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私戶處分
① 私車公養違反什麼規定
私車公養則明顯違反抄《中國共產黨襲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因為無論用什麼形式報銷和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都是黨紀所不允許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
非法佔有,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佔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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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車公養的表現形式:
1、私油公供。為嚴格公車用油,規范加油紀律,目前不少單位公車用油都採取「充卡加油、一車一卡」的方式,但少數公務人員在加油卡上打「歪主意」,以「掛靠」公卡方式為私車加油的現象時有發生。
此外,現在很多單位均指定了加油站點,統一結算油費,保障公車燃油供應,而一些私車也常常到此「揩油」吃供。
2、私車公修。少數公務人員將私車冒充公車開進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裝飾,費用簽字掛賬,由單位按合同統一結算給維修廠。也有少數公務人員趁維修之機更換高價零件或購買昂貴車輛裝飾品,其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單位「買單」。
② 公車私用 如何適用政紀處分條款
公務用車嚴禁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裝飾,不得將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非公務活動……昨日蘇州召開全市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會議,同時下發《蘇州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蘇州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問責辦法(試行)》等兩份文件。
《蘇州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公務用車分別為本市黨政機關用於履行公務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兩者分別核定公務用車編制,不得混用編制、不得重復核編。公務用車實行統一購置,原則上一年兩次。市級黨政機關購車需經市車審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有關規定進行統一政府采購。各市、區公務用車的購置應制定統一購車辦法。
公務用車實行專用號段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必須使用專用的號段。公務用車實行單位集中停放。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單位停放的,由本單位指定場所停放。節假日除因工作需要經本單位領導批准使用的公務用車外均應停駛。
公務用車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實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嚴禁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備或豪華裝飾,以及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明目或夾帶其他費用。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須通過單位內部網等方式定期公布,包括用車部門、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維修、費用等。
離退休領導幹部因公或看病用車,由單位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但不固定用車。各級黨政機關不得借用、佔用、換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領導幹部調離時,不得從原單位隨帶公務用車。
《細則》還詳細規范了公務用車的用途,嚴禁公車私用。不得將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非公務活動。執法執勤用車應嚴格按規定噴塗相應的標志標識,除履行執法執勤、專用作業任務外,不得作為一般公務用車使用或挪作他用。同時,公務用車不得對外出租出借。
與《蘇州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配套出台的,還有《蘇州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問責辦法(試行)》。問責辦法規定,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中,如出現違反上述使用管理辦法或者不文明駕駛車輛、違反交通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將啟動問責機制。問責的方式將分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責令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黨紀政紀處分等八種。據悉,這八種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並使用。與此同時,《問責辦法》還規定,各地各部門嚴格管理公務用車的相關執行情況,將納入每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作風效能考核。
③ 紀委對公車私用的 黨員幹部如何處理
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使用存在三個「三分之一」,即辦公事佔三分之一,領導幹部及親屬私用佔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
長期以來,公車接送子女上下學的現象時有發生,每到上下學時公車常常在校門口聚集,嚴重影響了道路暢通,公車接送子女上下學,不僅敗壞社會風氣,損害黨政機關和幹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給國家造成了損失,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特權腐敗是滅頂之災
公車濫用,處罰還不夠
這樣的特權腐敗,在國外可是「滅頂之災」
同時,竹立家認為,公車治理之困的一個關鍵環節在於,使用公車的都是領導幹部,但他們帶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綠色出行做得不到位。
竹立家還考察過國外的公車管理。他說,在國外,一旦被發現濫用公車,將面臨被開除的「滅頂之災」,「因為他們認為,公車私用、濫用公款這樣的特權腐敗嚴重影響了執政黨的形象,普遍會給予很重的懲罰」。
「但在我國,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發現濫用公車的,一般給個警告處分完事。」竹立家說。
而且,我國一直還沒有一套能和國外看齊的規范的公車管理制度。
竹立家說,在韓國,公共部門用車的市場化程度很高。而在日本,為管理公務用車,市政委員會成立了公務用車辦公室,下面有專門的管理委員會,「去哪裡、干什麼、多少人去、用什麼車,都有對應的制度。需要用車,可以在網上或電話預約,如果暫時沒車,可以通過辦公室到市場上租」。
(3)公車私戶處分擴展閱讀:
最終方向
建議
公車改革多算算「政治賬」
取消公車是最終方向
「要把公車治理作為改進作風的一部分,作為消除特權腐敗的一部分。」竹立家認為,國家和地方政府是否真正下決心治理,關系公車治理的成敗。
對於不少人提出的「公車改車補」的建議,他表示反對。竹立家說,公車改革的實質是一場價值理念革命,不僅要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
「作為公僕,作為公務員,就不應該用公車上下班。」竹立家認為,我們完全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做法,除國防、安全、外交、執法方面的用車和少量國家領導人用車外,一般性公共事務所用的公車,全部通過社會化和市場化來解決。「不能換一種形式,把公車合理化。」竹立家說,「取消公車」是最終方向,不能動搖。
④ 對於公車私出的處罰
公車私用的,由監察部門予以警告並視情節對單位每車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管領導、司機各處以100元罰款。
被罰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罰金轉嫁給基層單位和有關業務管轄單位。個人的罰金,不準用公款支付或報銷。對一個單位多次發現公車私用的,要視情節追究單位主管領導的黨紀、政紀責任。
遼寧省對於公車私出的處罰是都是由各市政府的具體規定。
例如——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公車私用的通告》
