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規配
A. 中央對嚴禁黨員幹部違規兼職取酬作出了哪些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三條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四條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兼職或者兼職取酬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二條規定:「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B. 中央提出的"九個嚴禁,九個一律"包括哪些內容
中央紀委機關、中組部提出「九個嚴禁、九個一律」的紀律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是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布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是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C. 嚴禁違規設置職業資格是什麼意思
大致是說,以前政府或者相關機構,設立了一些資質認證機構,對從業人員進回行強制認證制度,本來答也是說得過去,只是後來這些認證變的為錢是舉了,而且有灰色利益鏈,而且由於操作相當混亂,給從業者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所以國家禁止政府及監管機構濫用權利和隨意出台職業認證制度。
但是有些認證還是會存在的,只是再隨意增加額外的新的認證制度就不容易了
D. 七項嚴禁八項規定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七項嚴禁是地方自己制定的,沒什麼統一規定。
八項規定是中央發的通知,白紙黑字: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4] 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E. 嚴禁XXX違規大操大辦 是病句嗎
這是公文里用得吧,是可以這么說的,嚴禁的是一個完整的事情,而某某某違規大操大內辦就是一個完整的事容情陳述,所以是通順的。你所懷疑的是不是裡面的違規和後面的大操大辦重復了,因為大操大辦本身就是違規,不是重復,因為在實際操作中怎麼才叫大操大辦呢,這是有明文規定的,所以裡面很有必要提到違規大操大辦從而區別於生活所通俗說得大操大辦。
F. 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是什麼時候
來2014年1月9日,中共中央組織源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印發了《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組通字〔2014〕5號)(以下簡稱「《通知》」),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根據《通知》要求,在黨委(黨組)的領導下,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採取切實措施,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抓緊整改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有序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幹部,嚴禁違規超職數配備新的幹部。
G. 江西省紀委機關,省委組織部十嚴禁紀律規定具體是指什麼
省紀委機關、省委組織部制定下發了《關於從嚴從實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切實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十嚴禁」,切實做到嚴格執行換屆紀律不動搖、不變通、不走樣。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不準利用宗族、同鄉、同學、戰友等關系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不準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簡訊、當面拜訪、委託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舉辦聯誼活動等形式,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並依紀依法處理;對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一律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賄賂他人;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幫他人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不準採取托關系、走門子、套近乎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調整、晉升。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且記錄在案。
五是嚴禁隱瞞實情。不準在幹部考察、信訪調查中不如實報告或者有意隱瞞本人或者他人有關問題;不準在幹部考察過程中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和基本信息。對隱瞞實情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蓄意造假。不準塗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不準捏造虛假政績。對蓄意造假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七是嚴禁說情打招呼。不準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轉任重要崗位說情打招呼;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利用特殊關系引薦特定人員要求予以關照。對說情打招呼的,一律記錄在案,嚴肅追究責任。
八是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標准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不準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幹部的職級待遇。對違規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一律宣布無效,並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九是嚴禁跑風漏氣。不準私自泄露、擴散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涉及換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對跑風漏氣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十是嚴禁干擾換屆。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不準阻撓對違反紀律、風氣不正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對干擾換屆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H. 交通違規的六個嚴禁是什麼
交通沒有六個嚴禁
I. 八項規定十個嚴禁內容
十個嚴禁:
(一)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巧立名目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
(二)嚴禁違規舉辦年會、節會、慶典等活動或借招商引資之機搞各種形式的論壇,用公款搞相互走訪、宴請等拜年活動;
(三)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四)嚴禁違規收送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消費卡、電子紅包以及土特產品等節日禮品禮金;
(五)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六)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
(七)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或參與封建迷信、賭博活動;
(八)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九)嚴禁在節日期間開展「走秀式」調研和「表演式」慰問;
(十)嚴禁在節日期間工作打折扣、搞變通,特別是窗口單位對群眾需求「推繞拖」。
八項規定:
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J. 中央和省委對換屆紀律提出哪幾個嚴禁
中央嚴肅換屆紀律要求
九個嚴禁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紀依法處理。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是嚴禁違規用人,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和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布無效,並視情節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是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委嚴肅換屆紀律要求
十 個 嚴 禁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不準利用宗族、同鄉、同學、戰友等關系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不準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簡訊、當面拜訪、委託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舉辦聯誼活動等形式,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並依紀依法處理;對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一律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賄賂他人;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幫他人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不準採取托關系、走門子、套近乎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調整、晉升。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且記錄在案。
五是嚴禁隱瞞實情。不準在幹部考察、信訪調查中不如實報告或者有意隱瞞本人或者他人有關問題;不準在幹部考察過程中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和基本信息。對隱瞞實情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蓄意造假。不準塗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不準捏造虛假政績。對蓄意造假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七是嚴禁說情打招呼。不準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轉任重要崗位說情打招呼;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利用特殊關系引薦特定人員要求予以關照。對說情打招呼的,一律記錄在案,嚴肅追究責任。
八是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標准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不準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幹部的職級待遇。對違規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一律宣布無效,並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九是嚴禁跑風漏氣。不準私自泄露、擴散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涉及換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對跑風漏氣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十是嚴禁干擾換屆。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不準阻撓對違反紀律、風氣不正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對干擾換屆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 項 規 定
一要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明確的「10個不準」紀律規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
二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提出的「8條規范」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的「6項紀律」等規定,不得無視規定、觸犯紀律。
三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不得姑息遷就、追責不力。
四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有關規定,不得該報不報、違規操作。
五要嚴格執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有關規定,不得流於形式、查任脫節。
六要嚴格執行擬提拔人選廉政報告有關規定,不得瞞報漏報、弄虛作假。
七要嚴格執行整治違反幹部任用標准和程序問題有關規定,不得降低標准、簡化程序。
八要嚴格執行整治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有關規定,切實建立發現機制,不得視而不見、聽之任之。
九要嚴格執行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有關規定,不得違規超配、邊超邊配。
十要嚴格執行幹部檔案審核有關規定,不得隨意審核甚至不予審核。
市委嚴肅換屆紀律要求
六個從嚴
一、從嚴落實中央「九個嚴禁」和省委「十個嚴禁」、「十項規定」等嚴肅換屆紀律要求,切實把嚴肅換屆紀律貫穿於幹部日常管理之中,讓換屆紀律要求入腦入心。
二、從嚴履行黨委的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紀檢機關監督責任、組織部門直接責任和考察組「一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履職擔當。
三、從嚴遵循幹部選拔任用標准和程序,嚴格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真正把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善作為、敢擔當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四、從嚴監督關鍵環節,嚴把幹部「提名關、資格關、廉政關」,做到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廉政情況「凡提必聽」、舉報反映問題「凡提必查」。
五、從嚴整治「跑官要官和說情打招呼」、「買官賣官」、「幹部檔案造假」、「拉票賄選」、「三超兩亂」、「裸官」、「違規選人用人」等問題。
六、從嚴查處拉幫結派、團團伙伙、造謠誣告、干擾換屆、跑風漏氣、突擊提拔等行為,對違規違紀問題「零容忍」,並嚴格倒查問責,既嚴格查處當事人,又嚴格追究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