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違法案例及分析
『壹』 關於大學生違法的有關案例
參與傳銷,打架斗毆!!
『貳』 我需要大學生違法違紀的案例,誰有啊急求!!!
近幾年,有關在校大學生犯罪的報道頻頻見諸媒體,雲南大學生馬加爵因與同學發生糾紛,用極端殘忍的手段陸續殺害4名同學,被處死刑;北京外國語大學學生羅卡娜因瑣事與該校女生發生爭執,持水果刀將女同學刺死,被判死刑。
『叄』 2010大學生犯罪案例及分析
你可以去直接查找網上的案例還是有比較多的。
『肆』 急尋涉及到大學生的法律案件及其分析
上海某著名高校學生楊某,因繳不起學校課程昂貴的重修費用,一不小心誤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楊某是一名來自湖南湘西貧困地區的大學生。在上大學之前,黃某一直品學兼優,當時是以全縣第一的高考成績被上海某著名大學錄取的。大學一年級時,楊某成績很好。到了二年級,由於一時的鬆懈,出現了兩門功課不及格,而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及格課程必須重修,且需要繳納昂貴的重修費用,兩門不及格需要繳納700元。而來自貧困地區的優秀學生楊某,具有極強的自尊心,再加上父母平時嚴格的管教,他不敢向家人要該筆費用,他認為這樣做太對不起父母寄予的一片厚望。於是楊某想到了自己打工賺錢解決這筆費用。他對家人謊稱自己為了鍛煉能力,找了一份家教工作,並要求家人把自己用過的初中書本寄過來。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大江南北遭遇了非典的襲擊,弄的整個社會人心惶惶,學校也實施了封校措施。
如此一來,楊某外出家教賺錢繳納重修費用的計劃也被打亂了。但是楊某才20歲,而家人每月只給與400元的生活費,如果用生活費繳納重修費,他得兩個月不吃喝。這下楊某陷入了無法解決的困難之中,思想包袱也越來越大,嚴重影響了學習與生活,直接導致了大二第二學期五門功課不及格、大三每學期2門功課不及格。這時的楊某一共要繳納3100元的重修費用。3100元,對於一名來自貧困地區的大學生來說,是一筆相當昂貴的費用。按照正常的教育方法,從關心學生的角度出發,學校輔導員應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但是楊某父母從未得知黃某考試不及格以及需要一大筆重修費用的消息。
為了以自己的能力解決這筆重修費用,楊某想方設法、費盡心機。他也曾在學校勤 工儉學賺錢,以彌補重修費用的拖欠。但是,勤工儉學之所得遠遠不夠繳納重修費用;再加上學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款,楊某感覺丟盡了臉面。要知道,人人都有自尊心,而大學生的自尊心更為強烈。楊某被逼得走投無路,一不小心,誤入歧途。
2004年暑假,楊某乘學校放假無人之機,偷了學校圖書館電腦的零部件,自己再組裝電腦出賣。2004年9月份,楊某在行竊時被學校保安扭獲。
學校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抓獲楊某後,立刻對其實施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至此,楊某父母才得知楊某以上事實,真如晴天霹靂,給楊某父母當頭一棒!楊某父母得知此消息後,立刻趕赴上海聘請律師為黃某辯護。
通過上海律師在線,楊某父母找到了本站的吳濱律師。
吳濱律師了解了情況之後,認為楊某主觀惡性較小,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與學校以及學校文保局進行溝通,但是公安局還是逮捕了楊某,並且移交到了檢察院。檢察院辦案人員也認為楊某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可以從輕處理,但是希望學校能夠出一張楊某平時表現良好的證明。經過律師的努力,學校終於同意出具了一份比較客觀的情況說明。此後,檢察院對楊某提起了公訴。
在庭審過程中,吳濱律師認為:第一,楊某犯罪後主動交待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事實,屬於自首;第二、楊某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贓退賠,社會危害性較小;第三、楊某主觀惡性較小,實施盜竊行為是出於繳納學校的重修費用,並不是個人揮霍。
第四、楊某表現一貫良好。法的作用,最重要的並不在於懲罰,而在於教育引導。楊某來自貧困的湘西,能夠考上上海著名大學實屬不易。現在楊某已經是即將離校踏上工作崗位的大四學生,希望法庭能夠從重在引導、挽救的角度出發,給楊某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最後,法院作出了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
頻頻出現的大學生犯罪,這個現象折射出什麼呢?大學生本來是天之驕子,為何會屢屢出現觸犯刑律的現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大學生法制意識淡薄、學生本身的素質問題、心理問題等。但是最根本的不在於此,而在於教育培養大學生的高校。大學被稱作是象牙塔,應該是教書育人最好的地方,應該從德智體各方面去培養學生、教育學生,還應該多多關心學生的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問題,而不應該僅僅盯住學生的學習成績。要知道,一個道德敗壞的高智商大學生犯罪遠比普通犯罪危害性大得多!還有,學校對學生的一些輕微的、社會危害性較小的違法行為,應該從輕處理,本著為學生著想的精神,從挽救、引導的角度出發,給學生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伍』 幫忙找3個關於大學生犯罪的案例和分析,要關於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舉報,由該公司提供服務器服務的15家政府網站被侵入,政府信息發布很受影響。警方調查發現,武漢某高校一名大三學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審訊,小君交代了作案動機和過程。原來,小君因失戀,便想報復社會泄憤。但生性膽小的他不敢採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網路「黑客」。於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計算機知識,專門找到掛靠政府網站較多的伺服器,通過ADSL撥號上網的方式,非法侵入伺服器,破壞政府網站。(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檢察官:相對而言,大學生犯罪率要遠遠低於其他人群,從犯罪手段、情節和危害結果來看,大學生犯罪大多數屬輕微刑事犯罪。同時,大學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於培養一名大學生,對國家、學校、家長乃至本人來說,都極為不易。因此,社會各界應關注大學生的健康成長,預防大學生犯罪,使「天之驕子」們健康成才,少一些沖動。
