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殼貸款違法
❶ 商住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私募買殼,炒殼風險有多大
若所在城市有招行網點,您可以嘗試通過招行申請個人抵押貸款。
招行個人貸款接內受產權明晰、變容現能力較強的商品住房和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用於抵押的房產與貸款經辦機構必須位於同一城市,個人抵押購房貸款不接受異地抵押物;
2、不接受評估現值在10萬元(含)以下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3、已辦妥產權證明,產權清晰,可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的情況;
4、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房產結構完好,水、電、環保交通、城建、物業管理等各項配套設施和服務齊全,不存在糾紛和問題,不在政府規劃的拆遷范圍內;
5、抵押物為商業用房的,房齡一般不得超過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原則上不得超過30年;
6、原則上不接受閑置超過6個月的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
具體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條件,需要您申請貸款時與經辦行確認。
❷ 公司在香港買殼上市和空殼上市有什麼不同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在證券市場上大規模籌集資金,以此促進公司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已成為一種「稀有資源」,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由於有些上市公司機制轉換不徹底,不善於經營管理,其業績表現不盡如人意,喪失了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這個「殼」資源,就必須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
❸ 企業借殼上市中,對殼公司的資格要求是
對殼公司的資格要求是
1.市值小
2.價格低
3.股權關系清晰
4.負債小
5.無重大財務或法律問題
6.地方政府支持
7.如果借殼過程中涉及到收購原上市公司資產,選擇凈資產較小的上市公司,借殼方支付的成本相對較小
8.原大股東和主要債權方的意願。 借殼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❹ 買殼上市和空殼上市有什麼區別
唐金誠銀回答
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通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在證券市場上大規模籌集資金,以此促進公司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已成為一種「稀有資源」,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由於有些上市公司機制轉換不徹底,不善於經營管理,其業績表現不盡如人意,喪失了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這個「殼」資源,就必須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而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正規的企業操作流程是不違法,不過每個月都要進行零報稅,年終要進行年檢,否則會被加入黑名單直至吊銷執照。
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殼公司從事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涉及領域廣泛,擾亂了經濟秩序,危害了經濟安全,其破壞力不容小覷,應引起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就要打擊各類利用空殼公司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空殼公司通常都具備以下特點:
1、從來沒有委任董事,
2、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因此,購買者只須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時使用,而且不需擔心隱蔽風險
空殼公司的運用在大部分國家或地區,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國,美國和開曼群島等地,都極為普遍,而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不會有風險。通常,現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會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沒有權力開展業務,因此不會有潛在的風險。
