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紀執法領域違規用權
『壹』 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是什麼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0年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十一五」規劃順利完成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對於保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今年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狠抓落實,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保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四中全會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進一步明確任務要求。要認真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央關於《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的落實。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於牽頭抓的工作,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方案,建立相關制度,出台具體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對於協助抓的工作,要切實加強溝通和配合,積極主動地完成承擔的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促進《決定》部署任務的落實。
加強對中央關於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要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結構調整、自主創新、「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搞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總結借鑒「廉潔奧運」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整合監督資源,突出工作重點,通過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增強實效,不斷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做到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執行政治紀律,嚴禁公開發表或散布同中央的決定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二)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要求新舉措,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當前,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厲懲處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深入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在堅決懲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准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依法查處中資企業在國(境)外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國內地的商業賄賂行為。嚴肅查辦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完善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有關依紀依法辦案和安全文明辦案的規定。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和治本功能。
2.認真落實並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舉措,反映了群眾的熱切期望。要修訂完善《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領導幹部要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健全相關制度規定,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3.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整治奢靡之風。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執行中央的有關文件精神,著力抓好以下工作:(1)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支出,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鞏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長效機制。(2)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幹部配置用車,積極穩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3)進一步規范和改革公務接待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聯誼活動等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4)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違反規定購建、裝修辦公用房。(5)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認真抓好落實。
4.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對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及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物資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監督機制。加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力度,並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堅決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工作。
5.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工作。推行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是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在黨的基層組織全面推行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加強黨務公開工作聯系點建設,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價、激勵懲處、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黨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逐步推進黨的地方組織黨務公開。
6.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互聯網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渠道。要落實和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有關規定,健全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發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要注重對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網路輿論熱點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對重大案件適時公布信息。加強正面引導,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手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的新途徑,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這些工作是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建設的迫切願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氣力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實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著力解決黨員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的改進,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加大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堅決糾正脫離群眾的不良風氣,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定期下訪、及時閱處群眾來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限時辦結。大力整治文風會風,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范圍,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經費、規模。堅決糾正違背求真務實精神的現象,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治懶治庸力度,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把黨性分析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幹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風,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各級紀委要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導領導幹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風,及時發現和糾正少數領導幹部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征地拆遷、食品葯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葯劣葯行為,嚴格落實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保護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誠信建設,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認真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規范職務消費;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國有企業權力運行制衡約束機制;加強對企業重要經營領域和關鍵管理環節的監督,不斷深化企業效能監察工作。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解決虛報浮誇、與民爭利等問題,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加強高等學校、公用事業單位、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探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途徑和方法。