【案例二】盜竊室友 只為報復
去年10月,洪山區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盜,丟失的東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筆記本電腦一部,價值人民幣2800元;小潔的MP4一部,價值人民幣315元;小蘭的耳機1副,價值人民幣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則未丟任何東西。
警方接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小芸發現事態嚴重,主動投案認罪,並將所有物品歸還了失主。事後,經調查得知,小芸父母均為國家幹部,家庭條件很優越。但因與室友相處不和,小芸便「想教訓她們一下」。於是趁室友上課之機,盜得以上物品。
【案例三】順手牽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漢某重點大學應屆法學碩士畢業生,雖畢業臨近,但他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家庭條件本就不好的他,經濟上更加捉襟見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樣回宿舍。忽然,他發現公寓樓一宿舍房門大開,室內卻無人,而且桌面上放著一台筆記本電腦。想起自己近來生活費緊張,小常竟不自覺走進該寢室,盜走筆記本電腦。
被抓時,小常懊惱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時糊塗啊!」
『陸』 大學生盜竊行為案例分析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量刑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應當在1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下同)。
2、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的;(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4)累犯;(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l款之規定,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最刑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為2500份,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特別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的;(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4)累犯;(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犯本罪,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所謂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根據《解釋》第9條第3款規定:「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3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1件以上並具有該解釋第6條第3項第1、3、4、8目規定情形之一的行為。
5、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人基於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應對共同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
審理共同盜竊犯罪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對各被告人分別作出處理:
(1)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處罰;
(2)對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
(3)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並依照本法第?7條第2款的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6、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的盜竊犯罪分子,應當在一干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罪分子,應當在一干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本罪與搶劫罪的轉化: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即,盜竊罪在實施了以上規定的行為侯即可以轉化成為搶劫罪,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柒』 關於大學生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溫州警方宣布,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7·28」跨省搶劫殺人案告破。令人震驚的是,干下搶劫殺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羅吉軍和卓科,竟是從長沙嶽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來的「天之驕子」。而他們作案的動機,則是為了獲取創業的「第一桶金」,早日實現當老闆的夢想。警方同時查明,他們此前還在深圳劫殺了一名的哥。
案例二:馬加爵錘殺同學案。
案例 三:清華學生動物園硫酸燒狗熊案。
『捌』 近年來高校大學生犯罪案例
這類犯罪的案例通過上網查找很容易找到,不知道你是需要哪一方面的犯罪的內案例。分析大學生犯罪的特容點和原因,不能光憑一兩個特例,而必須收集一定的犯罪量的案例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其犯罪的特點和原因。這樣才能寫出高質量的文章。 還有,案例問題要靠自己平時關注,這類案例媒體報道很多的
『玖』 最新大學生違法犯罪案例有哪些
葯家鑫 李啟銘(我爸是李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