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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偉傑違規

發布時間: 2021-03-09 15:08:13

① 幫我選個畢業論文題目

可參考:
題目:論中國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探討
[摘 要]: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政府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驅動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而政府驅動發展的模式必然帶來某些制度性的缺陷。這種先天的不足和過速的發展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始終處於動盪之中,投機風盛行,大戶操縱、違規操作之事屢屢發生,規范市場成為保證和促進證券市場發展的首要任務。用什麼來規范市場,由誰來規范市場,如何對市場進行規范,這就是證券市場健康持續發展所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也正是本文要探討的問題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較高階段的產物,是市場經濟演化的自然結果。按照一般的過程,證券市場的發展應該經歷由最初的債券現規范性貨市場到股票交易市場,再到相應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這樣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漸進發展過程。

一、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及其不規范性

我國的證券市場發端於80 年代初,而真正成型並初具規模是在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後。短短十幾年的時間,我們走過了西方發達國家證券市場幾百年的發展歷程。股票、債券、市盈率、指數這些數年前還少有人知的概念,如今已成為普通老百姓日常談論的話題,幾千萬股民投入到證券市場,隨著行情的漲落而起伏跌盪。而我國的證券市場是脫胎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初級階段,是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點產物,在股份制試點階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場;在股票市場還沒有成熟、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的情況下,又過早的開設了市場化要求更高、風險更大的國債期貨市場。這些急於求成的「快速建設」,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就面臨著整體經濟上處於轉軌階段與證券市場的超前發展的矛盾。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不規范性的表現如下:

1.股權結構雜亂。

目前,我國股票種類分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發起人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公眾股、內部職工股、職工集體股、優先股、A股、B股、H股等,形成了我國股權設置復雜、種類紛繁的局面。這些股票中,有的上市流通,有的沒有上市流通。一家公司既有上市的股票,也有不上市的股票。而且,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在不同的市場上市,價格也不同,股權結構雜亂。

2.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我國現行《公司法》來看,董事會職責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公司資產的處置權、為其他企業提供還債的擔保權等是不是董事會職權?能否通過多數決議原則將股東會的職權授予董事會來行使?《公司法》沒有給出明確答案。實踐中此類職權的安排較隨意。董事長的法定職權過於集中,使得董事長在職權的享有上遠遠超過其他董事。又由於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過度集中,公眾股過度分散,董事會很容易被大股東操縱。

經理的權利沒有得到制約。公司的日常工作應由總經理負責,總經理行使職權必須以董事會決議為基礎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但實際上,總經理改變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決策的情況時有發生。

根據《公司法》規定,監事會是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組成。成員中非職工代表對公司的了解甚少,難以發揮相應的作用;職工代表同董事、總經理在日常工作中又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要他們行使監事權如同紙上談兵。而且,現實生活中監事開展監督活動,難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據。

3.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問題很多。

(1)信息披露不及時。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時效性極強的資源,信息披露的滯後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收益。

(2)信息披露虛假。一是發行人為獲得發行資格,採取虛增資產、虛減負債、增加待攤費用等方法,達到以虛假信息包裝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發行人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並會計報表過於籠統和模糊,難以揭示不同地區的盈利水平、經濟增長趨勢和風險狀況。三是,我國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時措辭含糊、模稜兩可。如在披露股息率時,不提具體數字;披露盈利預測信息沒有預測依據;年度報告不披露非主營業務細節和變化情況;誇大自己的經濟實力和經濟業務;縮小負債與虧損。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還沒有在證監會指定各大報紙上刊登,卻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來,對中、小散戶極不公平。內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國現階段股市的重要特徵。

