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違法登記
『壹』 如不登記不動產登記,會有什麼法律事項
簡單的說不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如房屋買賣中,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並實際交付了房屋。但由於沒有辦理變更登記,依物權法之規定房屋的所有人還是出賣人(此時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履行過戶義務)。
『貳』 這次不動產登記那些農村違章建築給登記嘛
1、違反規劃的肯定不能登記。
2、如果違法規劃,但是可以採取補救措施的,不久以後應當能夠登記。
違法的肯定無效。但是,要認定違法登記不是隨便說說就能認定。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的有關規定經法定機關依法認定。
『肆』 不動產登記對違章建築有什麼影響
不動產登記時對於違建房、私建房暫緩登記,待相關部門處置後依據具體的結果進行登回記或不答予登記。違章建築不會登記的,如果登記就等於認可了。
不動產登記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房屋是重要的財產,屬於民法上的不動產的范疇。
『伍』 舉報不動產登記中心違法發證
可以的,任何一個單位也不能違法。
『陸』 不動產登記中心違法我卻說了沒人處理我在辦公室疊紙錢算不算違法
上班時間是不能做自己的私事,這樣是違章的,在辦公室,疊紙錢,是怎麼回事?要詛咒,他們,這樣做是,不對滴,需要遭到批評你,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同志,改改毛病,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柒』 違規登記的房產證能申請撤銷嗎物權法對此有何規定
物權法第十九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後,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捌』 在登記不動產時,登記機構不可以有何種行為
在登記不動產時,登記機構不可以有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以年檢等名專義進行屬重復登記;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8)不動產登記違法登記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三十一條 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哪些情況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
以下幾種情況的,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如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版尚未處理權或正在處理的;未按合同約定付清全部土地價款的;按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申請登記的;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無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記申請要件的;對經營性用地沒有按照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的;協議出讓地價低於出讓底價的;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等。
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應該在依法解決爭議之後進行登記。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包括超過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海域使用權的期限;地役權的期限;抵押權的期限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況。
『拾』 登記機構不得有哪些行為
在登記不動產時,登記機構不可以有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以年檢等名義進版行重復登記;超權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10)不動產登記違法登記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三十一條 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