為糾正公車私用的不正之風,嚴肅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我市轄區內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不含私營、外商獨資企業)、事業單位的車輛,均屬公有車輛,一律不準私用於參與婚事或者接送子女、親屬上下學(班)等。
二、公車私用的,由監察部門予以警告並視情節對單位每車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管領導、司機各處以100元罰款。
三、被罰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罰金轉嫁給基層單位和有關業務管轄單位。個人的罰金,不準用公款支付或報銷。對一個單位多次發現公車私用的,要視情節追究單位主管領導的黨紀、政紀責任。
四、公安、交通、公用、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監察部門做好監督檢查,新聞單位對公車私用行為情節嚴重的,要給予曝光。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大政辦發[1995]38號文《關於禁止動用公車參與婚事和接送子女上下學的通知》即行廢止。
不知你是哪個市的,僅給大連的為例了。要查其他各市的,可到該市政府網查到。但而不查也行了,各市的規定都大體上是錯不多。
⑤ 國家對於公車私用的處罰是怎樣
公車私用一經查處,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1年3月發布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的;
(二)違反規定將公務用車登記在下屬單位、企業或者個人名下的;
(三)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者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的;
(四)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或者擅自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車輛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的;
(六)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的;
(七)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為非本單位車輛報銷運行維護費用的;
(八)違規處置公務用車的;
(九)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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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危害
1、從幹部成長角度說: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
2、從經濟角度來說:公車私用造成巨大浪費,攀比現象嚴重,一些單位不該買車的也買,不該換車的也換,導致配車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個人私慾。
3、從社會角度來說: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二、防止措施
1、用車要有一個制度。
2、用車要申請。
3、用車情況有監督。
4、完善違規用車懲戒制度
⑥ 公務員公車私用如何給予紀律處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條規定:「違反有關專規定配備、購買屬、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6)公車私戶處分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的;
(二)違反規定將公務用車登記在下屬單位、企業或者個人名下的;
(三)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者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的;
(四)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或者擅自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車輛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的;
(六)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的。
⑦ 公車私用如果被發現,會怎麼處置
公車私用一經發現會被原單位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通報批評、降級等。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第十七條規定,黨政機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建設。各地區應當結合實際,將各類公務用車納入平台集中管理,採用信息化手段統籌調度、高效使用,鼓勵通過社會化專業機構提高平台管理運行效率。
第十八條規,黨政機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公務用車應當統一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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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私用的相關危害:
1、從幹部成長角度說: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
2、從經濟角度來說:公車私用造成巨大浪費,攀比現象嚴重,一些單位不該買車的也買,不該換車的也換,導致配車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個人私慾。
3、從社會角度來說: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公務用車管理台賬,加強相關證照檔案的保存和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公務用車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條規定,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加強監督,降低運行成本。
嚴格公務用車使用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信息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回單位或者其他指定地點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年度績效評價制度。
⑧ 公車私用違法嗎哪條法律明文規定過
公車私用者的問責很少上升到法律層面,但絕不意味著真的不涉嫌違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不僅明確規定「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而且明確指出「利用職務便利假公濟私」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作為一種法規性文件,《條例》本身就具有法律條文與黨政機關公文的雙重屬性,有著嚴格的法律約束力。更為重要的是,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僅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同時也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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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私用危害
一、從幹部成長角度說: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
二、從經濟角度來說:公車私用造成巨大浪費,攀比現象嚴重,一些單位不該買車的也買,不該換車的也換,導致配車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個人私慾。
三、從社會角度來說: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參考資料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網路
⑨ 單位負責人私駕公車 違反了什麼規定
公車私用是違紀行為。嚴禁公車私用是《黨紀處分條例》、《廉政准則》、專《中央八屬項定》等廉潔從政相關規定中明令禁止的行為,公車私用一經查處,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檢討、誡勉談話、問責處理或其它組織處理,造成嚴重後果或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