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兩次
A. 公務員一年內連續兩次因同一事被警告以上處分的怎麼處理
一、依照《紀律處分條例》第九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二、在確定給予犯錯誤黨員以警告還是嚴重警告處分時,需考慮以下方面:
1、根據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
2、考慮本人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和態度。
三、嚴重警告處分的審批程序與警告處分一樣,一般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按照處分黨員的批准許可權,逐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在黨內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因為犯了錯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般也不影響其擔任原來的職務,如果由於某種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原來的職務而被黨組織免職或被調動工作,這是正常的幹部任免或調動,不含有對受嚴重警告處分黨員附加懲處的意思,不能視為紀律處分。
(1)受處分兩次擴展閱讀
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
1、警告。
警告是一種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輕微的一種制裁方式,是指公務員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紀,應當予以及時糾正和警示。
2、嚴重警告。
嚴重警告是黨內五種處分中的輕處分,但比警告處分要重。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撤銷黨內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是指撤銷黨員在黨內經過選舉或由黨組織任命而擔任的黨的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部門中的領導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做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
B. 一年內受到兩次黨內嚴重警告怎麼處理
一、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二、嚴重警告,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
三、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黨的紀律處分是黨的組織對於違犯黨紀的黨員,根據其錯誤性質和情節的輕重,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黨紀處分是對違紀黨員採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組織手段。
(2)受處分兩次擴展閱讀
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
1、警告。
警告是一種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輕微的一種制裁方式,是指公務員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紀,應當予以及時糾正和警示。
2、嚴重警告。
嚴重警告是黨內五種處分中的輕處分,但比警告處分要重。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撤銷黨內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是指撤銷黨員在黨內經過選舉或由黨組織任命而擔任的黨的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部門中的領導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做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
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受處分後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一般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4、留黨察看。
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低於開除黨籍的一種。
5、開除黨籍。
①、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後按期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開除其黨籍。又犯有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錯誤的,也應當開除黨籍。
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③、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重的紀律處分。主要是對那些犯了嚴重錯誤,造成很壞影響,給黨的工作帶來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黨員,或者對犯了錯誤拒不改正,拒絕黨組織的批評教育,已喪失了黨性和黨的立場,背離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黨員的處分。
④、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C. 大學受到兩次記過,會有什麼後果正常兩次記過處分是取消學士學位證么
如果處分抄被記在檔案里襲,並且在畢業之前沒有撤銷的話,那會跟你一輩子,將來找工作的時候會有很大的影響,誰都喜歡找一個沒受過處分的。
取不取消學士學位要看你們學校的規定,有的學校不會取消,有的記一次過且為被撤銷就會被取消,具體要咨詢輔導員
D. 同一件違紀事情能否給予兩次處分
同一件違紀事情,一般不會給予兩次的處分,因為給予兩次的處分,也沒有多大的作用,不是跟一次的處分一樣的效果嗎?
E. 公務員同一行為能否被兩次處分
如果公務員是黨員的話,是可以被處罰兩次的,黨內處分和行政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屬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
F. 行政處分本年度內受兩次處分正確嗎
你仔細看一下你的處罰決定,如果是針對一個違法行為給你的行政處分,那你看一下處分依據是否不同條款,如果是不同條款,那就沒有錯。如果是同一條款,那就不對。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G. 同一黨員因同一事件能否進行兩次以上的處分
根據具體情況下確定。如果處分不適合的本人可以提請復查;監察機關在職權范圍內,回也可答以直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三十九條監察機關對受理的不服主管行政機關處分決定的申訴,經復查認為原決定不適當的,可以建議原決定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監察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也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受理的其他申訴,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H. 一年內受兩次黨內警告處分會被免職嗎
如果經歷過兩次處分的話,被免職的概率還是比較高的。一般來說只會把你取消回黨員的答資格,想要讓你徹底停止,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最好還是盡早和黨組織說明情況,盡量讓他們從寬處理,不然到時候就非常的被動,而且萬一真的沒了工作那就麻煩了。
I. 一年內兩次受紀律處分的怎麼辦
不用管,明年差不多就進去了
J. 事業單位領導受兩次警告處分還可以繼續干領導嗎
事業單位領導受兩次警告處分,說明他屢教不改屢犯屢教,沒有接受教訓。因此不適合再干領導。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