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違章掉頭
㈠ 左轉掉頭車道 路口掉頭 算違章嗎
雖然描述得很詳細,但是不了解地段情況不好說,應該沒有違規,你三天後在網上查詢違章信息,一下就清楚了。或者你平時在手機上下個查違章的軟體嘛,隨時可以刷新查詢。
㈡ 現在在市區,車輛違規掉頭怎麼處罰
車輛違規掉頭怎麼處罰
1、在左轉的路口掉頭
屬於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交通違章,罰款200元、記2分。
2、在直行車道路口掉頭
屬於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交通違章,罰款200元、記2分。
3、在中心線為實線路段掉頭
屬於違反禁止標線交通違章,罰款100元、記3分。
4、在人行橫道、橋梁等路段掉頭
屬於在禁止掉頭地點掉頭的交通違章,罰款100元。
5、在無禁左標志路口,在信號燈為紅燈時掉頭
屬於違反道路信號燈通行的交通違章,罰款200元、記6分。
6、高速公路上掉頭
屬於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離設施不按規定掉頭的交通違章,罰款200元,記12分。
(2)路口違章掉頭擴展閱讀:
車輛掉頭的特別注意
人行橫道處禁止掉頭。雖然設有交通隔離護欄路段的人行橫道不設禁止掉頭交通標志,行人具有優先通行權,人行橫道就視同「禁止性標志」,凡人行橫道處掉頭,一律按「在禁止掉頭地點掉頭」處罰。
機動車行駛到一個路口准備掉頭,但這里既沒有「允許掉頭」、又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司機到底該怎麼辦?黃色網格線上禁止停車,那是否允許在這里掉頭?在掛有「禁止左轉」標志的路口,如果掉頭是不是違法?交管部門已於近日向各基層交通隊下發通知,明確規定了諸多與機動車掉頭有關的處理辦法。
禁止掉頭的情形:
1.寫有「禁止掉頭」標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線是實線,無論它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都「禁止掉頭」;
3.「禁左」路口禁止掉頭;
4.路段中人行橫道禁止掉頭。
在以下4種情況中,交警會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違法掉頭的司機將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
1、在設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志、標線地點掉頭的;
2、在人行橫道處掉頭的;
3、在非禁止掉頭地點掉頭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4、沒有從左側第一條車道掉頭的(設有專用掉頭車道地點的除外)。
㈢ 在禁止掉頭的路口掉頭該怎麼處罰
在禁止掉頭的十字路口處掉頭會記3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第八項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3)路口違章掉頭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條交通警察對於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向違法行為人提出口頭警告,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范圍和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適用一般程序。不需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並製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實施。
㈣ 違章調頭怎麼處理
違章掉頭是違法行為,違反違法禁令標志指示罰款200扣3分。
1、在設有禁止掉頭(左轉彎版)標志、標線地點掉頭的;權
2、在人行橫道處掉頭的;
3、在非禁止掉頭地點掉頭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4、沒有從左側第一條車道掉頭的(設有專用掉頭車道地點的除外)。
㈤ 違章掉頭扣幾分
這個屬於未按照正確交通標識行駛的違章行為,要被扣3分,罰款200元。對於車輛不確定的違章行為,目前比較准確的機動車違章和駕照計分最好是登錄機動車注冊地所在的交通局網站進行查詢,也可以上網網路搜索「車輛違章」(或直接搜車輛違章XX地),以及hao123等綜合網站的「實用查詢」也可以,進入查詢系統(就是各地的公安交警網),按所在地區進行查詢,一般需要輸入車牌號或車輛識別號(一般是車架號的後4位或後6位) ;有的地區還需要注冊,以後再登錄查詢就很方便;也可以撥打當地的114電話或者是12580電話按照提示輸入車牌號和發動機編號進行查詢的。
㈥ 違章掉頭扣多少分
扣3分罰款200元。
汽車在斑馬線可以掉頭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這還是一種違法行為。
一、斑馬線不是車輛調頭線。
許多司機朋友都喜歡在斑馬線上調頭,理由是馬路間隔實線在斑馬線上開了口子,這是大錯又特錯的,這種違章一旦形成後果其危害遠大於跨實線違章調頭,因為受害者是人。
相信駕駛員朋友們都知道,雙黃線路段不得壓線掉頭行駛。然而電子警察在工作中發現,有不少駕駛員為避免交通違法,會選擇在斑馬線上掉頭,尤其此種違法行為頗多,殊不知斑馬線也是禁止標線,此種行為也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典型,將受到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
公路間隔實線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開口是為了方便車輛調頭,在有斑馬線的地方一般有行人信號燈控制,而且路口必然設有「......允許調頭」或「調頭箭頭」等標志。
二、可以掉頭的情形
1、路中間沒有隔離護欄的黃色網狀線地段上;
2、路中間無禁止掉頭標志;
3、道路上標畫有「黃色虛實線」,實線一側禁止超車、掉頭,而虛線一側允許超車、掉頭。
三、禁止掉頭的情形
1、寫有「禁止掉頭」標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線是實線,無論它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都「禁止掉頭」;
3、「禁左」路口禁止掉頭;
4、路段中人行橫道禁止掉頭。
關於斑馬線掉頭是一件很不負責任的事情,那是人行道啊,要是剛好有人經過那怎麼辦?真的是,我在這里希望各位司機車輛掉頭時要注意一下場合和規定,不要任性,開合最怕任性,一任性就很容易出現麻煩。
(6)路口違章掉頭擴展閱讀:
違反限速規定四種情形不再罰款扣分
為進一步規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發布《關於規范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中,最受司機們關注的要求莫過於,明確了4類只警告不罰款、扣分的情形。
指導意見要求: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屬於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三)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新規對4種情形只警告不罰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項體現人性化執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這些要求並不是鼓勵超速,即便是上述4種情形,也已構成交通違法行為,仍將被抓拍記錄,只是處罰上有所調整。
而如果這些行為造成後果,仍將被追究責任。交警提醒,駕車上路安全第一,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
㈦ 十字路口這樣調頭違章嗎
第一你壓實線了,第二,這里也不可以掉頭,只可以左轉,所以你違章了
㈧ 小型汽車違章掉頭每次處罰標準是多少
在以下4種情況中,違法掉頭的司機將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
在設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志、標線地點掉頭的;
在人行橫道處掉頭的;
在非禁止掉頭地點掉頭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沒有從左側第一條車道掉頭的(設有專用掉頭車道地點的除外)。
拓展資料:
機動車駕駛人在設有禁左標志標線路口如需掉頭,應前行至允許掉頭路口,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下掉頭。因為左轉和掉頭均與直行交通流形成沖突點,極易引發交通擁阻和妨礙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因此做出「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地點禁止掉頭」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㈨ 紅綠燈路口掉頭扣幾分
扣3分罰。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9)路口違章掉頭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