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不發是否違法
『壹』 離職後年終獎不發合法嗎
半年獎、全年獎都屬於工資組成部分之一。因此,單位關於「辭職不發年終獎」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辭職,並要求公司如期、全額支付其獎金。
相關法律規定
1、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該規定第7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一)生產獎;(二)節約獎;(三)勞動競賽獎;(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五)其他獎金。」
2、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2條規定:「……(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可見,半年獎、全年獎都是獎金的一種,它是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范圍。
3、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勞動法中「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所以,「獎金」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
4、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無權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貳』 年終獎不發是否違法
不違法 因為全國人大沒有為年終獎制定法律 也沒有明文解釋 也沒列入勞動相關法律
『叄』 年終的時候員工的年終獎是怎麼算的,不發年終獎是不是違法的呢
你可以先看一下合同上有沒有註明,不過一般來說年終獎是屬於公司的發放的額外福利,也是公司鼓勵和獎勵人心的一種手段,嚴格來說合同上沒寫的話是不犯法的。呵呵,現在的老闆雖然是越來越摳,不過他想留人的話,不發年終獎也不加以說明緣由,那是不合常理的,這樣下面的員工心裡有想法,做起事來效率可能沒有那麼上心了。個人覺得會當老闆的老闆不應該是這樣管理企業的,希望你以後有好運。
『肆』 公司不發年終獎,可以用法律手段維權嗎
當然可以,年終獎是公司跟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中一條,大多是以年底雙薪版,十四薪權的形式展現,既然是勞動合同的約定,那麼,就應該遵守勞動法的相關條例。如果公司沒有按勞動合同履約,大家可以先通過與公司協商的方法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很常見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跳槽,拖延年終獎的發放時間。這種情況屬於無故拖欠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伍』 如果公司不發年終獎算不算犯法
我認為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合法的。接下來我將從法律和人民角度兩個方面來分析!
當然了,以上內容全部都是我自己的看法罷了,如果大家有其他不同的意見,也可以多多補充哦!如果喜歡我的觀點,也可以給我點個贊哦!
『陸』 公司不發年終獎違法嗎
年終獎,是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和生產效益決定的,完全是自己做主,企業現在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沒有任何規定必須發年終獎,所以是合法的,只要職工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