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違章淡季
『壹』 工廠在淡季強制員工無薪休假,以減少公司支出,是否違法(沒有簽定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二審。按照立法進程,關於強制帶薪休假的規定,員工在企業工作滿1年以上10年以下必須帶薪休假5天
『貳』 公司淡季要求我們上一天班休息一天,發半個月工資,公司的決定是否違法。
公司是違法的。
江蘇周斌律師
『叄』 歡喜購是消費返利嗎違法嗎
你肯定要去正規的,抄不能用含有木馬的連接了吧,你記住領取優惠券以後,一定要跳轉到淘寶自己的āpp 這樣才是真的,因為所有的交易都是在淘寶進行的,離開淘寶那就是騙人的。你去應用寶下個促說āpp,別嫌麻煩,安全有保障。作者:靖潤麗
『肆』 養老院開業初因為老人少,服務費7折。幾年後入住老人多起來,就要取消打折,這種行為違不違法
要看簽的合同有沒有約定永久打7折,如果沒有的話,當然可以恢復原價。
『伍』 我是得寶 實業的一名員工現在它這里是淡季我要辭工主管說不批,這個問題找誰或者找哪個鎮府部門來解決...
辭工的情況有諸多的因素制約: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動議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准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後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後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編輯本段相關條列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都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准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准,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准確定。 第二十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編輯本段主張經濟補償金期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如果解除或終止的原因是屬於用人單位引起的,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通常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辦理離職手續之日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但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經濟補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可以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支付。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或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即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起訴應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否則,將可能承擔超過仲裁時效而承擔敗訴的後果。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何謂「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 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證據表明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據一般規律推定權利人知道自已的權利被侵害的日期。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即勞動爭議發生之日。這些規定實際上就是要確定一年的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但是,在具體確定時效期間的起算點時則需要根據具體的勞動爭議事項來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之規定,對於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的計算起點分兩種情況: 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對支付經濟補償金有承諾,用人單位到期未支付的,則則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起算點,但這種承諾需有證據證明,如協議書,欠條等;沒有承諾的情況下,通常則是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為起算點。 當然,如果在起算點之後沒有先申請仲裁,而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等,則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不過勞動者應向相關部門取得相應的投訴或調解的證明材料。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 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陸』 我想買一輛二手麵包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購買二手車的注意事項:
