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行政處分
㈠ 行政處罰對於注冊會計師個人來說不包括( )。
行政處罰對於注冊會計師個人來說不包括( D)。
《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故意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對未經批准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注冊會計師行政處分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1、警告。
2、罰款。通常指違法人員收到處罰決定書後向指定銀行繳納一定數量的金錢。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前者指違法行為所獲得的收益,如販賣盜版光碟的收入,後者則是指非法行為中的工具。
4、責令停產停業。指暫停生產經營或資格,如工商局責令違規營運的飯店、酒店停業整頓。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例如,交警對違規駕駛人員吊銷或暫扣駕駛執照。
6、行政拘留。這只能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一些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人員限制其自由的一種處罰方式。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本條屬於兜底性條款,例如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違反行政管理法規,行政機關可以驅逐出境。
㈡ 因為考注冊會計師以前犯錯收到處罰,會被吊銷證書嗎
CPA證書在幾種情況下都會一不小心被吊銷,簡單概括就是,沒有在其位謀其職回,沒有承擔一答個注冊會計師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1、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要被吊銷CPA證書。
2、 受刑事處罰的,類似上面酒駕的小張,除了要交罰金,還要被吊銷證書。
3、在財務、會計、審計等經濟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被行政處罰或者是撤銷職務的,都要被吊銷證書。
4、自行停止執業注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如果符合這些行為的其中一項的話,省注協都有權利吊銷CPA資格證書。
㈢ cpa考試如果作弊被逮到了會有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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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內其他國度級考試中因違紀、容舞弊而受到停考以上處罰的考生,視同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中受到停考處罰,在受停考處罰期間不能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以及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舉行的與本行業業務相關的各類考試,如已報考,一經發現將撤消參考資格,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將提請全國考委會研討給予相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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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對注冊會計師行政處罰有哪些
一)警告;
(二)沒收違法所得;
(三)罰款;
(四)暫停執行部分或全部業務
(五)吊銷有關執業許可證;
(六)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㈤ 會計事務所可能承擔那些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帳簿的;
(二)私設會計帳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第四十七條 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罰。
㈥ 證監會對注冊會計師的行政處罰金額的大小是基於什麼
會有一定的影響,主要影響表現在以下方面:行政處罰具體可以通過以下路徑來影響審計師的行為:1.聲譽機制。對審計師而言,聲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者和審計師自身都將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聲譽看成是外部審計得以發揮其作用最重要的前提條件。一旦審計師受到處罰,公眾會將該審計師認定為「低質量的審計師」,並會對由該審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產生懷疑,客戶甚至會選擇變更審計師以避免外界對自身財務報表質量的懷疑。審計師受到部門的批評將會損害其聲譽並導致經濟上的損失。聲譽損失所導致的市場份額損失,極大地提高了審計師違規行為的成本,因為聲譽損失所帶來的間接成本往往要遠大於監管部門罰款的金額。因此,當審計師受到處罰之後,會有動力約束其客戶的盈餘管理行為,以期重新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避免因聲譽受損導致其市場份額下降。2.威懾和教育機制。對於行政處罰而言,其主要具備威懾和制止兩個功能。中國證監會對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處罰手段主要是警告和罰款,更側重於威懾功能。通過對違規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處罰,可以懲治該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不當行為,促使其在將來的執業活動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規范,並可以對其它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形成震懾和教育。因此,當審計師受到處罰後,如果該處罰是有效的,則應當對該審計師形成威懾,促使其努力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再次因執業過失而受處罰。3.更多的監控。被處罰的審計師往往會面臨監管和社會公眾更多、更嚴厲的監管或跟蹤,這也將導致受處罰審計師努力提高其審計質量。
㈦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國家行政機關是
正確答案:來A、財政部。
根據《源會計法》的規定,財政部門可以依法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1.監督各單位是否依法設置帳簿。2.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3.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同意的會計制度的規定。4.監督各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此外,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相關法律,財政部制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2005年3月1日實施。在這個暫行辦法里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設立條件和執業范圍等都有具體規定。
綜上所述:財政部門是《會計法》的執行主體,是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實施主體。是《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的制定者,所以你的這個題目的答案應是A選項。
㈧ 哪個網站公布有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行政處罰信息
中國證監會官網上會有涉及到IPO和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和所在事專務所的處罰決定;中注協屬以及各地注協也會有,但不多(基本沒有);如果想知道詳細的,建議你上中注協事務所管理模塊,直接去查你想查看的事務所信息,裡面詳細記錄了事務所以及所里受處罰的注冊會計師。
㈨ 請問拿下了注冊會計師證書,會被國家沒收嗎這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關於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況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對委託人有前款所列行為,注冊會計師按照執業准則、規則應當知道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關於撤銷注冊會計師的注冊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三條,已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除本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冊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1)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5號《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第十六條,注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1)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自行停止執業注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4)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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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注冊會計師受警告處分後有什麼影響
50塊錢社會受到處分後有什麼影響?這個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