❺ 公司需要達到什麼高度才能上市通過買殼上市,需要做哪些工作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自由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體要求如下: 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二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三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四是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六是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只有符合了上述條件,才能批准其上市進行交易。 買殼上市的方式多種多樣,操作過程相當復雜,不同方式的買殼上市其動作過程也不盡相同,各具特色,但概括而言買殼上市一般操作程序為:(一)立項這是企業買殼上市的第一步,主要是由企業高層管理者作出買殼上市決策並徵得民主同意或得到董事會批准,國有企業還要取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 (二)選擇中介機構為財務顧問 買殼上市在國外通常是由專業的投資銀行充當財務顧問,國內則通常由一些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投資咨詢公司擔任。為了項目的順利進行,企業應選擇那些實力強、信譽高、社會關系良好的公司充當財務顧問。(三)目標搜尋 這一階段主要是通過各種渠道捕捉殼目標,經過分析比較,最終確定適合自己的殼目標。一般而言,企業買殼上市若著眼於長遠發展,可以用較低的成本收購一家業績差甚至是虧損的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和管理重組,恢復其融資能力;若是希望盡快通過證券市場直接融資,則應選擇有配股權的上市公司,當然成本也相應提高。另一方面,選擇規模小,流通股比例低,國家股、法人股相對集中的上市公司容易實現絕對控股,但是流通盤子太小又不適合二級市場的操作;選擇三無概念股和其他股權分散上市公司則容易實現相對控股。此外,帶B股的上市公司由於對配股不利不宜選擇。(四)初步磋商 企業想對某一家上市公司實施收購,就要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找到項目進行的突破口。一般首先應該和上市的控股股東及其管理人員協商,國家股轉讓則應先與地方國資局協商,徵得初步同意後,雙方簽定收購意向書,並簽定保密協議。(五)目標公司的綜合評價 這一階段的工作主要是為買殼上市最後決策提供依據,評價內容包括公司章程制度,財務狀況,技術水平,企業管理與企業文化,勞資與環保,資產評估,稅務以及法律方面的評價等。(六)方案設計 這一階段主要的工作是根據自身的情況和所掌握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的資料,對買殼上市中控股比例,交易報價,支付方式,融資方式和資產重組等進行策劃,設計一個收購協議,列出需雙方議定的各項條款。(七)談判 雙方經過充分接觸,深入了解後,就進入實質性談判階段。談判可能一次性成功,也可能需要多次反復。非上市公司可以直接參與談判,也可以全權委託財務顧問進行。 (八)簽約成交 當協議所有內容經過雙方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後,制定正式的收購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 (九)報批買殼上市首先要經過買殼企業的有權審批者的批准,或者是股份制企業的股東大會或者是國有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買殼上市的最終審批權在證監會,但在這之前一般要首先通過殼公司所在地省一級證券監管部門的審查,國家股轉讓還得事先徵得省級或省級以上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同意。 (十)履行協議 按約付款,辦理股權過戶手續,改組董事會,重新變更登記,並進行公告。 (十一)資產重組 只有對上市公司成功實施資產重組,買殼上市篇章才能完美地劃上一個句號。一般資產置換要注意幾個環節:1、置換資產的交接;2、資產處置所涉及的有關工商登記;3、置入房產的過戶;4、置出股權類資產的股權變更;5、置換資產經營場地的使用;6、置換後若涉及同業競爭問題的處理;7、置換後若涉及關聯交易問題的處理;8、資產置換後公司的治理情況等。
❻ 怎麼量化比較買殼上市與IPO孰優孰劣
基於IPO與買殼上市的不同要求與操作程序,我認為從企業的實際情況上加以分析,其特點各自可歸納為如下方面:
第一,IPO要求企業的設立與演變過程清晰,業務始終專注於某一主營業務領域,證監會及發審委傾向於IPO的擬發行公司系某一行業及某一業務領域內的績優公司;買殼上市的企業往往不需要具備這樣的業務結構與模式;
第二,IPO要經歷改制、上市輔導、申報材料、反饋意見和通過發審會審核這一嚴格的法定程序,時間長,要求高,風險大;買殼上市除增發新股外,無特別嚴格的法律程序,操作得當較容易實現重組上市目的;
第三,IPO要求企業的股權、業務、資產、人員、業績穩定,不主張公司變化異常,注重其可持續性發展;買殼上市必不可少地涉及上市公司的這些要素進行實質性的變化,其出發點在於將殼公司進行再造,實現跨越式發展;(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第四,IPO的公司結構傾向於單一,盡量減少關聯交易,絕對禁止同業競爭;買殼上市的企業雖然在後續的工作過程中需要這樣規范,但在企業架構中購買方應當是業務較為綜合或集中於可細分領域的業務群內的龍頭企業,特別是具有用於收購殼公司的充分的現金流和用於殼公司重組的優質業務及資產;
第五,IPO募集資金量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二倍,而對買殼上市後的增發而言,其可增發的新股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額的30%,在進行兩者方案比較分析時,需進行合理的測算;
第六,IPO的風險可預測並可適度控制,買殼上市所涉及的殼公司質量風險、要約收購風險和增發新股中的其他不可控風險均較多存在,亦即買殼上市所採用的方案技術性更強;
第七,IPO要求企業沒有「污點」,沒有涉及稅收、用工、環保、外匯、技術、海關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而買殼上市所涉及的收購方在這些方面相對IPO要求不高。兩者存在的上述不同特徵只是為企業進行方案選擇時提供一種分析思路,但各個企業有著不同的特點,IPO和買殼上市不是絕對的誰優誰劣,只是有可能存在採取哪種方案相對而言更具有操作性,更加便捷和有效率。
