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出租被拆除損失找誰賠
1. 違章建築門面拆遷誰來賠償業主損失
租房的時候你知道這是違章建築嗎,如果不知道可以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要房東賠償損失!
2. 政府違法(規)拆除違章建築造成損失是否應當賠償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
控制的區域內進行的任何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等行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版許可手續或擅自改變規劃的權,都被稱為違法建設。即使有關違章建築已經十幾年了,只要未能提供合法手續、沒有產權證,即為違章建築,不存在合法性,有關單位有權予以拆除;
其次,違章建築被強制拆除與城市拆遷不同,後者屬於行政徵收,以合理補償為特點;前者是對私搭亂建進行的行政強制或行政處罰行為,帶有懲罰性,所以一般不予補償;
最後,鑒於乙所購買的建築系歷史遺留問題,與借重點項目建設和城中村改造項目騙取拆遷補償款的行為性質不同,若經認定屬於違章建築,在拆除前,可與當地有關部門協調,要求給予適當補償,但是否給予補償,全憑當地有關部門(如行政執法局)決定,因為法律規定,對於違章建築拆除,屬於處罰,不予賠償。
建議想辦法解決化糞池堵塞問題,協調居民關系,避免矛盾擴大,被舉報拆除。
3. 如何處置租賃房屋由於違章建築而造成損失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無效的雙方當事人,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對於出租人而言,盡管因房屋系違法違章建築而導致合同無效,但該自建房屋在被拆除之前還是其佔有的財產。
首先,合同無效後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對於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根據最高法院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的規定,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對於此類案件,筆者認為,因出租房屋本身即為違法、違章建築,在處理時,應盡量適用賠償的方案,不宜適用恢復原狀的處理方式,一則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財產損失,二則也不利於昭示國家司法機關對違法違章建築的否定態度。
其次,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支付其佔用房屋期間的佔用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出租人根據合同獲取的房屋租金、押金等費用,因合同無效應當返還承租人。但是,依據公平原則,出租人作為自建房屋的建設者或控制者,本身面臨著國家行政機關拆除房屋產生損失和遭受行政處罰的風險,而承租人則利用了涉案房屋進行收益,如果因合同無效導致承租人收回租金而不支付任何費用,則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
根據最高法院《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的第5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准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出租人雖然不能取得租金收益,但是有權向承租人主張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間的佔用費,具體標准可以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准及周邊房屋的租金標准。如果自建房約定的租金標准與一般房屋無異,可以參考租金標准酌情降低;如果約定的租金標准已經考慮自建房因素,較低於一般房屋約定的租金標准,也可以按照約定的租金標准執行,具體案件可以具體確定。
4. 違法拆除」的違章建築是否有權獲得賠償
您好,
一、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違章建築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築建築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例如:在住宅樓間公共場地搭建自己的倉庫。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例如:一家酒店原本規定建設40層,但是開發商卻擅自決定將其建設成45層。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例如:一家醫院申請建設一幢7層高的住院部,但是建成以後卻是7層高的員工家屬樓。
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永久性建築。例如:物業公司說為了修繕房屋給工人搭建了一個房子,但事後卻將其改建成一家小超市經營。
二、違章建築拆遷時能否獲得補償
在違章建築拆遷補償問題上,應當區分建築和建築使用的材料,建築和建築范圍內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建築和建築內的財產,拆遷補償款和拆遷補助費,拆遷補償和拆遷賠償等。
首先,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築和建築使用的材料。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築不予補償。但是,不能據此認為,拆除違法建築使用的材料,拆遷人也不需要補償。事實上,某些違章建築使用的材料從價值上來說是可以獨立存在的,違章建築人對違章建築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財產權。
其次,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築和建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如果違章建築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即使在拆遷時不就拆除違章建築本身補償違章建築人,也必須考慮土地使用權對違章建築人的財產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築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築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出讓年限還未到期時,拆遷人應當就拆除違章建築給違章建築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
再次,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違章建築和建築內的財產。違章建築內的財產可以獨立於違章建築存在,系違章建築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當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築的過程中,不得侵犯違章建築人的違章建築內的合法財產權益,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區分拆遷補償款、拆遷補助費和拆遷賠償費。雖然我國《城市拆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築不予補償,但是這只能說明違章建築人不能獲得拆遷補償款,拆遷人仍要依法向違章建築人支付拆遷補助費。拆遷補助費包括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等其它費用。拆遷人不得因違章建築拒絕向違章建築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等費拆遷補助費的請求。如果由於拆遷程序和手段違法,侵害了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時應當依法賠償損失,即拆遷賠償費。
值得注意的是,現實中對很多違章建築採取的都是強拆的手段,在沒有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下,沒有轉移建築內的財產就強制實施,造成嚴重的損失。但由於當事人覺得「理虧」,往往不能提出自己的主張獲得經濟補償。因此,如果對自己的權益不清楚,不知道何等情況下應當獲得補償時,不妨問問律師的意見,避免「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現象發生。
望採納
5. 經營戶租違章建築被拆除,裝修費用有的賠償嗎
這個不是很好確定,你協議裡面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沒有關於這方面的約定,應該是可以拿到的,但是協議裡面有的話,按照協議執行,詳細情況可以向英淇律師進行咨詢!
6. 我租了家違章建築的店面,一開始根本不知情,可現在要拆除,能向房東索賠裝修費和損失嗎房東沒告訴我違章
出租違章建築,房主有責任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法拆除違章建築造成建築材料損失可否賠償
這個是不可以的。已經是違章建築了,肯定是得不到賠償的。
8. 租的房子因為違建被改造,可以要求賠償嗎
你好,首先違建房屋是不可以出租的,其次,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因此,你可以與房東協商要求其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合同(提供符合合同內容的房屋),協商不成的話,你可以走法律途徑要求其賠償你的損失。
9. 村民購買的違章建築被拆 損失誰來賠償
找出售方要求返還
違章建築,本身就不能交易
你如果明知,自己承擔,如果對方沒有告訴你,有過錯,你也有疏忽
為什麼不看房產證或什麼許可證的
10. 違建房屋被拆,承租人向出租人索賠損失,損失賠償額如何確定有哪幾個主要方面的賠償
這有什麼,如果是住宅,返了租金押金便行,如果店鋪比較麻煩可考慮當初他對店鋪的裝修改造投入。但這也有折舊。租金押金按數返,裝修自然得有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