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廉潔自律和紀律處分條例解讀
❶ 新修訂的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 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是對什麼的具體
新修訂的《廉潔自律准則》和《紀律處分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
❷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發有何重大意義
1、《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頒發重大意義: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重在立德,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成果,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對於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黨內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發重大意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於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❸ 新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談自己的學習體會和認識
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等三部分。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廉潔自律准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了「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突出黨紀特色」的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增強了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了條例的負面清單作用。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員廉潔自律規范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❹ 針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廉潔自律准則的專門解讀的讀本書有嗎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備受各界關注。
黨建領域專家學者普遍認為,修訂後的兩大黨規,把黨的十八大以來治黨管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通篇貫穿著「全面」與「從嚴」兩個關鍵詞,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彰顯一種堅強決心——與時俱進完善黨內法規,切實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輪「巡視清單」顯示,「管黨治黨不嚴」是被巡視單位的一大共性問題——有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黨的領導弱化,有的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與此同時,現行一些黨內監督法規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訂和完善。
現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僅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規范,未能涵蓋8700多萬黨員,適用對象過窄;「8個禁止」「52個不準」均為負面清單,缺少正面倡導;一些內容與「廉潔」主題沒有直接關聯,主題不夠突出。
而現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則存在著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復。「這實際上是降低了對黨員的要求,無法體現黨的先進性,導致了『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的現象。」謝春濤說。
為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真正在全黨樹立起來,中央自去年下半年著手對上述兩部關聯度較高的黨內法規先行修訂。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准則和條例。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態度在此次修訂中得到充分體現。兩個法規回答了『全面,覆蓋到何種程度』『從嚴,嚴格到什麼份上』等問題,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釋放了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謝春濤說。
❺ 如何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首先是要深刻領會准則條例精神實質,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廣大黨員版尤其是領導權幹部要原原本本學習《准則》和《條例》,深刻領會、准確把握其精髓和實質,並內化於心、外踐於行,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結合實際抓執行。把紀律融入到各項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將反腐倡廉工作實際與《准則》和《條例》「對表」,進一步梳理監督執紀問責的思路方法。將「兩個清單」、「四種形態」、「六大紀律」等理論成果運用到實踐中去,在紀律執行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然後是要自覺踐行廉潔自律規范,自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准,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習慣。要解決好領導幹部忠誠履職、敢於擔當的問題,不當「老好人」,敢於得罪人。要敢於較真、善於較真,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手段,確保把黨規黨紀落實到位。
❻ 廉潔自律准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的內容有何區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是黨的紀律建設進入科學化、規范化新階段的重要里程碑。《條例》所規定的實施黨紀處分的基本原則、紀律處分的種類、紀律處分的運用規則和對各種違紀行為定性量紀的規定等內容,是對黨7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紀建設工作的實踐經驗和歷史教訓的科學總結,對於防止和避免「以言代法」、「以言代紀」現象的發生,力戒黨紀處分的隨意性,維護黨紀處分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統一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布背景: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❼ 如何正確解讀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嚴明公安機關紀律,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行為,保證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條令。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條令給予處分。
❽ 如何看新修訂之《廉潔自律准則》與《黨紀處分條例》
《廉潔自律行來為准則》和《自處分條例》是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
《廉政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主要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以黨章為遵循。把黨章關於紀律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喚醒全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維護黨章權威。
二是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以德治黨的「德」,主要指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修訂後的准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修訂後的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作為「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針對現階段黨紀存在的突出問題、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實際、務實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