1、注意是不是問題車
在選購二手車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注意:這輛車是不是事故車?有沒有泡過水?因為一般情況下,受損較嚴重的事故車,車身骨架和重要部件都難以恢復到原廠的狀態,再次碰撞時也很容易就變形了。涉水車在泡水之後電器設備會出現故障,火災車、翻新車的問題就更嚴重了。
2、注意手續是否不齊全
不少人在買車的時候只關心車,還沒來得及看手續就交錢,到過戶的時候才知道手續不全沒法過戶,最後定金也退不了,讓一些無良心車販子有機可乘。
所以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一定要看清車主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購置稅本、機動車行駛證、新車二手車購買發票和保險單等必要手續是否齊全,否則的話堅決不能買。
3、注意是不是帶牌車
所謂「帶牌車」,是指在買賣二手車的時候,買賣雙方為了省事,車輛不過戶就直接帶著車牌交易,這樣的二手車也堅決不能買。
4、注意能不能滿足異地遷入排放標准
假設,你想要在北京買一輛二手車(北京牌照),但是又沒有北京小客車指標,想要上外地牌照,那一定要先查詢一下當地的排放遷入標准,如果這輛車的排放標准達不到的話,那是沒有辦法正常上牌的。
5、注意是不是套牌車
套牌車是指那些無牌無證卻套用別人真車牌的車輛,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一旦發現套牌車,將會被收繳扣留並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鑒別套牌車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檢查手續和車身的VIN識別代碼,如果發現不一致或者有重新列印的痕跡,那很有可能遇到套牌車了。
(6)消違章淡季擴展閱讀:
購買二手車不過戶的後果
1、購買二手車不過戶,車輛的歸屬權不是自己的,不但你買的錢相當於白花。因為沒有過戶,所以上不了保險,第三責任險沒有的話,如果發生車禍事故傷到第三者,那賠償要自己全額支付。
2、被交警攔下還要接受高額處罰,百害而無一利,所以買了二手車一定要過戶。
3、無法過戶的車輛,就可能會有套牌的嫌疑,套牌車中,相當一部分還是問題車,比如是盜竊、搶劫、走私而來的等都將扣12分。
人民網—買二手車,這個便宜千萬不要貪
『柒』 物業小區保潔在公司放淡季假後外出幹活違章嗎
如果是物業公司放假休息那肯定是不違章的,當然要出去幹活是合理合法的活,不能是損害物業公司利益的。
『捌』 鐵路局16種重點整治違章行為勞動安全作業建設系統標準的一般要求是
在車隊黨政正職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運輸生產工作目標,狠抓日常基礎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認真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活動,以落實現場作業有效控制為切入點,突出關鍵,把握重點工作,實現了全年安全和效益雙豐收。同時,以「創建精品班組」活動為載體,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業務素質,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截止至10月31日發送旅客xxxxxx人,客運進款收入完成xxxxxxx元。 一、全員抓營銷,在第一季度收入百日競賽中,我班組勇奪第一。在2月3日至3月14日的40天春運里我班組完成進款xxxxxx元。取得了全年開門紅的好成績。由於南方普降大雪,使全國的交通受阻。江蘇省遭遇到百年不遇一次的降雪,公路、民航停運,致使客流到涌到了鐵路,使客流猛增了好幾倍。列車從鄭州始發時就超員,一路上只見上的客流,下的卻很少。列車長能夠及時啟動列車超員應急預案,來應對突發客流。在保證旅客安全的前提下不放鬆收入工作,列車長堅持查驗車票,往往一次查票就要4、5個小時,堅持不懈、持之以恆的工作讓我班組超額完成了進款任務。 二、2008年5月12日,我們國家遭遇了汶川特大地震,其烈度之高、破壞力之大、波及范圍之廣,是共和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在這次規模空前的抗震救災活動中,我班組有幸參加了運送英雄部隊返鄉的任務。7月17日,由車隊康書記帶隊我班組隨車底空放成都,在成都從新編組共值乘了8個車次運送救災英雄至武漢、開封、信陽、南陽、新鄉等地,一路上黨員和班組骨幹發揮帶頭作用,用優質的服務為英雄服務,克服列車設備陳舊的困難,指派專人負責燒茶爐,保證英雄們能夠喝上熱水吃上熱飯,自己卻顧不得吃喝,以自己的行動贏得了部隊首長和戰士的感動,返程後收到部隊的錦旗和感謝信,光榮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任務! 三、服務「奧運」盛會,展示鐵路良好形象。7月份開始,為了做好「奧運」分會場的旅客運輸工作,根據段的統一安排,提前籌備,做到了接待熱心、安排細心、服務貼心,保證了所有乘車旅客來的高興,走的滿意,圓滿完成了「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的運輸工作。在奧運期間班組同志克服運輸任務繁忙,積極參加段「應急民兵小組」,負責段部的巡邏和日常安全工作。並且班組還負責了奧運期間的xxxx次的套跑任務,期間同志們能夠做到臨時不放鬆,把上海的標准帶到西安去,受到了廣大旅客的一致好評。 四、餐車經營是列車服務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列車餐營經營長期滯後於客運服務提升的速度,原因很多:人員成分較雜、管理上沒有針對性……事實是,列車餐營經營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了客運服務整體質量,列車餐售行為和經營秩序是旅客反響較大,矛盾較為突出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段提出了餐營一體化的思路,我班組是第一批示範班組,班組認真貫徹段、車隊的改革措施,認真完成各項任務,做好淡季挖潛旺、季增效工作,在班組內部指派專人任餐車監督員,並做到全員營銷,全力調動職工的營銷意識並和收入掛鉤,以服務彌補硬體的不足,緊抓旅客需求,使餐營收入大幅提高,取得顯著成績,並被段樹做典型。 