❼ 可以將融資租賃公司分類為哪幾種麻煩簡要的說一下是根據什麼分的!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二十八種模式一、 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2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2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2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2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2二、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3(一)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3(二)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3(三)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3(四)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3(五)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4(六)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4三、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4(一)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4(二)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5(三)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5(四)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5(五)第十一種模式:引進風險投資5(六)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投資6(七)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6(八)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7(九)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7四、第三類——內部融資與貿易融資模式8(一)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結余融資8 (二)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8(三)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8(四)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9(五)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9(六)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9(七)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9五、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10(一)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10(二)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10(三)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10(四)第二十六種模式:IFC國際投資10(五)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投資11(六)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投資11六、 結束語111、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選擇運用112、 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組合運用113、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運用11一、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第十一種模式:風險投資融資 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融資 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 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盈餘融資 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第二十六種模式:I FC國際融資 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融資 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融資二、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一)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1、定義:國內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一定額度的資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貸放給資金需求者,並約定期限付利還本的一種經濟行為。2、特點1)手續較為簡單2)融資速度較快3)融資成本較底4)貸款利息進入企業成本5)按期付利、到期還本(二)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1、定義:國外銀行貸款,是指為進行某一項目籌集資金,借款人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向外國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國外商業銀行是非限制性貸款 不限貸款用途 不限貸款金額 不限貸款幣種2)國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較高 按國際金融市場平均利率計算 硬通貨幣利率低 軟通貨幣利率高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看重貸款人的信譽 (三)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1、定義:發行債券融資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是企業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的一種融資模式。 