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青年違法
① 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
在海口市秀英小區陳先生的14歲兒子受吸毒仔控制,由一名在校中學生輟學變成了小偷,並因搶劫偷竊被派出所抓過兩次,現在與吸毒仔混在一起不再回家了。
海口市的一名10多歲的男孩向另一名年齡更小的小學生強行勒索錢財時,被過往行人抓了個正著。如此小的孩子竟學會了敲詐勒索,讓圍觀群眾感嘆不已。
文昌市某中學一初一女生被四女生輪番抽打了200多個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長達一小時的時間里,她的室友躲在寢室里,不敢相救。
……
校園暴力,低齡兒童犯罪這本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我們將關注的目光聚集在由於道德教育缺乏和流失而引發的校園暴力和低齡兒童犯罪上,仍將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調查:
小學生比中學生
易受暴力侵害
一般來說,校園暴力包括了發生在校園中的學生與學生、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以及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當前的校園暴力現象一般呈現如下特點:第一,暴力程度日益凶暴。如校園殺人、強奸、搶劫、惡性傷害等校園犯罪案例日益增多。第二,表現形式多樣。如體罰、起綽號、打架、欺負弱小同學甚至傷害老師、校園兇殺、校園搶劫、校園性侵犯、校園黑社會等。第三,暴力分布普遍。校園暴力在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學校都有發生。第四,施暴地點集中。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少人注意的死角,而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調查結果顯示,小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27.0%,中學生遇到侵害或敲詐的比率為14.1%。也就是說,小學生和中學生遭遇「校園暴力」侵害的風險率不同,小學生遭遇「校園暴力」的風險率更高。從遭遇侵害或敲詐的次數來看,小學生遭遇多次侵害或敲詐的情況也明顯多於中學生。當問到受到侵害或敲詐後受害學生是如何處理的問題時,有38.0%的學生向老師匯報,有20.3%的學生向家長匯報,還擊或報復的佔13.9%,自己默默忍受的佔13.9%,有10.1%的受害學生設法躲避,報警的佔3.8%,另有1.3%的學生表示滿足他們要求。
尚未受到侵害或敲詐的學生,認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呢?有50.7%的學生說向老師匯報,有26.7%的准備報警,23.7%的向家長匯報,11.0%的准備還擊或報復,8.0%的准備躲避,1.0%的准備默默忍受,4.3%的學生不知道怎麼辦?
案例一:
為吃宵夜搶同學錢財
在海口市某中學讀初一的鄭某與杜某,商量著去吃夜宵,但又沒錢,兩人便決定去學生宿舍找同學強行索要。鄭某用襯衣蒙住臉,杜某則戴一頂旅遊帽,竄入同年級某班宿舍,將門撞開後,向室內的學生索要錢物,並叫道誰不給就打死誰,並用掃把猛打床板恐嚇學生,兩人同時動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搶得幾元錢後,兩人到校外去買了一瓶礦泉水,並買了幾支煙抽後,復又回去竄到另一個宿舍,採取同樣的方式向同學們「要」錢,當時一個同學口袋裡只有幾元錢,他央求兩人給他留一塊錢第二天吃早餐,兩人丟給這名同學一元錢後揚長而去。當晚,兩人共搶得現金31.5元,均被兩人用來抽煙喝水和炸東西吃。自以為找到了「快速發財」的捷徑,僅隔一天兩人又再次闖入學生宿舍准備搶劫時,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衛人員和民警現場抓獲。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鄭某與杜某兩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但因兩人未滿18歲,又系在校生,具備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
點評:因為在校中小學生超前消費與經濟實力不能滿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搶劫案件在校內外並不鮮見,有的搶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這說明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防止為超前消費而去犯罪,應當成為對在校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這起案件中的兩名學生的行為值得我們所有的學生、學校和家長們警醒。
案例二:
三個月內11名低齡女生被輪奸
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由海口市兩所中學為主的19名在校生和輟學學生組成了一特大輪奸犯罪團伙,瘋狂作案15次,輪奸11名被害人。該犯罪團伙成員固定,年齡偏低,最小的15歲,最大的18歲,成員固定,其中1988年出生的就有13人,在校學生11人。該團伙以搭順風車、到海邊玩,去酒吧、燒烤園喝酒等借口為由,借機實施輪奸。被輪奸的被害人女生中年滿12歲的1人,13歲的3人,14歲的3人,15歲的2人,其中在校女生8人。2004年6月,海口市某小學一名年僅12歲的女生被該團伙成員輪奸三次,強迫賣淫未遂一次。2004年7月,該團伙13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某賓館客房內持刀威脅、毆打年僅14歲的某中學初中一女生,然後13人輪奸了該女生。
