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為表述
A 行政違法的主體是行政主體
『貳』 法院違法行為如何正確描述
因為沒有通知就直接判決,可以以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為由審請再審。
『叄』 行政處罰兩個違法行為合並處罰怎麼表述
行政處罰兩個違法行為,合並處罰,怎麼表述?行政處罰兩個違法行為,當然可以一塊處理
『肆』 違法犯罪受到紀律處分如何表述
廣義的違法,指一切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行為;其中有些要被問責,有些則不會,只是不受法律保護而已。
狹義的違法,是指嚴重違反現行法律,需要懲處的行為,一般接受行政處罰(罰金,拘留,勞教等)。
犯罪則是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需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接受刑事處罰(拘役,徒刑,死刑等)。
紀律處分則是違反相關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接受的處罰。
犯罪必違法,違法未必犯罪,如果是違法犯罪了就不光是紀律處分的問題了。
『伍』 如何描述原告的違法行為
可以說申請抄人仲裁的買賣合同不存在,所以仲裁沒意義
實際上,可能是申請人仲裁申請里少寫了居間兩個字,其實不影響仲裁進行
如果確實是少寫字了,揪著請求里少兩個字的問題其實對最後裁決沒意義。除非買賣合同和居間買賣合同都不存在,或者不是被申請人簽字的
『陸』 大神們,行政處罰案件中,主要違法事實如何表述求解答
比如一起盜竊摩托車案件,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許,在某某地方,張三盜竊李四停放於該地點的一輛紅色摩托車,現價值2800元,後被我公安機關民警查獲。
『柒』 關於違法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正確答抄案:BCD
解析:A項明顯錯誤。違法行為有以下四個要件構成:(1)必須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2)必須有被侵犯的客體。
(3)違法行為的主體必須是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
(4)違法行為的主體必須具有法定的行為能力或責任能力。從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出發,應注意違法行為與其他一些特殊行為的區別。(1)違法行為不同於僅僅違反道德的行為。違反道德的行為不一定就違反法律規定,這類行為盡管也應受譴責卻不屬於違法行為,不能施以法律制裁。(2)違法行為與法律上無效行為的區別。有些法律上的無效行為並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並不是違法行為。(3)違法行為與雖不違法但不為法律所支持的行為不同。後者不為法律所禁止而違法行為則為法律所禁止。所以本題選BCD
『捌』 對某一行為「不宜」的表述,能否作為行政處罰「違規」的法據
這要根據法律規定來看了,如果單獨看「不宜」一詞字面意思,你可以這么理解。但是,回一般行政答部門做出行政處罰都是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做出的,行政處罰文書中對法條的引用也是按原文陳述的,如果法律規定中是這么說的,那就可以這么寫。
比如,在法律中經常性的可以看見「應當怎樣,不應當怎樣」,單獨來看,似乎非強制性。但法律規定中的罰則確規定了違反了「應該怎樣」的處罰規定。在這里,「應當」就應當理解為是必須的意思。
就我個人的看法,以前的法律因為階級斗爭、政治掛帥的原因,制定的法律在陳述上則表現的非常強硬。在新時期制定的法律則在用詞上有所人性化,這也是社會法制的進步。從《行政處罰法》頒布以來看,逐步實行的是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行政管理。
『玖』 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要違紀違法事實部分在那表述
八項規定的全稱是《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凡是違反八項規定所列類型之問題的違紀行為及四風方面的違紀行為都叫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所犯除外。
對非中央政治局委員所犯違紀行為的定性條款不宜直接引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相關條款,而應當引用《黨章》,《廉潔自律准則》及違反廉潔紀律的定性條款或者直接引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定性。
(9)違規行為表述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央八項規定為時間節點,即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後的,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
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而是根據違紀行為的具體情況和當時黨紀規定作出相應認定。
在紀律審查文書表述上,進一步凸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為推動各級黨組織馳而不息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建議在審理報告等紀律審查文書主要違紀事實中,將被審查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獨列出來,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之後,違反組織紀律行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