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茅台受處分
❶ 五糧液 和茅台 被處罰後怎麼處理竄貨
五糧液緊隨其後,發布營銷督查處理通報,對12家降價或竄貨的經銷商進行通報處罰。
茅台和五糧液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第14條的規定:
「禁止經營者.
❷ 紀委怎樣回應「公務接待喝自己買的茅台」
提 問 網友·隨風:公務接待喝自己帶的茅台酒合適嗎?
答 疑 條例原文 第九十九條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准、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此,在公務接待中,提供公款購買的茅台酒等高檔酒是不允許的,即便是接待單位的同志自己私人購買的茅台酒,為了避嫌,防止被群眾認為是超標准接待和借機大吃大喝,也不適合用在公務接待場合。
❸ 朋友聚會喝茅台酒,違規違紀嗎
這個不違規吧
❹ 單位領導喝高檔茅台算不算違規
只要是公款吃喝肯定違規。關鍵是舉報的風險還是很大的呀。再說了,這點腐敗根本引不起重視吧
❺ 政府8月21日規定不能喝茅台酒的規定
我們都知道奢靡之風從吃喝開始,腐化墮落又是從貪圖奢靡享受起步。公款吃吃喝喝是腐化墮落渠道的來水,已是不爭的事實。「吃喝風」不僅敗壞了社會風氣,還有損於黨的形象,更是「透支」政府的公信力。每年的「三公經費」有多少填入了吃喝這個「黑洞」誰能說得清?因而剎住「吃喝風」不只是糾正貪圖享受的生活作風問題之小事,而是一頭連著怎樣堵住腐敗的源頭之一,另一端匯集民情民意對黨和政府的信任程度,有著預防「千里大堤潰於蟻穴」之天大之事。老百姓對公款大吃大喝深惡痛絕,它已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毒瘤」,也是深埋於權力者心中難以除根的頑疾。黨中央制定的「八項規定」和倡導的「勵行節約,反對浪費」在很多方面就是針對「吃喝風」而對症下葯的良方。隨著黨中央其它措施一步步跟進,對遏制公款「吃喝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現在高檔酒店的明目張膽的豪門盛宴已大有收斂,但轉入「地下」的「低調奢華」猶如潘多拉魔盒蓋子打開,大有變本加歷卷土重來之勢。如「機關食堂」與「私人住所」替帶了豪門酒樓;茅台酒套上了礦泉水瓶掩人耳目的「迷彩服」;各地「住京辦」和「住省辦」成了「特殊」食客的「核防護罩」;大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勢。因此,怎樣標本兼治攻克公款「吃喝風」這一頑疾,最終達到切除這一社會「毒瘤」的目的,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難題。要想治本,就得追根溯源弄清其癤症的起因和滋生的土壤。
❻ 領導幹部,朋友之間私下喝酒,喝了茅台,違規嗎
你好,不違規。只要不是公款大肆消費,一般沒問題。如果是自己購買,那更沒有問題。
望採納,謝謝!
❼ 在個人娛樂會所只喝茅台的公務人員,國家打擊貪污腐敗的力度怎麼樣
首先來說,某些酒水或者茶葉等物品一度價格上漲,是和這些腐敗的公職人員是密不可分!正是因為他們放肆的揮霍公款,到私人娛樂會所消費的時候,一點也不心疼久而久之的把一些酒水的價格硬是給炒作了起來!
法律對貪污的量刑是有標準的,但是不要認為不夠標准就沒有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被發現必然會被查處,最輕都是撤職的處理。巨貪是普通人不敢想的,他們貪污的那些數字對於一個普通民眾來說,就是天文數字。
而群眾不管是老虎還是蒼蠅都是恨之入骨的,像他們在群眾的心中就是應該被嚴厲的處置。因為他們的存在,對社會造成了很多的不良影響,也帶來了很多的不良風氣,甚至對一些正常的企業競爭與發展都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
看似是只喝茅台的問題,但是實際上背後所牽扯的事情,並非是那麼簡單的!對這樣的公職人員就應該判刑,讓其在監獄中洗心革面,在以後才能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❽ 小伙離職前把老闆茅台偷喝光,此案最後是被怎麼判的
這個案子裡面的小夥子最後被判了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大部分媒體在報道這篇新聞的時候都是帶著些許玩笑的語氣,但是我覺得並不應該這樣。因為這個小夥子犯法了,他盜竊了。這不是什麼好笑的事,更不是什麼光榮的事,這應該是引發我們思考的事。為什麼這么年輕的一個小夥子,要做這樣的一種事?
這說明一點,他們的法律意識還遠遠不夠健全,他們需要有人引導,需要有人來普法。更重要的是,大家要管好自己的那點小貪心,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除了盜竊,各種違法犯罪的事情咱們也都不能做,我們需要了解法律,遵紀守法!
❾ 一落馬官員曾收受2900多瓶茅台酒,受賄九千多萬元,他會被如何判刑
自從國家十八大以來就加大力度反腐,成效也不錯,有很多貪官被查出後判了重刑。但是雖然有很多貪官落馬,但依然有很多官員在貪污腐敗的道路上愈行愈遠。前幾年他們貪的是錢,近些年白酒卻成了硬通貨。很多貪官的家裡都有成箱的上好白酒。近日又一大貪官被查處,原國家煙草局的副局長曾收受2900多瓶茅台酒,累計受賄九千多萬元,休息曝出後震驚了很多人。我們都知道煙草局是中國甚至是世界上最賺錢的行業之一,但一個副局長貪污近億還是令人感到震驚。在采訪他時,他表示自十八大以來已經喝了1000多次酒了,這個東西就像吸毒,沾上次就不可能再停下來了。而對於貪污了這么多的官員來說,死刑是它的歸宿,最差也是無期徒刑。下面來談一下我對此事的看法。
一、金額巨大在我國3萬以上就追究法律責任,20萬到300萬是數額巨大,貪污300萬以上你將是數額非常巨大的標准了,而這個副局長貪污近億,是史上貪污最多的貪官之一,按照我國法律肯定會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輩子就在監獄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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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中紀委機關報再提「茅台腐敗」,什麼是「茅台腐敗」
茅台腐敗就是以名貴特產為傳播媒介,向外輸送非法利益的現象。
1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紀法周刊”板塊看出了一片專題文章,以此前落馬獲刑的“貴州虎”——貴州省委員常委、原副省長王曉光一案為引。對茅台腐敗現象做出了深入的剖析和判斷。這篇文章也不由得讓我們震驚。小小一瓶茅台酒在腐敗鏈中究竟能有什麼樣的作用?
這種新型的腐敗並不僅僅在茅台身上有體現。在有名貴特產的其他地方,也有一些腐敗官員想利用這些來大做文章。為自己謀私利。但名貴特產是屬於每一個地區的特殊資源和招牌。並不是腐敗分子享樂的搖籃。隨著我國監察為體系的日益完善,我相信這種案件將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