(4)對市場傳聞不做必要的澄清。有的公司對於市場傳言聽之任之,甚至將計就計,推波助瀾,使不知道內幕消息的中、小散戶瘋狂跟進,大量的資金被套牢,損失慘重等等。

4.機構投資者的違規違法情況嚴重。

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從人數上看個人投資者,占總開戶人數的99.7%,機構投資者只佔0.3%。但是機構投資者擁有80%左右的流通證券余額,個人投資只擁有20%左右的流通證券余額。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就可以在相當的程度上操縱市場,「對敲拉升」、「造勢做局」等違規違法活動不斷出現,炒作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關聯機構互相炒作、互相買賣,買賣非常頻繁,把價格炒上去。另外一種就是由有關的上市公司放出利好消息,然後把股價拉升上去。只要有大量資金,包括從銀行籌措的資金人市,就可以把價格炒上去,吸引中小投資者或其他局外投資人跟進。當莊家發現有大批人跟進的時候,就會偷偷地出貨,自己逃之天天,而把跟庄的人套住。導致股票市場投機盛行、消息亂飛,價值投資法則、社會道德、法制觀念等被投機者拋到腦後。股票市場的投資功能、轉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發揮。

5.證券市場的進入退出機制不健全。

證券市場的基本原則是優勝劣汰。雖然經過發行制度的改革已放寬了證券市場的准入限制,但仍沒有實現證券市場進入的完全平等;而證券市場的退出機制則根本沒有體現市場競爭的基本原則,相當一部分經營虧損的上市公司,不僅沒有從證券市場淘汰出去,反而由於有重組題材而受到投資者的追捧,這就嚴重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質量,從根本上動搖了證券市場的基礎。

6.證券交易中心的設置、運作有明顯不規范的地方。

證券交易中心從組織形式上來看,基本上是會員制形式、公司制運做。在業務范圍上,有的證交中心自成系統、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種、有自己獨立的業務范圍而不與證交所聯網;也有的證交中心既有自己獨立的業務品種,又與滬深證交所作聯網業務。整個市場缺乏必要的統一布局,市場運營效率低。

7.證券經紀人制度存在許多不足。

這表現在:(1)目前對證券經紀人的法律地位和資格尚沒有明確的說明。對證券經紀人的業務范圍、權利和義務,證券經紀人和券商之間的關系,證券經紀人和客戶之間的關系,證券經紀人自身行為規范等均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發生糾紛,各方都無法找到法律依據,難以從法律角度保護自己。(2)券商在內部實行經紀人制度,會過於注重客戶的營銷功能,而導致經紀人誤導客戶,降低服務質量,影響券商的形象。(3)券商實行經紀人制度,目的是擴大成交量,注重營銷,而經紀人會受個人利益驅動,不能客觀公正地向投資者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或擅自向投資者承諾收益,約定分擔買賣風險,增加投資成本和交易風險。

8.證券監管組織體系缺乏效率。

證券監管組織體系是實現證券監管目標的重要保障,從證券監管部門的機構設置看,目前的組織管理體系與監管層次存在機構重疊、效率不高等問題。

地方證管辦由於管理的區域較大,並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形成證監會與地方特派辦作用較大,證管辦作用不足的現象。

9.證券監管行政管理色彩較濃。

我國證券市場正處於向市場化過渡時期,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多採用行政監管與市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盡管在監管方法上已向市場化轉變,但行政管理的色彩仍然較濃。

除此之外,我國的證券市場中還存在著配股的隨意性,證券中介機構評估不實、核收不準、查賬不嚴、出具假證明,證券商欺詐客戶、違規投資,國債回購市場買空賣空,投資基金發展不足等不規范現象或問題。

二、證券市場不規范性存在的原因分析

1.整體經濟轉化與證券市場超前發展的矛盾。

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較高階段的產物,是市場經濟演化的自然結果。按照一般的過程,證券市場的發展應該經歷由最初的債券現貨市場到股票交易市場,再到相應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這樣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漸進發展過程。而我國的證券市場是脫胎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初級階段,是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點產物,在股份制試點階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場;在股票市場還沒有成熟、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的情況下,又過早的開設了市場化要求更高、風險更大的國債期貨市場,以至隨著發生了國債期貨市場上著名的「3.27」事件。這些急於求成的「快速建設」,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就面臨著整體經濟上處於轉軌階段與證券市場的超前發展的矛盾,成為證券市場不規范的原因之一。

