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違規行人
1. 撞到違規的行人 司機要負責嗎
不負責,但要賠錢.
你要確定你一點責任都沒有,如:超速等等
你的車要是上了
交強險
,那部分錢保險公司會給你出的,沒交的話,只能自己出了
2. 行人是違規過馬路被車撞了,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的呀
我說說我的意見:
一般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責回任認定,在北京答還有一份比較具體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解釋各種交通事故處理情況。交警出警都有自己的經驗,一般會根據經驗來分責。所以交警處理時,一定要把當時的情況說清楚。
根據經驗,行人道路違章的事故有以下幾種:
1、人行道或無交通標識的路口搶紅燈。如果司機不能證明行人違章,司機全責。
2、村落和社區道路,一般情況下,司機全責。(特殊情況如:行人處於醉酒狀態。)
4、高速道路和封閉道路。行人全責,但司機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0%.
5、有間隔隔離帶的混行道路(一般一段距離有路口)的中間一段,特別是雙向四車道每側的左側快車道,行人主責,最多的情況是五五分責。
唯一有例外的情況也有,如果司機能證實行人是精神病患者、醉酒,或者存在有主觀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撞車黨或自殺的),司機不僅不負責任,還可以向行人的監護人要求合適的賠償。
要說明一點,如果遇到重大交通事故,交警的分責不一定完全正確。如果覺得有誤,可以簽字,但在簽字時特別說明不同交警的分責,然後提交法庭程序處理。然後就是法庭的事了,找律師吧。
3. 我開車正常行駛,撞上違章行人,怎麼辦啊
人車事故,法規和交警是偏向於人方的(保護弱勢一方)。車方疏於觀察負主責,人方違章過馬路負次責。劃分責任的話保險公司也只按比例賠付。 如果你全責,保險公司能全賠。
車輛:至於車輛,可以一起到交警隊去讓交警出事故認定書,就可以把車提出來。交警會收你的停車費(保險公司不賠)。雖然駕駛證和行車證還被扣著,但憑事故責任認定書就可以繼續開車。
賠償金額:一起到仲裁機構(處理事故的交警隊大樓內一般都有)要求仲裁,仲裁會給你算出應該賠償的金額, 你把傷者所有的單據(傷者的身份證復印件、住院病歷復印件、出院小結、加蓋醫院公章的住院費詳細清單、各種要賠償的發票,缺一不可)都拿到手後,按照仲裁的金額,拿現金賠給對方。
拿著仲裁書和傷者簽字的收據(證明你已經賠付過了,事故處理終結了)找交警拿回你自己的駕駛證和行車證。 然後拿著上述各種單據,連同仲裁書、交警事故認定書、自己的身份證原件、銀行卡,到保險公司去索賠。
(3)撞到違規行人擴展閱讀:
第九十條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網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4. 正常行駛,撞到闖紅燈的行人,責任如何劃分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行人負次要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4)撞到違規行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5. 交通事故責任撞到行人 原來行人全責 他違規
你好,你說的這種情況實務中普遍存在!
保險公司是否賠償的前提是保險公司對交警改責的行為是否認可,如果認可,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還要視投保的險種而定!
祝好運!
6. 非機動車正常行駛撞到違規行人如何算
補充:①非復機動車重製量超標,可能會被算入機動車。②駕駛員有喝酒,酒精含量達標,但人沒醉。③此路段設有地下街,地面上沒有人行道,不給過人的,路邊有圍欄。④當時正值綠燈,非機動車按正常速度行駛,前面有一的士擋住視線,非機動車從的士旁邊繞過,剛好和從的士車頭前出現的行人相撞。⑤駕駛員輕微擦傷,行人腦蛛網膜出血,股骨裂開,耳鳴。⑥此路段是嚴管路段,有攝像頭,也有目擊者。
7. 行駛中的車輛撞了違規過馬路的行人責任怎麼認定
行駛中的車輛撞了違規過馬路的行人,其責任按照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7)撞到違規行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 急求:我未違章撞到違章行人
首先,我要說明,未違章是沒有違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你說你未違章,是否能確定。
當然,我現在只對你是在完全能確定你沒有違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就是你說的沒有違章)的情況下,應對你所提的現狀做出必要的解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之規定「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依照此規定,你可以不給予對方一分錢的醫葯費墊付。法律也從來沒有規定一定要當事人給予受害人醫葯費的墊付。只是說 ,一般情況下,出於以人為本的思想,在經濟能力相對較好的一方可以給受害人先予墊付。看好,是可以,不是必須。
通常情況,一般自己負責任的一方會給受害人墊付。原因是為什麼呢?因為墊付以後,從人道和從解決問題的方面都能對最後的調解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放心,可以不予以墊付對方的醫葯費用的,當事故認定書出來,該賠多少你就賠多少。
9. 開車撞到行人,交警隊要罰款嗎
要看是誰的責任,如果是駕駛員負主責或全責,那肯定要扣分和罰款的。如果是行人闖紅燈之類的,那一般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