2、種類及特點1)短期企業債券(期限1年以內)2)中期企業債券(期限1至5年)3)長期企業債券(期限5年以上)4)企業債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償還性、安全性的特點(四)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1、定義:民間借貸融資是不通過金融機構而私下進行的資金借貸活動,是一種原始的直接信貸形式。2、民間借貸模式創新—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所謂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是由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3、個人委託銀行貸款的規定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規定: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商業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可以開辦委託貸款業務。 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正式開辦個人委託貸款業務。(五)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1、定義:信用擔保融資是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以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融資模式。2、特點 1)使原借、貸兩者關系變為借、貸、保三者關系2)信用擔保分散銀行貸款風險3)信用擔保分解企業融資困難4)信用擔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擔保費用5)成功的信用擔保將實現企業、銀行、擔保機構「三贏」(六)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1、定義:金融租賃融資是以商品形式表現借貸資本運動的一種融資模式。2、特點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維修、保養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2)金融租賃以承租人佔用出租人融資金額的時間計算租金。3)租賃物件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到合同結束時,根據合同協定可以轉移給承租人。4)金融租賃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當事人。
❽ 借殼上市和融資啥關系
借殼上市是融資的一種方式。
融資方式包括上市融資,上市回融資包括國內上市融資、境外上市融資、買殼上答市融資。因此,借殼融資是上市融資的一種方法。企業融資有八大渠道即:債權融資;股權融資;企業內部融資;項目融資;貿易融資;專業化協作融資;政策融資;上市融資。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8)買殼貸款違法擴展閱讀:
借殼上市的實際案例
1、盈科數碼動力
1999年4月,李澤楷旗下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盈科拓展把旗下資產包括數碼港發展權注入上市公司得信佳,得到大約6成股權,在消息刺激下,得信佳的股價由不足0.1港元升至個位數字,上升數十倍。其後得信佳改名為盈科數碼動力。
2、盈科大衍地產
2004年5月,電訊盈科分拆旗下地產業務,包括貝沙灣(數碼港的地產部分)、北京盈科中心、電訊盈科中心、其它投資物業和相關物業及設施管理公司,注入上市公司東方燃氣,並把東方燃氣改名為盈科大衍地產,並透過配股減持盈科大衍地產的股份,套現大約3億港元。
❾ 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評估與防範
在我國市場經濟體主體中,中小企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從總體上講,相當多的中小企業經營靈活、充滿活力,在市場經濟中扮演著「鯰魚」的角色,在營造合理有序的和平競爭環境,增強市場活力等方面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更為重要的是,中小企業可以為社會提供豐富的產品和服務,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統計表明,美國中小企業吸納的就業人數佔到了總體就業人數的60%;目前我國大、中、小型企業的資金有機構成之比分別為1.83:1.23:1;資金就業率之比為0.48:0.66:1,即中小企業比大企業單位資金安置的勞動人數要高,甚至要高出一倍。可見,實現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不僅僅是個經濟問題,更是個民生問題。當前,一些中小企業缺乏對國家產業政策的研究,沒有很好地遵循產業政策的要求,發展方向不明甚至背離產業政策,不僅存在著很大的政策風險,也不可避免地遇到金融政策所設置的准入門檻,發生融資困難,形成「融資難,擔保難,還款難,融資更難」的怪圈,我認為,要破解這個怪圈,必須從促進中小企業按產業政策規范發展出發,按產業政策要求扶優限劣,支持部分發展對路,管理規范,誠實守信的中小企業盡快做大、做強,才能從根本上實現銀企雙贏,防範信貸風險。
一、學透產業政策,規范信貸行為