2.政府推動模式與證券市場自身運作機制的矛盾。

可以這樣說,我國證券市場成立的早期是為我國的國有企業脫困服務的。因此在證券市場的發展過程中,只能採取走一步看一步的相機決策的辦法,這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問題解決的滯後性。例如,為了不動搖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對我國的股權劃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和個人股,形成了公有股不能流通的巨大壓力;為了吸引外資並限制境外資本對我國市場的控制,我們設計了A、B股並存的雙軌運行機制,形成了同股不同價的隱患。

3.證券市場發展的法制要求與立法滯後的矛盾。

我國的股份制試點早在80年代底就已進行,證券市場的正式建立也在90年代初,但是我國證券市場的根本大法《證券法》卻在1998年12月29日才正式出台,1999年7月1日才正式實施,落後了將近10年。立法的滯後,使我國的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失去准繩和標尺。我國在前幾年的證券市場發展中,由於證券法未出台,所依據的是政府的政策,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有著隨意性、多變性、缺乏連續性的特徵,以至形成了多年的政策市、消息市。

4.市場主體錯位及激勵機制與制約機制不對稱的矛盾。

證券市場的投資主體主要由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和個人股東構成。從持股比例分析,我國國有股東的身份非常特殊,一方面是國有資產的代表,其行為目標是保持對企業的控股權和國有股權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他處於管理者和計劃者的地位,既要對股份制試點和上市規模進行均衡調節,又要確保股市的價格水平和市場規模,正確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這種雙重身份和雙重目標的矛盾,使國家股不能流通,無力出資配股,使國家股東更側重於管理目標而有意無意,甚至無奈弱化股東的目標,這就使證券市場實力最雄厚的行為主體在市場的穩定中沒能很好發揮應有的作用。

法人股東,特別是證券流通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不僅沒有成為穩定市場的中堅力量,相反,卻成了證券市場上最為危險的投機者。從我國近幾年每次的行情波動,以及各股的強力上揚裡面,都能看到莊家的身影。
5.游資充斥與金融改革緩慢的矛盾。

我國經濟目前正處於市場化的進程中,與此相伴隨,我國的金融市場也正處在貨幣化的進程中。由於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長和儲蓄傾向的上升,及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我國對貨幣的投機需求迅速增長。由於我國銀行體制改革相對滯後,融資不暢,銀行的部分貨幣流出銀行以外出現「脫媒」現象,形成了體外循環的社會游資。另一方面,金融創新工具不夠豐富,投資需求無法滿足,無法疏導游資,導致社會游資在高風險、高回報的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橫沖直撞,直接干擾了這些市場的規范化,影響了市場的穩定。

三、規范化是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首要選擇

我國證券市場建立於經濟轉軌時期,基礎薄弱。政府行為的行政性在證券市場創建初期具有主導作用,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日趨成熟,政府行政性主導的負面影響已經顯現。隨著我國國民經濟良性運轉和經濟全球化的推進, 我國證券市場的規模將不斷擴大。這在客觀上要求改變政府主管部門按照證券市場內在規律性,建立一套科學、系統、完整的市場准入、發行、上市、交易、清算、稽查、監控等規范。

1.證券市場規范化是證券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

規范化的市場能夠提升市場的內在價值。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擴大,規范化已成為政府推進市場建設的首要選擇。政府行為在推進市場規范化過程中,是否有效地發揮其作用,是否遵循市場化的要求,其根本點在於能否建立起有效的運行體系、 制度體系和保障投資者權益的機制。

(1)證券市場規范化過程中的政府行為

政府行為不能逾越法律規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執法、 監管和服務功能等行為的行使都應符合法律的規定。政府行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不掌握證券市場的科學規律, 便不能有效地監管證券市場。證券市場中政府行為的創新和完善必須以市場化為導向, 這是證券市場中的政府行為區別於其它領域的基本點。

