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多發不退違法嗎
1. 發工資時多發了給工人,工人拒不返還,可以報警嗎
給工人多發工資是財務人員工作失誤!但每個工人的工資都是有核算依據的,叫做回有帳不怕重算。所以建議把這個答工人找來,先心平氣和地把道理講清,把工資帳一五一十算明白,然後再要求其退回多發的工資!全過程應該有錄像,作為證據資料。如果這名工人拒不退回多得工資,說明他的德行有問題,就可以報警解決!然後把他開掉!否則這種人留在公司里早晚會出事。
2. 工人工資多打了明知不退多少構成違法,具體怎麼判刑
這種多打的工資一般屬於不當得利情形,屬於民事糾紛,判刑是刑事案件,具體你可以向法院訴請要求工人返還多打了的四萬元。
3. 老闆發工資多發了3000,現在要求我退回去,而且態度惡劣,如果不退犯法嗎
犯法的期初行為是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只要還就沒事了。
要是不還3000元會過構成侵佔罪內(刑事案件了容)。
有個案例有個女的從取款機多取了幾萬元,關了好幾年(網上可以搜到)。
從生活角度講,當然還呀,你給老闆方便,他以後會不給方便么?
4. 企業給員工多發工資,公司要求退回,我不退回可以嗎
不可以,這是屬於不當得利,公司可以要求當事人退還,在法律上有這樣的請求權利。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92條中表述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該法律條款中包含了構成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成立的四項基本要件,即一方獲利;一方受損;獲利無法律上原因;獲利與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四項要件,是檢驗不當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標准,也是確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基本法律事實。
(4)工資多發不退違法嗎擴展閱讀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系
在此行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系,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具體特徵: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返還范圍: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系。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項請求權以使得利人返還其所受利益為目的,非以相對人所受損害的填補為目的。
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過了受損者的損失,受益人只在損失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較受損者損失小,受益人也只於受益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但受益人主觀上為惡意的,受損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5. 公司多發工資要還嗎,不還會犯法嗎
需要歸還,不歸還的話屬於不當得利,是違法行為。
返還不當得利,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並返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引起的一種事實狀態,因不當得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隻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5)工資多發不退違法嗎擴展閱讀
不當得利與相關制度的關系
不當得利與民事行為、無因管理以及侵權行為等同為債的發生根據,但它們之間是不同的。
未生效的民事行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當的,當然不成立不當得利;如果民事行為無效、被獲得的利益移交本人,而是由自己佔有,構成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可能從中得到利益,這種得利構成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也可能從中得利,這種得利構成不當得利。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侵權行為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請求權的競合。
6. 公司財務弄錯發工資多發了一萬多塊錢要求退款,如果不退犯法嗎
對的,如果不退還,就是屬於不當得利,單位可以起訴,法院要判決,到時候錢要還,還留下一個不誠信記錄,到了銀行貸款,人家就會拒絕,想想後果。。
7. 工資多發六百不退被起訴會交罰款嗎
不會被起訴。用工單位向勞動者多發放工資,是有權收回更正的,但是沒有起訴和罰款的權利,建議你和老闆協商一下,你再多做一點事工資就不退了。他是有權找你收回的,但是起訴和罰款不行。
8. 員工多領工資不退回屬於違法嗎應如何處理,可以報警嗎
按實際情況,員工多領工資屬於不當得利,可以要求退回,如果員工拒不退回,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可能涉嫌非法侵佔刑事犯罪,但也不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員工承擔相應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8)工資多發不退違法嗎擴展閱讀:
在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的?如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本章規定的12個罪名中有8個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另外,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金融詐騙罪的7個罪名,以及其他章節規定的合同詐騙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也是將非法佔有作為犯罪的主觀故意。如何認定刑法中的非法佔有,對於正確處理此類犯罪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從民法意義上講,佔有是所有權的權能之一。所有權分為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佔有權是所有權的基礎,沒有佔有權其他三項權能就無法實現。民法中的佔有,按其取得方式不同又分為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
合法佔有是指行為人通過法律規定的合法的形式對物進行掌握和控制。非法佔有則是不合法佔有或者說通過非法的途徑實現佔有。非法佔有又分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
善意佔有是指佔有人在佔有時不知道或無須知道其佔有財產是非法的。惡意佔有是指佔有人在佔有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對某項財產的佔有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