點評:性侵害行為不僅包括性交,還包括撫摸、暴露性器官、手淫等。家長一定要讓孩子懂得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隨便讓別人觸摸的,與異性需保持一定距離。同時要提高孩子的警惕性。犯罪人往往利用孩子的特殊心理,以給零花錢、糖果等為誘餌或以關心學習、考試給高成績、同情家庭遭遇等為借口,或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孩子進行性侵害。在平時對孩子的教育中,加強孩子的識別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課。即使事情發生了,與父母的及時溝通交流都是防止被長期、多次侵害的有效方法。
案例三:
沒有完成作業被體罰
海口某中學一名初一的老師因為學生沒有完成布置的作業對學生進行體罰,一名姓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兒說手疼,是在學校里被老師打的。他很奇怪為什麼孩子在學校會被打?女兒說英語老師讓默寫單詞,默寫不出一個就打手心一下。以前她數學考試不好,考了41分,就被數學老師打過82下,當打到20幾下的時候,她的手都麻木了。「數學老師用竹棍打手,而英語老師是用細木板打手」女兒所在班上的四十多名學生,幾乎都有被老師打過。英語老師也坦率地承認自己確實打過學生,那是因為上課的時候他們沒有紀律性,總是吵吵鬧鬧的,如果不讓他們安靜下來,那會影響到別的同學學習。英語老師還強調不給學生施加壓力,學生就不會有動力。
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對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決:
學校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南日新律師事務所律師說,目前在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缺,公安部門對於校園暴力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同時,他還認為,校園暴力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和身體方面的侵害,監護人是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一般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門是不會介入的,只有當該案件構成了刑事案件時才能插手,所以目前防止校園暴力主要是靠學校和家長、學生共同努力
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官認為,校園暴力是社會消極因素在青少年身上的一種反映,近年來之所以呈上升趨勢,主要原因在家庭教育方面。首先,家庭對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有著重要作用,再次,不少家長仍沿用傳統的教育模式,重智育輕德育,很少甚至不願意傾聽孩子的心聲。關注校園暴力背後的一群邊緣青少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預防校園暴力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長應當積極履行好監護責任,尤其注重培養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培養孩子的愛心,讓孩子們學會給予和奉獻,學會與他人和睦相處。
支招:
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法官還支招說,遭遇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以減少損失,盡可能不發生沖突,以減少肉體傷害。如果勢單力薄,要什麼給什麼是一種緩兵之計,但一定要把對方的體貌特徵看清楚,以便協助公安機關把他們抓獲;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告訴家長,家長要幫助解決問題,不要袖手旁觀,也不能斥責,更不能幫著實施暴力手段;對受害者一定要鼓勵其報警、報告老師和學校,甚至告到法院,以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同時要在教育心理專家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② 青少年主要違法行為
少年常見的可抄作為、處理的違法襲行為主要包括觸犯刑法的「輕罪」行為和「微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處罰條例》的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犯罪行為有以下幾種。
結伙殺人、搶劫、強*、放火等犯罪團伙中,不夠刑事處分的行為,包括從犯的行為和脅從犯的行為,從犯的行為是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輔助作用的行為。在犯罪中處在脅從地位、被脅迫(不得不)或被誘騙參加犯罪活動的行為。對此類行為的人,應根據情節,比照主犯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不是不處罰,而是採取比刑事處罰較輕或其他行政處罰或治安處罰。
有侮辱婦女、賣淫、嫖*、吸毒、盜竊、詐騙等嚴重違法行為活動,不能刑事處分的行為。
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及擾亂治安或稱霸一方、為非作歹、產生民憤、但又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破壞正常的教學、工作、勞動秩序、妨礙公務活動,但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③ 青少年違法犯罪實例有哪些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壓電塔 ,一座高壓電力輸送塔突然攔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餘萬元。倒塌原因竟是電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塊鋼條,而下手的竟是9個未成年的孩子!