證券市場的規范化是全球各證券市場自始至終遵循的基本原則, 是保證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投資者信心、保障市場安全和功能正常發揮的前提。政府作為對證券市場實施規范化的主體,其目的是建立和維護公開、公平、公正、 高效和有序的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的規范化是以政府行為的有效性為前提的。規范化的市場能夠提升市場的內在價值。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擴大, 規范化已成為政府推進市場建設的首要選擇。非規范市場必將導致市場的運作無序、信息失真和系統風險, 甚至引發國民經濟的崩潰。

(2)證券市場規范化中政府行為的判定

政府行為在推進市場規范化過程中,是否有效地發揮其作用,是否遵循了市場化的要求, 其根本點在於能否建立起有效的運行體系、制度體系和保障投資者權益機制。

其具體表現為: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包括證券市場主體資格、市場准入條件、證券市場交易、退出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的法規。二是有效的監管執行。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監管行為必須規范化,執法行為的方式、程序都必須合法、 規范。政府執法行為的濫用往往會導致證券市場主體權益的損害。三是提供沖突解決機制。證券市場參與者利益的不同,必然伴隨著沖突。 有效解決市場參與者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既有益於改善市場環境,化解市場風險,又有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2.市場規模的擴張必須按照有效的規劃進行

中國證券市場發展規模必將隨著國民經濟的良性運轉和不可逆轉的經濟全球化而不斷擴大。這在客觀上要求改變政府行為的運行機制和操作手段, 而要按照證券市場內在規律性,建立一套科學、系統、完整的市場准入、發行、上市、交易、 清算、稽查、監控等規范,以使規模的擴張有序地進行。非規范的規模擴大,不僅帶來市場運行的無序,而且必定形成系統性風險。

同時,證券市場的性質決定各市場參與主體地位平等,其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但由於市場自身和各市場參與主體行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與自發性。因此, 政府行為既要保障每位市場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更要維護市場秩序,調整、規范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成熟性、參與主體的多樣性、 市場發展的擴張性、監控手段的滯後性迫切要求建立系統的運行規則並有效地實施。

3.證券市場規范化過程中政府行為的基本原則

政府行為在證券市場規范化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是法治化原則。政府行為不能逾越法律規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執法、監管和服務功能等行為的行使,都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其中 ,首要的是政府行為程序的法治化。我國證券市場實行以政府監管為主導的監管體制。政府行為規范與否, 與市場穩定的程度密切相關。非法治化的政府行為勢必帶來證券市場混亂無序, 更談不上市場安全。

二是科學化原則。政府行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政府行為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其運行的機制、主體對象等諸多方面的合力,共同制約著政府行為的實施結果和效率,只有政府行為科學化才能促進證券市場發展。同時,證券市場有其特殊的內在規律性,其突出特點是虛擬資本運行、信息化和市場流動性強等。不掌握證券市場的科學規律,便不能有效地監管證券市場,直接導致「政府失靈」。

三是市場化原則。證券市場中政府行為的創新和完善必須以市場化為導向, 這是證券市場中的政府行為與其它領域所不同的基本點。政府必須把市場化作為其行為實施的起點和歸宿點,通過市場化的手段體現政府行為,尤其是市場體系的完整、功能的增強、制度的創新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更新等方面, 要始終把市場的內在要求,作為實施政府行為的依據,這樣才能推進市場的健康發展。破壞市場內在的機制,政府行為必將導致證券市場的非規范或超規范運作,從而引發市場混亂乃至巨大的市場風險。

四、我國證券市場規范化運作與發展的對策建議

1。解決國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問題,規范股權結構。

我國限制國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對於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實際上是不公平的,也違背了市場經濟和股市的基本原則,對股市的穩定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允許國家股、法人股流通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公有股的流通有利於政府運用經濟手段調節股市,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在進行國有股上市過程中,整個過程要充分體現市場化的原則,市場化原則應當體現在國有股流通的各個環節上。國有股上市可以直接通過公開的證券市場,也可通過其他形式的轉讓,但最終都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在國有股上市流通這個過程中,政府所擔當的角色應當是制定國有股管理和轉讓的法規,制定統一的游戲規則來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化,而不能過多介入到具體的交易定價和交易規模的界定上。

