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法人不知情
❶ 法人違法經營職工不知情會被定罪嗎
如果企業違法經營,職工不知情,沒有參與的,可以不追責,但是如果知情且參與違法的,按從犯處置。
❷ 如果法人代表犯法了中間商不知情的情況下犯法嗎
法人代表犯法,如果不涉及到公司的運作的話,公司還是可以進行運作的
❸ 公司在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讓 原法人能追究責任嗎
你好
糾正一個概念,公司本身就是法人,你說的應該是單位的負責人,稱為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要經股東會同意的,並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如果之前的法定代表人是你,你先去查下具體怎麼回事再拉。
❹ 我是掛名法人代表,若公司有違法行為,我不知情,會讓我承擔法律責任嗎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寫在營業執照上面的,法人代表就是代表法人辦一些事情,要有書面授權委託書。如果你是法定代表人,那麼公司有違法行為你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如果是法人代表,那麼只有在授權范圍內出現問題,先由公司承擔,然後再向你追責。
❺ 公司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犯法,法定代表人攜款潛逃,當地派出所帶走普通員工協助調查,(詳看補充)
是否知情光憑說是不行的,如果真的無事,依法傳訊48小時後釋放。
❻ 不懂法替代當公司法人 也不知情沒參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需要
《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根據上述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舉證證明,其對公司的行為並不知情,且主觀上沒有過錯亦不存在失職。
擔任法定代表人還是具有一定的風險,一旦涉嫌公司涉嫌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一般會受到牽連。
❼ 員工虛開發票,公司法人不知情,此法人是否構成犯罪或承擔連帶責任
企業法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構成犯罪或承擔連帶責任。
這完全屬於業務人員的職業犯罪行為,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既沒有指使也沒有授意,完全是業務人員個人行為,作為業務員應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范,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增值稅是我國1994年開始全面實施的新稅種,它對於減少稅收環節,合理征稅,促進稅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e3rHh7vZ9za5x-ait7L9VUEnq0iql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