[案例2]:16歲少年見消防車滅火很刺激,便放火燒了30多個草垛,希望能引來消防車滅火。為避免村民自救,他還用稻草拴住了村民的大門。近日,涉嫌連續縱火30起的少年呂某被溧陽警方刑事拘留,至此,困擾溧陽竹簀警方大半年的系列縱火案終於告破。
[案例3]:杭州5名平均年齡僅18歲的少男少女卻因「口角之爭」,將一名17歲少女殺害並分屍。8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2人被判死刑,2人無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④ 收集青少年違法的案例,不少於200字
案 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⑤ 青少年違法事件事例
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 成「早上八九點鍾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 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 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 因,卻陷入了違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 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 價。 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 又不能不對 「花 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這里,我們收集了八個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違法犯罪的 案例。一個個典型的案例,一個個深刻的教訓,希望能引起 同學們的反思和警醒。 案例 1: 陳興、 單豐均為某校在校學生, 一天陳約單去某中學打龔成, 因龔向另一學生強索錢財。兩人在校門口,正好碰上學生胡某欄 住龔,陳上去就打,打後胡提出要錢,龔只好同意交出 70 元錢 由陳、胡等人分。不到一個月,陳又約單、王兩人商量說,現在 中學正交學費可以去強索或搶學生的錢,之後三人走到學校附 近,碰上一名學生,陳上去索要錢財,被害人不服,陳等三人一 起上去推打並拉住被害人雙手,從身上搜走 150 元。幾天後小單 也來約陳、胡、王等四人,說張某有錢,找到張索錢時被拒絕, 於是陳等對張踢打,張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錢。他們甚至於向小 學生索要錢財,一個小學生被拿 10 元錢後大哭不走,他們又還 給這個小學生 6 元。盡管這幾名學生都只有 16 歲,而過去沒有 犯過這類罪錯,根據刑法的規定還是被判處刑罰。 提醒: 提醒:打架本不應該 敲詐錯上加錯 案例 2: 某市職業中學接連發生學生搶劫、敲詐、盜竊的案件,11 名學生走上了受審台,他們有的是家境貧寒,卻貪圖享受、擺闊 氣、錢不夠花,就拉幫結伙,當「老大」,去偷去搶;有的是怕 受欺負,找靠山,求保護,主動靠近惡勢力,跟著學抽煙、喝酒、 一起混,搶劫團伙的成員;有的原本學習不錯,老老實實,成為 團伙搶劫、敲詐的對象,被幾個嘴巴打下來,就混在一起了,從 受害者變成害人者,走上了搶劫犯罪的道路。 提醒: 提醒:家境不好本該自強不息 認錯朋友導致禍害不淺 案例 3: 小王與小顧是同校同學,小王讀初三,小顧讀初一。一天二 人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不當一回事就揚長而去。 不想小顧人小氣盛,當晚就約了幾個小哥們找到小王家,要給小 王給一點顏色看看,由於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門吵鬧一陣。王 回家知道後,第二天連續三次找小魏幫助,小魏自認為是小兄弟 的頭,欺侮小兄弟就是給他小魏難看,所以一口答應,當即叫了 一個朋友,准備了一把長砍刀,到校門口等候,當顧放學剛走校 門,上去對准顧就是一刀。顧經搶救雖脫離危險,但顱骨骨折, 構成九級傷殘。魏家境貧困,母親體弱,魏犯罪後其母舉債請律 師,到處奔走,勞累、憂郁成疾,在魏判刑後一病不起,撒手人 寰,其父說:「這不爭氣的兒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親的 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獨生子,家庭不僅要承擔請律師、 經濟賠償等難以承受的負擔, 而且案發前正值王初中畢業面臨中 考,在他進監獄的時候,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寄到了家中,他的 犯罪斷送了自己的學業、前途,也毀掉了家庭的幸福。顧也是獨 生子,受害致殘,今後一輩子怎麼辦,父母整日以淚洗臉。魏的 一刀不止毀了小顧一人,而是一刀毀了三個家。 提醒: 提醒:哥們義氣要不得 釀成惡果悔已遲 案例 4: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因擔 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 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 新就想到了偷。今年 6 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 2000 多元在網吧 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 用。 僅僅幾天後, 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 此時, 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 後來就想去偷爺 爺的錢。某日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響聲驚動 了睡夢中奶奶,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奶奶,奶奶倒在 了血泊中。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 4000 元錢,只在奶奶兜 里找到了兩元錢,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 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小 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 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當時只想著拿到 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 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提醒: 提醒:上網成癮盜錢財 良知泯滅殺親人 案例 5: 15 歲的初三學生庄海在初一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 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良,先後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 員。