在解決股權結構問題的同時,可以採取暫緩新股上市節奏,使市場能夠輕裝上陣。在上市的方式上,可以採取多種渠道分流,以緩沖大量股票上市對市場的沖擊。

2.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及運作。

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基礎,只有上市公司規范化才有證券市場的規范化。上市公司的規范化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明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標准來要求和衡量。在進行上市公司的改造時,要確切地使「三會」行使自己的職責,發揮功能。貫徹《公司法》,規范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規范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使企業的制衡機制起到名副其實的作用。進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進行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和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創造更多的績優公司,通過改革、技術進步、新產品開發、市場開發等途徑,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以此增強投資者的長期投資信心。此外,還要為上市公司的規范化創造必要的外部環境,轉變政府對上市公司的管理方式,保證上市公司的自主經營。證券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力度,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增資配股等加強監管,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自律機制,促使中介機構為上市公司的規范化運作提供公正的服務,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都應遵守行業規則和職業道德,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義務。

3.培育並監管機構投資者,減少股市的投機行為。

我國的證券市場歷來以散戶為主,機構投資者所佔比例有限,這是導致股市經常大起大落的原因之一。放寬對包括保險基金在內的各類機構投資者的入市限制,使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逐漸按比例投入股市,既可增強證券市場的穩定性,又可活躍證券市場。積極籌建共同投資基金,並把社會各階層的限制資金集中起來,形成金額較大、相對固定的長期投資基金,增加股市中機構投資者的比重,解決目前股市投機的問題。

加強對機構投資者的監管和引導,建立市場准入制度。要對機構投資者開戶進行必要的審查,對機構投資者要進行信用評級,對不符合規定的機構投資者要進行約束,對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持倉數量、操作過程等情況也要進行必要的監控和調查,使其投機行為受到一定的限制。

4.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

由於證券市場發展迅猛,證券市場法制建設滯後。一是《證券法》的某些內容已不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的需要,急需修改、補充。包括《證券法》沒有涉及,而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信用交易問題等;還有《證券法》有規定,但與市場發展有差異的問題。二是需要進一步修改和需要盡早出台的相關法律。如《公司法》中的許多內容已不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急需重新修訂、補充。《證券投資基金法》需要盡快頒布。三是與《證券法》相配套的規章、條例的缺乏。《證券法》是證券市場的根本大法,只是規定了證券市場的基本原則,還需要大量加以細化的、具體的、科學的、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而現在的規章、條例遠不能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造成證券市場參與者行為失范,影響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

5.建立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

建立一個統一、高效的管理體制是證券市場建立統一的法規體系、運作體系的前提。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強化證券監管機構的各項職能,對證券市場實行專門化的管理,並實現對證券市場的公正管理,克服部門利益、地方利益,促進我國

結 語

完全依靠行政性措施管理證券市場,是政府行為不規范的主要表現之一,給市場造成的損害更大,這已被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經歷所證實。因此,證券市場的規范化, 決不是行政干預,決不是簡單地以政府意志為導向。現階段推進證券市場的規范化, 首先是要依照市場化的導向建立規范機制並有效地規范政府行為, 才能真正實現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尚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與規范》,《開放導報》,2005年05期。

[2]宋偉傑:《促進我國證券公司規范發展的思考》,《宏觀經濟管理》2006年03期。

[3]柯原:《規范證券市場 構建和諧社會》,《管理世界》2005年08 期。

[4]楊菁菁:《科學的構架和管理 規范的運作與經營——解讀澳大利亞證券市場》,《南昌高專學報》,2005年04月。

[5]於友偉:《退出機制的完善與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 200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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