去年以來,國家為了加強宏觀經濟調控,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也針對宏觀經濟金融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調控和監管政策要求,這都是指導金融工作的「指南針」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調控閥」。因此,銀行在中小企業授信工作中,必須進一步加強對產業政策的學習,禁止或限制對列入產業限制目錄和耗能高、污染嚴重和產能過剩的行業領域發放貸款。對未通過環境評價、節能評估、安全評估和環保設施評估的項目;違反「三同時」制度的項目;屬於國家 「區域限批」、「行業限批」和「流域限批」范圍內的項目,按規定給予信貸限制,從信貸源頭促進其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促其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這不僅有利於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也有利於實現中小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對金融部門來說,更是調整信貸結構,防範金融風險的必由之路。
二、把住投向投量,化解中小企業風險
相對大型企業而言,中小企業風險度高,平均壽命短,據浙江省溫州市某區工商管理部門的內部報告披露:該區2003-2006年間被吊銷、注銷的中小企業2410個,其中生存期不超過4年的佔44.52%,其中個人獨資企業的生存期最短,僅1.99年。不同行業企業的生存期有所差別:被調查的16個行業中,生存期最長的為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平均為14.04年;其次是文化、體育及娛樂業,平均為8.07年。傳統行業製造業、批零業和餐飲住宿業的企業壽命則在平均水平以上;而新興行業如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企業壽命普遍偏低,基本在2年左右。上述調查雖來自一個地區,但結果很有代表性,在全國也有一定的普遍性,作為金融工作者,我們必須以對國家、對股東對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研判中小企業風險狀況,按照產業政策的要求,從以下方面控制信貸投向投量:
(一)在鋼鐵領域,切實加強對鋼鐵類中小企業的結構調整,對產品在國際、國內鋼鐵產品結構中處於上游,附加價值較高、經濟效益良好、市場前景廣闊的項目,或產品有特色、經濟效益良好、市場前景較好、競爭能力較強的項目,尤其是國家明確提出加快發展的冷軋寬頻薄板、不銹鋼板、冷軋硅鋼片、熱軋寬頻薄板,適度加以支持,堅決禁止和退出100萬噸以下生產規模的中小普鋼生產企業,堅決禁止和退出產品缺乏競爭優勢、生產規模較小、缺乏市場競爭能力的鋼鐵生產企業,堅決禁止和退出產品附加值低、市場供過於求、產品處於淘汰邊緣的項目,堅決退出生產成本高、經營效益差、污染較嚴重的企業和產品項目,防止風險積聚和擴大,使風險早退出早化解。
(二)在水泥行業,根據國家《水泥工業產業發展政策》,有選擇地擇優支持日產2,000噸(含)到4,000噸(不含)規模新型干法水泥項目,審慎支持,不介入日產1,000噸(含)到2,000噸(不含)規模小型新型干法水泥項目;禁止支持非新型干法水泥項目及日產規模達不到1,000噸(不含)小型新型干法水泥項目。
(三)在電力領域,審慎支持以地方電力企業為承貸主體的中小企業電網項目貸款(包括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項目貸款);重點支持列入國家計劃、有良好股東結構、裝機規模在10萬千瓦及以上、具有一定調節能力的水電項目。適度支持審批手續完善、有良好股東結構、裝機容量超過2.5萬千瓦、有一定區域和成本優勢的中型水電站,適度支持列入國家計劃、有一定區位或市場優勢、單機規模在30萬千瓦及以上的大型常規燃煤機組項目,適度支持經國家發改委批准確認的單機在20萬千瓦及以上採用流化床鍋爐並利用煤矸石或劣質煤發電項目,適度支持經國家發改委批准確認的熱電聯產及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資源綜合利用和風力發電項目。審慎支持裝機2.5萬千瓦以下的徑流式水電站項目。不介入未經國家審批且單機容量在30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燃煤機組項目和以地方高耗能工業園區為市場目標的常規火電項目。禁止介入未經國家有權部門批准且單機容量在13.5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火電項目,禁止對未經國家審批立項的常規火電項目發放前期過渡貸款。
(四)在有色金屬領域,審慎支持缺乏電解鋁資源、主要靠進口氧化鋁維持生產、可持續發展較弱的電解鋁生產中小企業和項目,對未按國家規定報批的氧化鋁生產企業和項目一律不予支持,禁止支持化整為零、變相審批等未經國家規定程序報批的新建或技改電解鋁項目,禁止支持仍採用自焙槽生產設備或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和項目,禁止支持生產規模較小、污染嚴重或市場前景較差的企業和項目。
(五)在汽車行業,審慎介入生產規模小,品牌一般的中小汽車生產企業。審慎介入沒有技術優勢和品牌優勢的一般汽車生產企業;嚴禁介入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嚴禁介入「買殼、賣殼」和利用散件進行簡單組裝的企業。限制進入市場佔有率低、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利用散件簡單組裝的小散農用車生產企業。謹慎介入市場佔有率低、市場整車保有量不高的汽車品牌配套生產的中小零部件供應商;嚴禁介入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未經整車家認可和與同類企業相比競爭力差的零部件生產供應商。禁止進入規模小、品牌一般汽車企業下游經銷商的信貸業務。
(六)在煤炭行業中,適度介入煤液化、氣化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標準的煉焦及煤化工中小企業及項目;審慎介入由地方政府審批的年產30萬噸以上、60萬噸及以下標准煤的中小煤礦生產項目;禁止介入年產30萬噸及以下標准煤的小煤礦生產項目;禁止介入未經國家安全、環保部門審驗合格的煤礦生產建設項目。