(四)強化教育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促使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深入開展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強對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的宣傳,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
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抓緊完善配套制度。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巡視工作。中央巡視組要在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的同時,繼續有選擇有重點地對中央金融單位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進行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要繼續把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作為巡視重點,有選擇地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的巡視。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幹部,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繼續加強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認真執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況的規定。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深化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加強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績效管理制等制度,促進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認真執行中共中央即將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完善領導幹部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糾正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在集資建房、低價購房、多佔住房等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規范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的從業行為,不得違反規定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單位領取報酬。規范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准入制度,加強對其資金管理。
(五)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幹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對新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審批事項開展聽證。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規范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防止和糾正「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等問題,嚴厲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公正廉潔執法,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行為。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完善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抓緊出台政府投資條例,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推進反洗錢和徵信體系建設。完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加強對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注重廉政風險防範,充分發揮國家預防腐敗機構的作用。繼續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
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要以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重點,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強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對現有法規制度要及時清理,過時的要廢止,有缺陷的要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認真總結基層創造的經驗,推廣一批群眾關注、切實可行的制度。要採取有力措施,扎實抓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完善執紀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三、以奮發進取精神和求真務實作風,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
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艱巨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銳意進取、真抓實干,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要認清形勢、把握大局,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准確把握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已經取得的顯著成效,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又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的嚴峻形勢,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激勵鬥志、堅定決心,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向前進。要深入調研、把握規律,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層,注重實踐,認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設深層次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鮮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深化對反腐倡廉建設特點規律的認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堅持科學理論指導,切實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能力,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體制機制制度創新,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緊密結合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積極探索運用管理學、組織學、心理學等現代科學方法和信息網路等現代科技手段,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二)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形成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並自覺承擔起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協調各方力量,推動工作落實。要適時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責任制報告制度,將執行責任制情況定期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黨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業務工作,抓好所承擔的反腐倡廉任務的落實,抓好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反腐敗協調機制和相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部門之間經常通報情況、交換意見,做到密切配合、優勢互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對工作部署特別是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為完成全年各項任務提供組織保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鞏固和拓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認真總結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的成效和經驗,建立加強自身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著眼建設學習型紀檢監察機關,把思想理論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拓寬學習領域,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切實增強學習效果;強化實踐鍛煉,努力掌握和運用紀檢監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識、新經驗,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配備,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領導班子,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和合力;完善領導班子工作機制、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定期務虛制度,加強對紀檢監察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繼續加大輪崗、掛職、交流力度,加強幹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專業化水平。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加強非派駐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地方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探索充分發揮鄉鎮紀律檢查職能作用的有效辦法;加強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要切實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解決自身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方面發揮表率作用。堅持從嚴管幹部、從嚴帶隊伍,強化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督促幹部秉公用權、嚴格自律。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牢固樹立接受監督意識,主動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秉公執紀,勤奮工作,樹立紀檢監察幹部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貳』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規定:
1、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
2、黨紀面前一律平等。
3、實回事答求是。
4、民主集中制。
5、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6、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2)執紀執法領域違規用權擴展閱讀
