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愛國處分
Ⅰ 崑山2014年爆炸事件怎麼處理的
對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崑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安委會主任陳藝,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黃惠林,崑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現任張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劍,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崑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等18人採取司法措施。
對其他35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給予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記過處分。
給予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傑記大過處分。
給予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給予崑山市市長、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崑山市委常委、崑山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崑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崑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對江蘇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責成江蘇省安全監管局對中榮公司處以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由相關部門依法對中榮公司予以取締;由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對江蘇省淮安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南京工業大學、江蘇萊博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崑山菱正機電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和有關人員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崑山中榮事件2016年判刑情況
2016年2月,崑山「8·2」爆炸事故3日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7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分別在中榮4號廠房除塵系統、生產工藝和布局及安全防護等事項上違反國家規定,嚴重不負責任,引發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此3名被告人均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藝作為崑山開發區管委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被告人黃惠林作為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被告人葉錫君作為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科科長、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等11人,對上級部署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等工作未認真履行落實、監督等職責,致使中榮公司爆炸的事故隱患長期未被發現和排除,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此11名被告人均構成玩忽職守罪。
(2)管愛國處分擴展閱讀:
2014年8月2日7時34分,位於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崑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拋光二車間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當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事故發生後30日報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傷(事故報告期後,經全力搶救醫治無效陸續死亡49人,尚有95名傷員在醫院治療,病情基本穩定),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此次事故處理中有35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被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江蘇省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部分受處理官員名單:
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 記過
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 記過
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 記過
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 記大過
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徐美健 記大過
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傑 記大過
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 黨內嚴重警告、免職
崑山市市長、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
崑山市委常委、崑山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
崑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
崑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
Ⅲ 管愛國的免職處理
國務院對江蘇崑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內調查報告作容出批復,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18名責任人已移送司法機關採取措施,對其他35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給予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Ⅳ 崑山市市長是誰
以前是管愛國,中榮爆炸後受處分調走了。後換李小剛
Ⅳ 管愛國被撤職後還能當公務員嗎
管愛國是免職,保留原來的級別。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7條-第9條規定:
受撤職處分的公務員處分期限為24個月。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級別,並且不能晉升工資檔次。應按規定降低級別。處分之日起解除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影響。但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職務、級別。
受處分期間不再具備公務員身份,但解除處分後可恢復公務員身份。
Ⅵ 天津事件政府怎麼處理的!!
你可以看下崑山粉塵處理結果。 崑山官方報道是 14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專 。最高處理至:長沙市市屬長胡衡華(正廳級)
11官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 長沙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胡衡華,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何寄華,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胡建新等72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事故調查報告相關報道】
11 江蘇省蘇州崑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特別重大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 14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事故車間除塵系統較長時間未按規定清理等 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最高處理至:江蘇省副省長史和平(副省級)
崑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等12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9月被批捕。
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周乃翔,崑山市委書記管愛國,崑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路軍,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等35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Ⅶ 有特大性傷亡事故 市長要怎麼樣
您好!當發生特大傷亡事故後,經過詳細調查後,相關責任人會被追究刑事專責任,市長也會接受行屬政處分。例如2014年崑山粉塵爆燃事故處理結果中,就給予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記過處分。給予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傑記大過處分。給予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給予崑山市市長、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崑山市委常委、崑山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崑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崑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謝謝閱讀!
Ⅷ 崑山8.2事故共多少人受處分的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復關製法律法規,對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崑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安委會主任陳藝,崑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黃惠林,崑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現任張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劍,崑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崑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等18人採取司法措施。
對其他35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給予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記過處分。
給予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傑記大過處分。
給予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給予崑山市市長、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崑山市委常委、崑山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崑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崑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對江蘇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Ⅸ 管愛國的履歷
歷任南來京國營720廠技術員、工自程師;
江蘇省蘇州科技開發中心工程師;
江蘇省蘇州新區科技創業中心工作人員;
江蘇省蘇州新區科技發展局科技科科長、副局長、黨總支書記;
江蘇省蘇州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主任;
江蘇省蘇州新區經貿局(環保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中共江蘇省蘇州市蘇州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蘇州新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江蘇省蘇州市科委主任、黨組書記;
江蘇省蘇州市科技局局長、黨組書記;
江蘇省蘇州市知識產權局局長;
江蘇省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區長,中共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副書記、中共蘇州市虎丘區區委副書記;
2006年06月——2006年12月,中共江蘇省崑山市委副書記,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崑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7年01月——2011年05月,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1年06月——2014年12月,中共江蘇省崑山市委書記、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4年12月——給予江蘇省崑山市市委書記、崑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