是不要與貴單位的領導一般見識,還是把該交接的交接好,因為那是你的職責。
6. 離職怎樣做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辭職違法嗎擴展閱讀
員工離職注意事項:
1、在協議中明確誰申請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則需要向員工支付一年一個月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問題處理
如果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根據《最高院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所以,只要雙方能關於經濟補償金達成一致,不是按法律規定的標准履行的,也可認為有效。
3、補償項目項目處理
協議中最好能羅列全部的補償項目,或者有「包括但不限於」以及「以後再無其他爭議」等表述,以便一次性全部解決。
7. 辭職後還能投訴公司的違法做法嗎
可以的,雖然人辭職了不在那個公司,但是只要了解那個公司違專法的具體情況,掌握屬那個公司違犯法律的時間地點人事,有事實證據,或者有線索,就可以去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這是正當的事情,是應該得到鼓勵和表揚的正義的行為。至於「寬容、善待」,那是把所有的違法事件依法處理完畢之後,看具體情況,有無必要做,那是後話的了
8. 員工集體辭職違法嗎
不違法。勞動者辭職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不需要單位同意和批准,30天後就可以離職,與是否集體辭職沒有任何關系。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單位首先應當從自身去尋找原因。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而直接不上班,那麼對單位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單位需要舉證)的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酌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