黨員處分的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叄』 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表現在哪些方面
關於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表現在哪些方面的問題,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李增亮律師回復如下:
一、當前腐敗案件的特點
(一)腐敗的主體呈多元化、家族化。多元化突出表現在:「公賄」現象(公對公賄賂)、集體截留、私分公款、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集體以權謀私。此類案件一般涉及人員眾多,權位重大,呈金字塔式縱向發展,橫向蔓延,作案主體職位高,黨政一把手腐敗案件增多;垂直系統的領導幹部腐敗增多。家族化突出表現在:主要是一些領導幹部表面上清正廉潔,暗地裡卻唆使、縱容、默許自己的親屬大肆收受賄賂,或者由親屬開公司、辦實體,自己隱居幕後操縱,利用手中權力(影響力)為其牟取暴利。
(二)腐敗的領域呈多樣化、復雜化。黨政機關仍是重災區,但其他領域呈蔓延之勢,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民團體中涉案人員比例不低。從涉嫌的罪名看,涉嫌受賄的公職人員最多,隨後分別是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突出表現在:公權部門的公款消費、公產創收、接受「奉供」和亂收費等行為;商業領域的商業賄賂,在項目審批中的明碼回扣、串通投標等,形成商業運作的「潛規則」;性賄賂呈上升趨勢,「權色交易」和「權錢交易」並駕齊驅。據有關統計披露,近年來在被查處的貪官中95%的人都有「情婦」;在企業改制中利用企業改制、重組,侵吞、竊取、私分、轉移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在教育領域,挪用教育經費、高考舞弊、冒名頂替上大學、買賣文憑等;在醫療衛生領域,葯價回扣、收受紅包,造成群眾就醫難、看病難,醫患關系緊張;組織人事方面,招工招干、職稱聘任、參軍、調動、分配、安置、提拔等環節,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紀違法現象;截留、挪用、私分、國家各種專項資金的情況比較普遍。
(三)腐敗的方式呈「合理化」、「合法化」。腐敗對象在實施違紀違法行為時總是藉助冠冕堂皇的理由,打著合理合法的借口,使人很難明辨是非。搞地方保護,理由是保護投資環境;搞「一言堂」,理由是民主集中制等等。這些顛倒謬論,混淆是非黑白的不正常現象,正是那些腐敗分子運用荒謬理論武裝的結果,很有迷惑性。違紀違法人員主觀方面的自我保護功能不斷增強,違紀違法前他們打著「公平」、「合法」的旗號執行職務,理所當然的不易受到阻礙;違紀違法過程中他們實施的是以權謀利、將公權暗化為私權,可以騙取領導和同事的支持;違紀違法後他們往往利用職權地位所形成的影響,公開或秘密地對抗執紀執法部門的調查,利用錯綜復雜的關系網路進行開脫罪責,千方百計地掩飾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
(四)腐敗手段呈隱蔽化、智能化。腐敗主體一般文化水平較高、閱歷較為豐富,有的還熟悉電子信息技術,對自己職務范圍的情況熟悉,深知本行業管理體制和機制中的漏洞,以權謀私的行為方式越來越隱蔽,規避法紀的手段越來越狡猾。作案方式由利令智昏、不計後果的「沖動」型,轉變為處心積慮、預謀在先的「智能」型。
(五)腐敗形勢呈「兩個易發多發」。從我省和我市的情況看,突出表現為「兩個易發多發」:一個是,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仍然易發多發;另一個是,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仍然易發多發,尤其是征地拆遷、集體「三資」、惠農補貼、城鄉低保資金發放等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比較突出。
觀點自白銀市紀委副書記 楊天進的《當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原因及對策 》。
『肆』 如何加強行政執法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一是思想認識要有新提升。「四種形態」是對紀委履職理念的重大創新,是深化「三轉」的方向引領。要在監督執紀實踐中,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首先在思想認識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紀委的職責回歸到黨章的要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體現紀律檢查的特質。衡量紀委履職理念和成效的標准,關鍵看是否有利於喚醒全體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是否真正做到管黨從嚴、治黨有效。我們既要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強化不敢腐的氛圍,又要持續探索遏制腐敗的治本之策,加強紀律建設,強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當前,要以新《准則》和《條例》的頒布為契機,形成學習宣傳黨規黨紀的濃厚氛圍,教育黨員幹部既要堅持理想信念和宗旨這條「高線」,對黨忠誠、敢於擔當,又要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干凈做事。
二是執紀方式要有新轉變。紀律審查是紀委的主要職責,「四種形態」為紀律審查提供了基本規范。要按照「四種形態」的要求,明確執紀重點,規范執紀流程,轉變執紀方式,提升執紀效果。在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都要以「四種形態」為標准,進行分類處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談話提醒制度,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關口前移。紀律審查既要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也要重視審查輕微違紀行為,逐步加大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比重。要加強紀律審查信息化建設,及時分析「四種形態」結構特點,研判反腐敗形勢,提出對策舉措。還要看到,「四種形態」並不是要在數量層面放緩反腐敗的節奏,它凸顯的是對違紀行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違紀,動輒則咎,「四種形態」才能從理念變為現實。
三是監督舉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監督,是落實「四種形態」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監督到位、「觸角」靈敏,才能做到有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有效阻斷違紀進程,使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成為極極少數。要全面開展專項巡查工作,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輿情反映及明查暗訪中發現違規違紀線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深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進一步改革縣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確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責主業上來。深入推進派出機構改革,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創新監督方式,把派出機構的權威和優勢充分發揮出來。要加強對黨政正職的監督,完善土地出讓、工程建設、資金分配、幹部選拔任用等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用紀律鎖緊制度的籠子,讓心存僥幸者不敢妄為。
四是「兩個責任」要有新突破。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是對紀委監督責任的要求,也是對黨委主體責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監督責任和主體責任的要求,貫穿於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生活紀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明確責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職責范圍內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要嚴肅問責;對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四風」問題突出的,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失察失管的,也要進行責任追究。問責追究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措施,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讓「四種形態」貫穿於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
『伍』 2010年兩會出台哪些反腐倡廉規定
2010年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十一五」規劃順利完成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對於保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今年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的作風建設,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狠抓落實,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保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四中全會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進一步明確任務要求。要認真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央關於《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的落實。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於牽頭抓的工作,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方案,建立相關制度,出台具體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對於協助抓的工作,要切實加強溝通和配合,積極主動地完成承擔的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促進《決定》部署任務的落實。
加強對中央關於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要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結構調整、自主創新、「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搞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總結借鑒「廉潔奧運」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整合監督資源,突出工作重點,通過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增強實效,不斷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做到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執行政治紀律,嚴禁公開發表或散布同中央的決定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二)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要求新舉措,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當前,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厲懲處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深入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在堅決懲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准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依法查處中資企業在國(境)外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國內地的商業賄賂行為。嚴肅查辦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完善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有關依紀依法辦案和安全文明辦案的規定。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和治本功能。
