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班違法嗎
⑴ 周六上班是否違法
如抄果你簽定勞動襲合同約定的是標准工作時間,《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准工作時間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⑵ 周六上班算正常上班合法嗎
周六算正常上班是否合法,要看用人單位實行哪種工時制,實行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周六可以算正常上班,但是這兩種工時制需要經過人力資源局審批。
用人單位實行標准工時制的,周六上班又不安排補休的工資按雙倍計算。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准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准工時制。
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准工時制。
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准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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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所確定的工作時間。
根據最新法律規定,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指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⑶ 周六周日上班不給加班費是違法的嗎
如果周六周日上班不加班費是違法行為,應該給予相應處理。
⑷ 周六上班的公司算違法嗎
滿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就不算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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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