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違規
『壹』 現在的建築工程中是否允許甲供材
建築施工工程允許甲方供材,在合同條款中材料設備供應條款中註明甲方供應材料名稱即可
例如:
合同條款二.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供應材料:水泥,石子等(定額規定主材)
2.乙方自行采購材料:除主材以外的輔助材料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因此建設方提供的材料應計入施工方營業額中計算繳納營業稅。對包工不包料的項目,開建安票應是按實際「工」的部分開具,交稅按包工包料金額計算交納。 建設方憑材料供應方發票入賬。
建設方就是日常說的甲方
魯地稅函[2008]23號: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業甲方供料稅收管理的通知
『貳』 由於甲供材料未能及時到達造成工期延誤是否可以索賠
一般根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按照過錯原則,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甲方不能索賠。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可向甲方索賠。
『叄』 甲供材導致的工程質量責任如何承擔
《建築法》規定,承包人應檢驗建築材料,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法定義務。
如承包人沒有檢驗甲供材而造成了質量問題的,承包人應承擔過錯責任;承包人盡到了檢驗義務,不承擔責任。
對於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承包人有負責質量檢測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不管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還是自行采購的,都應當檢查其質量,並保留相應的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甲供材與甲控材的區別】;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確數量,或計算依據。只能根據定額量計算,甲乙雙方按定額量結算,超供的按市場價加采保費扣,乙方節余的歸乙方或雙方另行協商獎勵比例。
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價,其中要考慮乙方的部分利益,要考慮乙方的采保費。合理的情況下乙方應該可以理解。
甲供材是甲乙方的難題,不甲供造價、質量和維修沒保障,甲供存在浪費,結算扣除超供容易扯皮,而且施工過程無法控制。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價,乙方沒積極性,容易變成甲供了。
在招標和合同中規避方法:
1、甲供材:由建設單位直接提供的材料。
從材料質量上講:其質量與施工單位無太大的關系,但施工單位有對其進行檢查的義務,如果因施工單位未檢查而材料不合格就應用到工程上,施工單位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工程計價角度說:預算時甲供材必須進入綜合單價;工程結算時,一般是扣甲供材費的99%,有1%作為甲供材料保管費。
2、甲控材:由施工單位購買,建設(監理)單位認價的材料稱「甲控材」
從質量的角度說:甲供材料的質量由施工單位負責,但由建設(監理)單位指定的品牌除外。
從計價角度上說:
甲控材一般按暫估價計入預算,施工時,由施工單位進行報價,一般要選擇三家以上的價格供建設單位參考。
『肆』 甲供材導致的工程質量責任如何承擔
《建築法》規定,承包人應檢驗建築材料,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法定義務。
如承包人沒有檢驗甲供材而造成了質量問題的,承包人應承擔過錯責任;承包人盡到了檢驗義務,不承擔責任。
對於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承包人有負責質量檢測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不管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還是自行采購的,都應當檢查其質量,並保留相應的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甲供材與甲控材的區別】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確數量,或計算依據。只能根據定額量計算,甲乙雙方按定額量結算,超供的按市場價加采保費扣,乙方節余的歸乙方或雙方另行協商獎勵比例。
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價,其中要考慮乙方的部分利益,要考慮乙方的采保費。合理的情況下乙方應該可以理解。
甲供材是甲乙方的難題,不甲供造價、質量和維修沒保障,甲供存在浪費,結算扣除超供容易扯皮,而且施工過程無法控制。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價,乙方沒積極性,容易變成甲供了。
在招標和合同中規避方法:
1、甲供材:由建設單位直接提供的材料。
從材料質量上講:其質量與施工單位無太大的關系,但施工單位有對其進行檢查的義務,如果因施工單位未檢查而材料不合格就應用到工程上,施工單位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工程計價角度說:預算時甲供材必須進入綜合單價;工程結算時,一般是扣甲供材費的99%,有1%作為甲供材料保管費。
2、甲控材:由施工單位購買,建設(監理)單位認價的材料稱「甲控材」
從質量的角度說:甲供材料的質量由施工單位負責,但由建設(監理)單位指定的品牌除外。
從計價角度上說:
甲控材一般按暫估價計入預算,施工時,由施工單位進行報價,一般要選擇三家以上的價格供建設單位參考。由建設(監理)單位根據市場價適當地加利潤進行認價,同時得到 施工單位的認可。認價後的材料價格作為結算時材料價格的依據。
『伍』 合同沒有約定甲供材,但施工現場發生了甲供材行為。
仔細檢查供貨單位的供貨記錄,因為也可能甲未得到供貨合同,乙卻得到合同,又從甲處進貨供應施工方。
『陸』 甲供材料,施工單位未復驗,不合格的話能不能索賠
施工單位可以直接通知甲方使用材料的風險。通過對資本的額外費用1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同的付押金和材料簽字);2可能要承擔材料質量的風險;3可能要承擔交貨不及時影響施工進度和相關要求;4可能要承擔材料額外的損失;5可能是由於供給不足或規格不齊,影響施工進度進行相關的索賠;6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還需要現場管理服務;7方有時需要兩稅款;8工程質量問題,有時很難界定責任。所以一個物資的供應不一定省心,關鍵看什麼材料。如果現有的施工合同,它的不同。以上意見供參考。
『柒』 甲供材爭議。
應該是沒什麼問題,沒有約定只能是協商解決或按工程信息價結算
『捌』 甲方供材超供罰款1.3倍的依據是哪項法規或法律
供材超供,應當是你方受益才對。
至於你說的罰則,一、可能是雙方自由約定;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玖』 甲供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哪方承擔責任
按合同規定。。。
『拾』 建設工程中法律規定甲供材允許嗎
當然可以,材料的供給是可以雙方協商約定的。
在建設工程中,有一部分是強制規定,比如說房屋驗收的指標,那是國家強制標准,不能改的。在通用文本實際上是一個合同範本,只是推薦使用,其中的大多數條款都可以在協議書中進行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