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車賣東西違法嗎
1. 麵包車擺地攤被路政罰款合法嗎
如果麵包車運輸貨物是要罰款的,路政,運政誰抓到都要罰你,你這種擺攤經營我不太了解,你可以打電話咨詢相關部門,或者咨詢律師下面是運輸條列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運輸經營者的客運、貨運車輛,但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體運輸經營者本人生活服務的客運、貨運車輛和僅在工礦區域內的貨運車輛除外。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運輸經營者的小貨車,到當地交通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然後到該轄區內運管部門辦理道路運輸證。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體經營者本人生活服務的小貨車和僅在工礦區域內的貨運車輛直接到該轄區運管部門辦理本單位運輸的臨時道路運輸證。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用自己的麵包車拉自己的貨,算是違規嗎
用自己的麵包車拉自己的貨算違規,需要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才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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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
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時30分許,高速三大隊民警在G25長深高速淮安段馬壩西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麵包車除駕駛室外,車廂窗戶和後窗都貼上了黑色不透明玻璃膜,別人很難從車外看清車內乘員及車廂裝載情況,有潛在的交通安全和治安隱患。
民警立即將其攔停,當司機打開車廂門時,民警吃了一驚,整個麵包車內只剩下駕駛室的兩個座位,車後排座位已全部被拆除,車廂內裝載了20多包鴿飼料,飼料上面還堆放著紙箱等其他物品,7座載人麵包車儼然一輛小貨車。
據王某介紹,其常年為市、縣區信鴿飼養戶提供服務,為了節約成本,便把麵包車改裝成了「貨車」。王某知道改裝車輛是違規的,所以就將車廂兩側及後窗用黑色不透明玻璃膜貼得嚴嚴實實,每次抱著僥幸心理上路行駛。民警依法對王某進行了處罰,並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消除安全隱患。
3. 麵包車做生意,會被城管沒收嗎
城管執法按照法規規定,在違法當事人拒不整改的情況下可以暫扣經營內工具,但不能暫扣經營物品。容利用車輛佔道經營,城管可以將車輛視為經營工具予以暫扣。你這種經營模式肯定是無證經營,而且現在食品安全這塊抓的也挺嚴的,抓到的話,應該是會扣車的,不過你交上罰款車還是可以要回來的,只不過罰款的數額你這種情況的話會不少。
4. 麵包車給自己拉貨不會被罰款
分析如下:
1、麵包車分為載客麵包和載貨麵包:載客麵包是不可以拉貨的,如果拉貨或者將座位卸掉拉貨那就等於私自改裝同樣會被交警處罰的;載貨麵包必須辦理營運手續可以拉貨,如果未辦理則不可以拉貨,如果非要拉貨那麼會被交警罰款的。
9、現在的麵包車客貨混裝相當嚴重,也是交警重點查的對象之一,希望開麵包車的朋友們且行且珍惜,安全為第一,盡量少用麵包車裝載太多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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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道路運輸經營
第一節客運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同一線路有3個以上申請人時,可以通過招標的形式作出許可決定。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公布客運市場供求狀況。
第十四條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為4年到8年。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客運經營者需要終止客運經營的,應當在終止前30日內告知原許可機關。
第十六條客運經營者應當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保持車輛清潔、衛生,並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5. 麵包車拉貨賣違法嗎2015年
對麵包車拉貨罰款,就是交通部門所依據的法律條文到底是什麼。如果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那麼交通部門的執法行為肯定是違法的。有網友說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其中的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這條法律條文貌似就是讓眾多開麵包車拉貨的人被罰款的罪魁禍首,但仔細分析起來,如果交通部門處罰時依據這個條文,實際上是有問題的。
首先,我們要明確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適用對象,如果不屬於這個條例的適用對象,則交通部門就不能依據這個條例的規定實施處罰。適用對象在這個條例的第二條中做了明確規定:「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這條可以看出,《道路運輸條例》管理的對象僅限於從事「經營」的車輛,如果買麵包車拉貨是自用而不是「經營」用途,則根本就與這個《道路運輸條例無關》。
在這里可能有網友要問:「我是個體工商戶,開小店的,用麵包車主要是自己進貨和送貨用,那算不算這里所說的『經營』呢」?這里還涉及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解釋「經營」。這個條例自己說了,「經營」主要是指客運經營、貨運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培訓。
與我們開麵包車拉貨最密切的就是如何進一步對「貨運經營」進行理解和解釋的問題了。對此,這個條例自己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可以看出,這里所說的「貨運經營」實際上是指以運輸為業務而營利的經營,說白了就是運輸公司、運輸個體戶、物流企業之類從事的經營。一般人用麵包車為自己開的小店拉貨、送貨,完全屬於自用,與「經營」無關。
可見,交通部門對麵包車違反規定拉貨進行處罰,只能針對具有貨運營運證,專門從事運輸生意的運輸公司、運輸個體戶和物流企業,而不能針對普通的麵包車自用者。適用這個《道路運輸條例》對普通的開麵包車拉貨的普通百姓進行處罰,完全就是錯誤的適用法律,是濫用職權、違法執法!