2.認真落實並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舉措,反映了群眾的熱切期望。要修訂完善《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領導幹部要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健全相關制度規定,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3.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整治奢靡之風。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執行中央的有關文件精神,著力抓好以下工作:(1)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支出,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鞏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長效機制。(2)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幹部配置用車,積極穩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3)進一步規范和改革公務接待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聯誼活動等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4)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違反規定購建、裝修辦公用房。(5)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認真抓好落實。
4.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對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及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物資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監督機制。加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力度,並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堅決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工作。
5.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工作。推行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是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在黨的基層組織全面推行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加強黨務公開工作聯系點建設,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價、激勵懲處、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黨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逐步推進黨的地方組織黨務公開。
6.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互聯網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渠道。要落實和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有關規定,健全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發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要注重對反腐倡廉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網路輿論熱點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對重大案件適時公布信息。加強正面引導,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手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的新途徑,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這些工作是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建設的迫切願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氣力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實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著力解決黨員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的改進,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加大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堅決糾正脫離群眾的不良風氣,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定期下訪、及時閱處群眾來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限時辦結。大力整治文風會風,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范圍,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經費、規模。堅決糾正違背求真務實精神的現象,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治懶治庸力度,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把黨性分析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幹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風,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各級紀委要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導領導幹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風,及時發現和糾正少數領導幹部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征地拆遷、食品葯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葯劣葯行為,嚴格落實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保護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誠信建設,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認真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規范職務消費;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國有企業權力運行制衡約束機制;加強對企業重要經營領域和關鍵管理環節的監督,不斷深化企業效能監察工作。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解決虛報浮誇、與民爭利等問題,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加強高等學校、公用事業單位、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探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途徑和方法。
(四)強化教育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促使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深入開展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強對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的宣傳,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
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抓緊完善配套制度。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巡視工作。中央巡視組要在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的同時,繼續有選擇有重點地對中央金融單位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進行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要繼續把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作為巡視重點,有選擇地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的巡視。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幹部,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繼續加強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認真執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況的規定。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深化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加強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績效管理制等制度,促進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認真執行中共中央即將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完善領導幹部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糾正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在集資建房、低價購房、多佔住房等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規范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的從業行為,不得違反規定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單位領取報酬。規范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准入制度,加強對其資金管理。