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後准備回家時,發現一個初二學生在他父 母後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 可以解決問題,但是庄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 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 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發 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庄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 捅上去, 造成一死一傷, 法院判處庄海犯故意傷害罪。 在監獄里, 庄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生事,無限悔恨???? 提醒: 提醒:因小失大要不得 由好到壞一念間 案例 6: 某地四名高二學生受社會高消費的影響,經常上酒樓、穿名 牌,大把大把地花錢,遠遠超出自己家長的經濟負擔能力。他們 從電視錄像中看到搶劫來錢很容易,於是自恃人高膽大,經常晚 上持刀闖入本校宿舍對外地學生威脅,索取錢財,猖狂時一個一 個宿舍挨著搶,同學看其窮凶極惡的樣子,敢怒不敢言。發展到 後來, 他們竟在學生晚自修時強行搜身, 造成有的學生心神恍忽, 不敢上學,對學生的身習健康、財產安全以及教學秩序造成的危 害。他們自己還認為在校時搶同學的錢無所謂,最後當然沒有逃 脫法律的制裁。 提醒: 提醒:超前消費歪動腦筋 強取豪奪走進班房 案例 7: 劉雲是某醫學院的學生,從小父母悉心培養,學習美術、音 樂、舞蹈,原本是個多才多藝的花季少女,令人羨慕的好學生。 16 歲認識了一個男青年,男青年說非常喜歡她,他輕易地就相 信了,可那個青年是個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帶著她玩、跳迪斯 科、打架,父母反對,她搞假自殺逼父母讓步。在男朋友的教唆 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棄學業,騙錢,用安眠葯使人睡覺然後 中進行盜竊,而自己也遭到了多名混混的強奸,為了一段本不該 發生的「戀情」淪為盜竊,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華。 提醒: 提醒:情感迷失釀悲劇 一失足成千古恨 案例 8: 16 歲的小朱與 15 歲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學,平時就好自 稱大,恃強凌弱;二人家庭經濟都較困難,很羨慕有錢的同學穿 名牌。一天,一個低年級學生穿了一雙耐克鞋在路上一腳把一塊 石頭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氣想教訓教訓這個小同學。小李 一看一雙新的耐克鞋,就說把這雙鞋換過來穿穿算了,小同學不 肯,二個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腳,小同 學只好把鞋給了小朱。小同學的家長報了案,小朱與小李被叫到 了公安局。經查,小朱和小李還數次向其他小同學強索人民幣, 有的 2 元,有的 4 元、5 元,最多一次強索 17 元,後因被害人 要求返還 7 元,總共強索金額 31 元,學生家長反映十分強烈。 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條例》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 處理。
⑥ 青少年違法事件事例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6歲,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時許,夥同夏某、陳某、黃某等人經過事先預謀,由陳某攜帶一把西瓜刀,四人竄至廈門湖裡某處的路面,尋找作案目標,准備實施搶劫時,被治安巡邏隊發現,而被抓獲。
⑦ 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誤區,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瀾。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教育對每個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這種影響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積極的影響,也有可能是負面的消極的影響。
(二) 學校教育的失當,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溫床。學校是對青少年進行正規教育的場所,學校教育的最大特點在於它的目的性和有計劃性,學校教育因其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使得其應有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三) 社會環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西方社會的垃圾、丑惡現象乘虛而入,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在社會上蔓延,渲染色情、兇殺、暴力的書刊、音像製品充斥文化市場,黃、賭、毒封建迷信等社會丑惡現象屢禁不止。這些都嚴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體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墮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 自身素質不高,認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個重要原因。⑤按心理學的劃分,十一、二歲到十四歲是少年期,十四、五歲到十七、八歲是青年時期,相當於小學高年級到高中階段;十一、二歲到十七、八歲是兒童向成年過渡的時期,也就是成熟過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時期。在這個生理和心理發展急劇變化的時期,他們雖然在生理、心理上發育很快,但還未成熟,處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兒童半成年人狀態,充滿著獨立性和依賴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錯綜復雜的矛盾。
⑧ 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例並附判決結果 來幾個 不要太長
1中國裁判文書網案例檢索
3示例:
劉足凡盜竊案二審刑事判決書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2015)株中法刑二終字第73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某甲,男,1990年9月28日出生於湖南省湘陰縣,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09年4月23日被株洲市公安局董家段分局取保候審.......
二審裁判結果:上訴人劉某甲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已繳納)。
⑨ 青少年違法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
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
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
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