五、完善管理制度,從整章建制入手。十月份,對台賬、規章、預案和管理制度統一進行了修改和核對,另外,集中向各種日常工作中勞動紀律和作業標准方面的慣性違章「開火」。針對著裝不規范,離崗、竄崗、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要求當班的乘務員加強巡視,巡視時要及時發現並勸導吸煙旅客到風擋吸煙處,發現重點旅客進行重點照顧,並對照規定抓落實,每月對乘務員量化違章指標,嚴格考核。通過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築牢安全防線,規范日常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六、夯實安全基礎管理,確保專項整治收到實效。今年以來,車班按照車隊要求認真開展了 「大檢查大反思」、 「重溫4.27」 、「隱患治理年」、「勞動安全專項整治」「火災預防」等各項活動,為夯實安全基礎,與各項活動有機結合,車班成立活動領導小組,通過板報、出乘會、學習會等形式使安全教育常學常新,使安全條例深入人心,收到實效。吸取以往經驗,採取邊查邊整改邊落實的方式,認真對待查出的每一個問題,做到所有問題都有整改措施,都有責任人,都有整改期限和消號時間。對安全隱患突出的問題納入「安全隱患問題庫」,進行重點攻關,制定過渡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此次共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18個,全部進行了整改。通過認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確保了日常工作的持續可控。 七、注重業務培訓,全面提高職工素質。客運工作是鐵路的窗口和形象,必須注重職工整體素質的提升。車班狠抓全員性「對規達標貫標」。通過加大職工貫標和執行標准化的力度,採取有效的方式推進「三標」工作。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對規達標競賽活動,通過實操演練、技術比武產生一批模範和業務能手。在今年客運段、鐵路局客運技術大比武中我們取得了優秀的成績,取得段列車員組第三名、局列車員組第一名和第三名。班組把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做為提高服務質量的堅實基礎。制定業務學習安排,長期規劃。落實每日一題,進行每次出乘前提問,每月進行兩次考試,並把考試成績納入資金分配。通過開展業務學習,班組上上下下形成了「學業務」風,人人背規、學規、用規,根據遇到的問題,結合規章學習理論和實作,有效的提高了業務素質,使旅客問不倒,難不住,業務學習100%達標。 八、以「創精品班組」活動為載體,促進服務質量整體上台階。為使「創爭當」活動收到實效,班組以落實「首問首訴」負責制為主線,認真貫徹執行。「首問首訴」即是指第一個接受旅客詢問、第一個受理旅客投訴的乘務員,應負責詳細耐心解答,或介紹到相關責任人,及時給予旅客答復,提供人性化服務。其宗旨是有求必應、有應必辦、有辦必果。為使此項給大多數旅客帶來便利的服務確實貫徹落實,班組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出《「首問首訴」制管理辦法》,班組對如辦公席、軟卧、廣播室等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就如何接待旅客問詢、投訴的業務技能進行研討和培訓,嚴格制度考核,及時為旅客排憂解難,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同時要求列車長在受理旅客投訴時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有耐心、有愛心、有誠心,真正做到把旅客當親人。兩個黃金周期間,我班組因問訊服務不滿意造成的旅客投訴做到了零,並實現了旅客高層零投訴。 九、加強綜合治理,美化凈化列車環境。首先,環境衛生方面。班組要求職工負責自己崗位衛生,做到了車容整潔、窗明地凈、備品定位。還按照車隊安排不定期對所承包衛生區進行衛生突擊。其次,加強設備檢查維修。協同檢車對列車設備設施進行了多次全面檢查,將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專人整修,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清楚地看到在班組今年的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 1、思想上對安全反思不認真,總有人覺得事故離我們很遙遠,不能夠真正認識到麻痹大意的危險性。 2、服務意識轉變還有差距,存在乘務中不按標准用語服務、普通話堅持不好、主動服務性不強等漏洞。 3、個別乘務員紀律性不強,出乘和學習存在遲到、早退現象。 「創品牌、爭一流、當表率「「誠心待客、熱情服務」,班組在以後的工作中要不斷挖掘旅客多方面的需求,不斷創新自己的服務,增強服務特色,確立「一切為了滿意旅客的需求」的服務意識,以「真誠、優質、創新」感動旅客,使旅客真切感受到「人民鐵路為人民」的鐵路品牌服務。 新的世紀,一流的設備,一流的服務,一流的形象,我們要緊扣鐵路改革的步伐,這就是時代的要求,生存的價值,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列車是大動脈的重要部份,上海一組也將追趕著潮頭,創新自己的品牌,以一流的服務,向國際服務標准化進軍。
『玖』 公司旺季的加班費不給,補到淡季正常工時,違法了嗎
不違法
對於加班,勞動法首先規定的就是調休
在不能調休的情況下,才要求給加班費的
『拾』 被公司已淡季為由辭退,簽了合同,請問公司違法了嗎
依法按程序辭退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