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違法嘛
『壹』 偷稅欠稅多少是違法多少是犯罪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專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
『貳』 欠稅是否重大違法記錄
資金有困難可以申請延期申報或延期繳款,可不要生成欠稅,一旦有欠稅會形成違法違章的記錄,影響信用等級
『叄』 欠稅300萬不交能判刑嗎國稅欠稅不交後果判刑後罰金
當事人有繳納稅款的法定義務,不繳納屬於違法。稅務機關應依據《專稅收征管法》第四屬十條的規定,追繳納稅人不繳或少繳的應納稅款、滯納金,它依據上述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對納稅人未按期進行納稅申報,但按期繳納了稅的,其行為違反了納稅申報管理規定,稅務機關可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對納稅人按期如實進行納稅申報,但逾期未繳納稅款,其行為違反了稅款徵收的管理規定,稅務機關應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措施;對納稅人進行了納稅申報,但申報不實,屬虛偽納稅申報,如形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依偷稅行為論處;如未形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可不按偷稅論處,按依《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追究法律責任。
『肆』 欠繳稅款是稅收違法行為嗎
肯定是違法行為。
什麼是逃避追繳欠稅罪? 逃避追繳欠稅罪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 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且數 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責任】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 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 1 萬元以上不滿 10 萬元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罰金;數額在 10 萬元以上的,處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 1 倍以上5 倍以下罰金。
『伍』 什麼是偷稅抗稅騙稅欠稅有什麼不同處罰
一、偷稅、漏稅、騙稅、抗稅不是納稅籌劃
以節稅、避稅、轉嫁為代表的納稅籌劃,是在符合稅法或至少不違法的前提下進行的,而以偷稅為代表的「偷漏騙抗欠稅」決不是納稅籌劃。
1.偷稅的法律責任:偷稅是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並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採取不正當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脫其納稅義務的行為。偷稅是一種違法行為,應該受到處罰。
我國對偷稅行為也有專門的處罰規定。1992年9月4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以卜簡稱《補充規定》)中規定:「偷稅數額占應納額的l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卜的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廠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10%以上並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漏稅的法律責任:漏稅是納稅人無意識發生的漏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由於稅務機關對漏稅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如加強納稅宣傳不力,或工作疏漏,稅法太繁雜等),我國的征管法沒有單列漏稅條款的法律責任。不過應限期補繳稅款。
3.騙稅的法律責任:騙稅是指採取弄虛作假和欺騙手段,將本來沒有發生的應稅行為虛構成發生了應稅行為,將小額的應稅行為偽造成大額的應稅行為,從而從國庫中騙取出口退稅款的違法行為,因此,騙稅是特指我國的騙取出口退稅而言的。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補充規定》中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採取對所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處騙取稅款五倍以下的罰金、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抗稅的法律責任: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抗稅是納稅人抗拒按稅收法規制度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的違法行為。
對抗稅行為,《補充規定》中明確了以下法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稅款五倍以下的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拒繳稅款五倍以下的罰金。」「以暴力方法抗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按照傷害罪、殺人罪從重處罰,並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金。」
5.欠稅的法律責任:欠稅是指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而發生的拖久稅款的行為。一般將欠稅分為主觀欠稅和客觀欠稅兩大類,若是主觀原因造成的欠稅,屬於故意欠稅,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意多頭開戶,用現金進行貨款結算,資金進行銀行體外循環,並非真正沒有錢,而是有錢不想按時繳、足額繳,甚至根本不想繳。但不論何種原因欠稅,都屬於違法行為。
『陸』 納稅人欠稅不繳的涉稅風險有哪些
欠稅要加收滯納金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是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抵扣稅款的補收,則不加收滯納金。《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抵扣稅款加收滯納金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240號)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87號)規定,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指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交易,且購貨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准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依法追繳已抵扣稅款的,不屬於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情形,不適用該條「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規定。
限期繳納逾期的要採取強制措施
《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發出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責令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稅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前款所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執行過程中的滯納金也有稅收優先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優先權包括滯納金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1084號)規定,按照稅收征管法的立法精神,稅款滯納金與罰款兩者在徵收和繳納時順序不同,稅款滯納金在征繳時視同稅款管理,稅收強制執行、出境清稅、稅款追征、復議前置條件等相關條款都明確規定滯納金隨稅款同時繳納。稅收優先權等情形也適用這一法律精神,《稅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稅收優先權執行時包括稅款及其滯納金。
欠稅將無限期追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欠稅追繳期限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813號)及其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繳納稅款的義務。納稅人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追征,直至收繳入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豁免。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沒有追征期的限制。
另外,該文件指出,欠稅不受稅收征管法第52條有關追征期限的規定,即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是指因稅務機關或納稅人的責任造成未繳或少繳稅款在一定期限內未發現的,超過此期限不再追征。納稅人已申報或稅務機關已查處的欠繳稅款,稅務機關不受該條追征期規定的限制,應當依法無限期追繳稅款。
欠稅將按期公告
《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稅務總局令第9號)規定,公告機關應當按期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路等新聞媒體上公告納稅人的欠繳稅款情況。
欠稅按對象實行按期公告,(一)企業或單位欠稅的,每季公告一次;(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的,每半年公告一次。(三)走逃、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非正常戶欠稅的,隨時公告。
企業或單位欠稅的,公告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欠稅稅種、欠稅余額和當期新發生的欠稅金額。
根據以上規定,這11家欠稅的高樂夫球場欠稅在200萬元以上,應當在地(市)級稅務局按季度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公告。
欠稅企業重大事項須報告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有欠稅情形而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其欠稅情況。抵押權人、質權人可以請求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欠稅情況。
欠繳稅款數額較大的納稅人在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之前,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欠繳稅款數額較大,是指欠繳稅款5萬元以上。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消極對待欠稅可能帶來處罰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柒』 欠稅的違法行為與逃避追繳欠稅罪應如何界定
逃避追繳欠稅罪與欠稅行為。二者都是明知沒有繳納稅款而不予繳納的內行為。其區別關鍵在於妨礙追容繳稅款罪中行為人採取了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而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而欠稅行為人則沒有採取上述手段以致於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稅款。另外,二者在主觀內容也不同,妨礙追繳稅款罪是出於逃避納稅而非法獲利的目的,而欠稅行為一般只是暫時拖欠稅款,而無逃避納稅的故意。
『捌』 漏稅和欠稅屬於什麼行為 A:違法行為 B:違章行為
A
違章是舊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