(五)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幹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對新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審批事項開展聽證。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規范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防止和糾正「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等問題,嚴厲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公正廉潔執法,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行為。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完善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抓緊出台政府投資條例,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推進反洗錢和徵信體系建設。完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加強對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注重廉政風險防範,充分發揮國家預防腐敗機構的作用。繼續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
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要以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重點,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強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對現有法規制度要及時清理,過時的要廢止,有缺陷的要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認真總結基層創造的經驗,推廣一批群眾關注、切實可行的制度。要採取有力措施,扎實抓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完善執紀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三、以奮發進取精神和求真務實作風,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
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艱巨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銳意進取、真抓實干,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要認清形勢、把握大局,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准確把握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已經取得的顯著成效,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又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的嚴峻形勢,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激勵鬥志、堅定決心,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向前進。要深入調研、把握規律,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層,注重實踐,認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設深層次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鮮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深化對反腐倡廉建設特點規律的認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推動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堅持科學理論指導,切實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能力,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體制機制制度創新,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緊密結合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積極探索運用管理學、組織學、心理學等現代科學方法和信息網路等現代科技手段,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二)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形成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並自覺承擔起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協調各方力量,推動工作落實。要適時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責任制報告制度,將執行責任制情況定期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黨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業務工作,抓好所承擔的反腐倡廉任務的落實,抓好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反腐敗協調機制和相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部門之間經常通報情況、交換意見,做到密切配合、優勢互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對工作部署特別是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三)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為完成全年各項任務提供組織保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鞏固和拓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認真總結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的成效和經驗,建立加強自身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著眼建設學習型紀檢監察機關,把思想理論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拓寬學習領域,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切實增強學習效果;強化實踐鍛煉,努力掌握和運用紀檢監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識、新經驗,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配備,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領導班子,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和合力;完善領導班子工作機制、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定期務虛制度,加強對紀檢監察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繼續加大輪崗、掛職、交流力度,加強幹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專業化水平。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加強非派駐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地方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探索充分發揮鄉鎮紀律檢查職能作用的有效辦法;加強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要切實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解決自身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方面發揮表率作用。堅持從嚴管幹部、從嚴帶隊伍,強化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督促幹部秉公用權、嚴格自律。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牢固樹立接受監督意識,主動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秉公執紀,勤奮工作,樹立紀檢監察幹部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陸』 《條例》中對違反哪些六大紀律的行為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新修訂的《條例》,著力於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全面系統地梳理了黨章中有關紀律的要求,並體現在具體的規定中。與原《條例》相比,新修訂的《條例》中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類違紀行為的規定,均新增了體現黨章要求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政治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三條規定的黨員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的要求,新增了對「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和「對抗組織審查」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十五條規定的「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的黨組織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要求,新增了對「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組織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十五條規定的「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的要求,新增了黨組織「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三條關於黨員應當履行「對黨忠誠老實」義務的規定,新增了對「不按規定請示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三條「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的規定,新增了對「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廉潔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三十四條「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的規定,將原《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8個禁止」「52個不準」的規定大都吸納到新修訂的《條例》中。