(七)針對當前部分地區出現的房地產貸款不良率上升情況,要按照國家對房地產業調控的一系列措施從嚴加強信貸管理,嚴禁對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要求或房地產開發「四證「不全的中小型房地產項目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從嚴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來源;嚴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和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用於房地產開發的貸款;更不能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優先支持普通住宅和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對雖未違反國家調控政策的高檔公寓、寫字樓、大型商場等項目開發貸款要審慎介入,嚴禁介入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對空置3年以上(含3年)未使用商品房,不得作為貸款抵押物;對建成後未經營、或雖經營但出租率未達到50%的寫字樓、商業物業,原則上不得辦理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在客戶選擇上,嚴禁對資信狀況差、存在假按揭、偷漏稅、惡意侵犯購房者權益、公布虛假信息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對監管部門進行法人客戶授信風險預警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審慎對待,認真核查企業開發、融資及授信使用的情況,防止房地產借貸風險。
(八)從嚴控制「兩頭在外」的中小企業的信貸業務。近幾年來,一些中小企業以合資的名義搞「兩頭在外」,實則抽逃資金,逃避管理,對國家利益造成一定損害,對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構成很大威脅,因此,金融部門應對屬於存量業務的「兩頭在外」的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逐步壓縮退出,貸款到期後確需繼續辦理的,應在對企業詳細調查和提供保障貸款資金安全措施基礎上報審批,在貸後管理上,及時監督貸款資金的運行狀況,及時關注企業經營狀況,經常性地檢查借款人在境外運用和管理貸款資金的情況,督促借款人按時還本付息。
「兩頭在外」企業認定存在一定困難,且非「兩頭在外」企業也可能因改變經營方式而帶有「兩頭在外」企業的特徵。因此必須嚴密監控企業的資產負債、資金流向、償債能力、原材料采購、產品銷售等環節的變化,加強對抵質押品和擔保人變動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果斷退出或進行保全,確保信貸資金安全。
(九)加強擔保公司擔保業務准入管理。為解決中小企 擔保瓶頸問題,各地成立了一些不同類型的中小型民辦擔保公司,從實際情況來看,這類公司較普遍地存在資本金不實或抽逃資本金的問題,造成「空殼」擔保,因此,銀行必須嚴格審查擬合作中小擔保公司的實收資本、經營狀況、風險內控、擔保規模、代償情況等涉及擔保公司風險審核要素和被擔保單位的財務經營狀況,對擔保公司擔保的授信主體信用等級在A級以下(不含)業務,或自然人持股比例累計超過50%(不含)的業務,或實收資本在1億元以下(不含)擔保公司擔保的業務,要積極採取措施積極穩妥退出。對擔保余額在其實收資本10倍以上(不含),或單筆最高擔保余額在實收資本10%以上(不含)的擔保公司,要壓縮對其擔保的授信規模,增加反擔保措施,否則應積極穩妥退出。
(十)加強關聯客戶授信管理,防範集團客戶系統風險
近幾年來,一些中小企業為了融資方便,人為地「做大做強」,以參股、控股形式設立所謂集團,或設立數個實際經營業務很少的子公司,相互擔保套取銀行貸款,各個公司實際上屬於同一個實際控制人,這種自借自保,無異於「信用貸款」,一旦集團內任一公司資金鏈條中斷,則可能導致整個集團發生「系統風險」,對此,中國銀監會已指引各家銀行嚴格控制,因此,銀行應按照法人體系內控制總額度的原則管理銀行授信,在辦理集團授信時應以資產抵押、質押擔保或集團外部企業擔保為主,減少和避免集團內部關聯企業提供擔保。
此外,鑒於集團客戶涉及客戶數量較多,行業分布較廣,銀行應加強風險預警,建立集團客戶信息資料庫,充分利用信貸管理系統、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社會中介組織和客戶所提供的信息,實時監控集團客戶的貸款總額、資產負債指標、盈利指標、流動性指標、貸款本息償還情況和關鍵管理人員的信用狀況等,並設置授信風險預警線,及時預警。
總之,部分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背離產業政策、經營不規范、信用度不高等種種現實問題,已經轉化為貸款銀行的隱性風險,因此,銀行必須對所授信的中小企業進行綜合評價,由於部分企業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可信度較低,銀行在對其進行評價時,除考慮其是否符合產業政策,自身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外,還應該考察高管人員經歷及品行,個人可支配資產;工商年檢情況、歷史信用記錄、納稅狀況、所屬行業景氣程度、所處地區的政治經濟環境、生產能力、產品競爭力及市場需求、銷售及供應渠道、交易對手履約情況、主要經營者的個人信譽及經營管理能力、已持續正常經營的年限、關聯企業狀況、發展前景等,在此基礎上採取有效的擔保措施。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原則上以抵質押擔保方式為主,如採用保證擔保方式,保證人應為信用等級A級(含)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對個人控股的小企業,應在原有擔保條件基礎上追加其實際控制人及財產共有人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原則上不對小企業辦理信用貸款。在貸後管理上,銀行除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動態管理外,還應該密切關注企業實際控制人及其財產共有人的重大財務狀況變化等關鍵性事件,切實防範貸款風險。通過以上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規范發展方向、按照金融政策自覺運用好信貸資金、按照財稅政策加強財務管理,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更好地實現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