其次,很多開麵包車拉貨被處罰的網友都有這樣的經歷:車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突然有一輛交通執法車輛呼嘯著從後邊趕上來,或者從前面沖過來,強行的把拉貨的麵包車蹩到路邊停下,這樣的確是非常危險。對交通部門的這種野蠻執法行為,《道路運輸條例》實際上是禁止的,《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公路路口進行監督檢查時,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 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車輛,是交通部門執法時應當遵守的基本職業要求,否則就與土匪和路霸無異!如果交通執法部門的人員有這樣的行為,依據《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也應當追究違法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在大多數麵包車拉貨被罰的案件中,不僅不應當懲罰麵包車主,還應當追究交通部門工作人員野蠻執法的法律責任!
「國家哪條法律規定了麵包車不能拉貨?」其實這些執法人員心理是有數的,知道他們的處罰是缺乏法律依據的,但就是欺負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欺負老百姓的軟弱。但真要遇上一個懂行情的,立馬就收斂起來,以免惹麻煩。有網友反對行政機關對麵包車拉貨進行處罰,但都是從麵包車拉貨有理的角度講,比如老百姓買價格便宜的小麵包車就是為了客貨都能拉,圖一個生活方便。但實際上,我們應該清楚,這些執法人員根本就無權對普通百姓開麵包車拉貨的行為進行處罰(如果是辦了客運營運證的就另當別論了)。在北京的朋友都知道,北京道路白天是禁止貨斗車通行的,所以實際上北京好多麵包車(包括五菱、長安、哈飛、東風小康、金杯等等)都是用來拉貨的,否則偌大的北京城,貨運問題怎麼解決?而在北京從來就沒有聽說過交通局的或者警察跑到大馬路上處罰這些從事貨運的麵包車的事情,在北京開麵包車拉貨是很光明正大的行業。原因何在?因為北京在天子腳下,法治嚴明,執法人員的素質也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也都很強,這種明擺著違反法律處罰老百姓的行為是不敢輕易實施的。
6. 麵包車拉貨違法嗎
麵包車拉貨,沒有車輛運營許可證上路是違法的,被交警攔住要受行政處罰.
7. 麵包車自己拉貨算不算違法
1、可以拉貨,但是必須提前辦理運輸證。
2、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運輸經營者的客運、貨運車輛,但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體運輸經營者本人生活服務的客運、貨運車輛和僅在工礦區域內的貨運車輛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4、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麵包車賣東西違法嗎擴展閱讀:
道路運輸證使用規范
1、查驗證件。如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工商營業執照、車輛保險手續和身份證等。
2、發放證件。運政人員將營運證和運管費繳訖證合並為道路運輸證,發放給經營者。
3、車輛運輸違章需要扣證待後處理的,扣下主證,在副頁背面填寫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5日),加蓋檢查部門印章後,交駕駛員憑副頁《待理證》繼續運行。處理以後,發還主證,副頁夾入主證。
4、外籍車輛如運輸違章,需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處理的,扣下主證,將《待理證》交經營者繼續運行,同時填發「違章通知書」,連同主證一並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車籍所在地對違章者進行處理後,將處理結果反饋於違章發現地道路運政管理機構。
5、如因年審留證,在「待理事由」欄蓋「年審留證」字樣,即可通行。無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簽章的副頁,不起待理作用,不得單獨使用。
6、「營業執照號」欄內為證實是否經工商登記而填寫,不需加蓋工商部門印鑒,也不作為路檢路查內容。
7、道路運輸證未按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的規定年審,或三年一次換發的,均視為無效道路運輸證。
8. 我用自己家的麵包車拉自己家的東西貨是不是違法
麵包車是載客汽車,是不能拉貨的,拉貨就是違章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規定: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8)麵包車賣東西違法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9. 麵包車拉貨違法嗎
麵包車拉貨違不違法,除了有相關明確的法律規定以外,最主要還取決於我們專是否對屬麵包車的車身內部結構進行改動,以及所拉貨物的數量來定。
國家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不得拆卸車內座椅。安全帶等設施。如果為了拉貨把座椅,安全帶等設施進行拆卸或更改相關部件位置都屬違法行為,需要受到相應法律處罰的。
另外如果我們沒有更改座椅,但是所拉的物品高度超過車輛側圍或背門玻璃的高度,影響駕駛人員的瞭望視線或重量超過車輛所規定的最大承載質量,以及車內所承載的物品,影響到車輛駕駛安全的都算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