根據黨章第二條關於「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的規定,新增了對「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謀求特殊待遇」「違反規定自定薪酬和濫發津補貼」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群眾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三條關於黨員應當履行的「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義務的規定,新增了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對群眾正當訴求能解決而不解決、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八條每個黨員都必須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的規定,新增了對「違反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公開規定,侵犯群眾知情權」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三十四條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樹立正確政績觀」的規定,新增了對「不顧群眾意願,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工作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三十一條對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的規定,新增了對「不按照規定給予處分」「不按照規定落實處分決定」「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二條關於「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的規定,新增了對「黨員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審批等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根據黨章第三條規定的黨員應當履行的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義務,新增了對「泄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的秘密」「私自留存黨組織的資料」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在生活紀律方面,根據黨章第三條規定的黨員應當履行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等義務,新增了對「奢靡之風、享樂主義、追求低級趣味行為」和「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柒』 《條例》中對違反哪些六大紀律的行為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條例》中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群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和違反生活紀律這六大紀律的行為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1、違反政治紀律行為
發表危害黨的言論等行為、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等行為、損害中央權威、妨礙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實施行為、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組織和參加迷信活動行為、叛逃及在涉外活動中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行為、違反政治規矩等行為。
2、違反組織紀律行為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等行為、侵犯黨員權利行為、違反組織工作原則等行為、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在國(境)外擅自脫離組織等行為。
3、違反廉潔紀律行為
以權謀私行為、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行為、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行為、違反工作生活待遇規定等行為、違反佔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為、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定行為、權色交易等行為。
4、違反群眾紀律行為
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漠視群眾利益行為、侵佔群眾知情權等行為。
5、違反工作紀律行為
黨組織失職行為、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行為、失泄密行為、違反外事工作紀律等行為。
6、違反生活紀律行為
生活奢靡行為、違反家庭倫理和社會公德等行為。
(7)執紀執法領域違規用權擴展閱讀
1、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2、黨的紀律處分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參考資料來源:共產黨員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捌』 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分類處理
不知道你需要哪個層次的分類處理辦法,下面是節選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的監督檢查方面的內容,要寫文章可略作修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強化科學執紀理念方面
一方面,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紀為民的理念,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緊緊圍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開展工作,認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另一方面,要把監督幹部同信任幹部、激勵幹部結合起來,注意區分違紀與工作失誤的界限,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創造一個能夠放心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要強化懲防並舉的理念。堅決懲治腐敗這一手一定要硬,有效預防腐敗這一手一定要強。
二、優化發展環境方面
一要營造政令暢通的政務環境,必須加強幹部執政力建設,在公務員推行「接受任務不找借口,執行任務不講困難,完成任務追求圓滿」的執行理念。加強對幹部執行力的監督,解決「中梗阻」和亂執行問題。必須健全以強化執行力為導向的考評和激勵機制,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 考核評價體系,實現考評結果與幹部評先樹優、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等管理環節緊密銜接,加大獎優罰劣的力度和幅度,激發廣大幹部的工作熱情和創造活力。必須切實強化工作問責,認真落實《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定下的目標任務,要進行細化、實化、量化,使每項工作有目標進度、有效果要求、有專人負責。二要營造完善便民的服務環境。加快電子監察網路化建設的進程,大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建設,推廣擴大內需電子監察系統,把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社保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處罰等重要事項納入電子監察范圍,實行流程監控,自動預警、跟蹤督辦。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細化崗位責任、優化工作流程、規范自由裁量。三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大誠信建設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進行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廣大群眾自覺遵守。
三、項目建設方面
一是前移監督環節。配合審查前期項目是否合法合規,建設項目的決策是否民主、科學,項目審批核準是否符合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是否符合許可時限,有無違法違規行為等。二是加強協調配合。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中央的政策措施,管好用好投資,推進項目建設。經常與有關部門溝通信息、會商情況,交換意見,及時了解掌握投資計劃下達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增強監督工作的全力和實效。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保證項目建設進度順利。督促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做到每個項目、每筆資金才有責任部門,每個環節都有人負責。轉變項目管理的理念,完善制度,注重細節,嚴格按制度辦事,努力促進項目建設從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督促有著部門嚴格履行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程序,嚴格執行土地、環保、〔節能等政策和管理規定。開展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情況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嚴格土地審批和供應建設用地,堅決糾正違規辦理用地手續和立項審批手續、違規發放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行為。開展擴大內需項目執行節能減排政策情況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規審批或核准立項,特別是借機上馬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等問題。
四、糾風治亂方面
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加強對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各類涉農建設項目、惠農各項補貼、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督,確保把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實到村組、落實到農戶。解決民生工程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加強對城鎮下崗人員和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新農村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等中央關於保障民生重大決策部署和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確保人民群眾應得的實惠「不縮水」。解決損害群眾和企業利益的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嚴肅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徵收徵用和房屋拆遷吵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制止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等行為,減輕企業負擔。強化對社保基金、慈善基金和扶貧救災等專項資金的監管,加強對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繼續治理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治理公共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治理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消費權益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五、化解糾紛,維護穩定方面
一方面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滂胱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等方面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幹部干預招投標獲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環境執法和環保審批宴評中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另一方面,要嚴肅查處「涉軟」案件,特別是對在招商引資、服務企業過程中吃拿卡要、損商坑商、刁難客商,或者徇私舞弊、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要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切實為經濟發展提供法紀保證。對中央和省級檢查組反饋的問題,特別是掛牌督辦的問題,要盡快查清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對不認真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該給予紀律處分的,要堅決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