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嬰兒
A. 駕駛車輛時,帶孩子違規嗎
帶孩子不違章,但是復抱在制懷里,交警是要處罰的。因違反了安全操作規范。
建議把孩子放在一個小箱子裡面,再固定在車輛座位上。
或者乾脆抱著孩子打出租汽車即可。
千萬不可抱著孩子駕車,萬一操作不當出事,孩子的生命安全會有嚴重後果。
B. 騎電瓶車身上背著個嬰兒違反交通安全法嗎
這個即使不違法,也不可以。太危險,駕駛電動車的駕駛人要佩戴安全帽才行,如果內背上有容個孩子,誰來保證孩子的安全,駕駛人顯然很難做到,車在上路行駛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駕駛人一旦摔倒,那孩子就很危險,所以,攜帶小孩不可以駕駛電動車出行,要選擇更安全的交通工具才是。
C. 5座汽車超一個嬰兒會不會罰款
原則上會罰款,嬰兒與成人只是座位有差異,個體並沒有增減; 實際執行過程中一般不會罰款,制度是由人去執行的,除非專門找茬。 建議讓抱小孩子的人坐後面去,不要坐在副駕駛位上。
D. 小孩坐副駕駛要扣分和罰款嗎
截至2019年5月,交通法中並沒有規定小孩坐副駕駛要扣分和罰款。
「小孩不能坐副駕駛」並沒有明文規定,也不會因此對此進行處罰,不過在實際駕駛過程中,交警確實不提倡讓12周歲以下(或1.4米以下)的兒童坐在副駕駛位置。
但是兒童坐副駕駛位置確實非常危險,孩子身體小,一旦發生碰撞,安全帶非但不能將孩子固定在座位上,反倒極有可能深深地勒進孩子的脖子,碰撞後巨大的力量足以損傷頸部骨骼。即使是家長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只要速度略快,在發生碰撞後,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
(4)交通違規嬰兒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E. 5座車輛交規中抱起的嬰幼兒算不算一個人
算一個人
5座車輛交規中抱起的嬰幼兒算一個人,一輛核載5人的汽車,多出來一個兒童(回即使是懷抱答在父母懷中的嬰兒)也屬超員;私家車的載人數是以車輛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准,交通法規中關於」超員「的規定中,並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等作出規定,而只是規定了「數量」,所以多出來一個人就是超員。
F. 上海交規二個月嬰兒如何坐車
最安全的是把寶寶安全座椅固定在司機後面的座位上,副駕駛位置後面的座位上,再坐一個人看著寶寶. 小寶寶坐在副駕駛位置不安全.大寶寶可以坐
G. 新交規說寶寶必須用安全座椅,真的嗎,不用會被扣分嗎
條例規定說四周歲及以下的孩子乘坐家庭用車必須要坐兒童安全座椅,如果沒有使內用安全容座椅,將會按規定扣分,處罰300元。
H. 一個月的寶寶坐車坐前面違規嗎
最安全的是把寶寶安全座椅固定在司機後面的座位上,副駕駛位置後面的座位上,再坐一個人看著寶寶. 小寶寶坐在副駕駛位置不安全.大寶寶可以坐.
I. 只有兩坐位的車放嬰兒車會交通違章嗎
會的,嬰兒不要放在副駕駛
J. 嬰兒坐副駕駛會拍照扣分嗎如果會,扣幾分,罰款多少
新交規沒有此項針對14歲以下兒童坐副駕駛要扣分挨罰的規定。如果真是這樣,那跑車怎麼辦?自己注意安全就好。 扣分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 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 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 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 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 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 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 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 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