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處分
Ⅰ 村主任在任期內有嚴重警告處分還可以繼續當村村主任嗎
這要視具體情怳而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村主任,如果適合本崗位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又稱職,可以繼續當村主任
Ⅱ 村幹部的停職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截止2018年國家層面沒有出台針對村幹部的停職相關法律規定,但有地方政府有自行出台針對村社幹部「停職教育」暫行辦法,具體可參照當地的規定來執行。
例如:
2018年黃岩區出台《不稱職村社幹部「停職教育」暫行辦法》,將黃岩區475個行政村、15個居、27個社區1000餘名幹部納為管理對象,對不稱職的村社幹部開展「停職教育」,進行「回爐再造」。
黃岩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停職教育」的對象,主要指存在年末履諾考評被確定為不合格連續3次無故不參加鄉鎮街道、村社有關會議、拒不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等十種情形的不稱職村社幹部,「
比如有村社幹部坐班考勤時間連續三個月未達到規定時間,我們將對其開展『停職教育』,一般先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安排進行談話提醒,督促其自行整改,根據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正式啟動停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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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村社幹部管理:
「停職教育」期間將暫停行使相應職權,村主職幹部僅享受基礎報酬,其他村幹部不得領取職務誤工補貼。
村社黨組織書記「停職教育」期間,由基層黨委(黨工委)選派「第一書記」或指定其他黨組織成員主持工作;其他村社幹部「停職教育」期間,由基層黨委(黨工委)在聽取村社「兩委」意見基礎上再確定負責人員。
「停職教育」的村社幹部重新返崗則要通過「重重考驗」。在經過組織談話、學習教育、實踐檢驗、返崗申請等多道程序之後,由黨委(黨工委)召開會議進行集體研究,對「停職教育」期間表現良好,確已完成整改的,予以復職。
Ⅲ 村委會主任能否給予記過處分
可以,通過上一級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可以處分
Ⅳ 村委會主任拘役應給予黨紀處分嗎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條本條例適用於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回究的黨組織答和黨員。如果該村主任是黨員,應受黨紀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根據該條應開除黨籍,特殊情況除外!
Ⅳ 村委會主任被黨內警告處分,能不能不能一肩挑
支書才能兼職主任一肩挑吧,這個要看處分年限,有的是三年,有的是一年
Ⅵ 村主任又不是國家公職人員為什麼受到紀委處分
紀委可以處分任何人,不僅僅是國家的公職人員,公民都有權利受處分。
Ⅶ 村幹部有停職處分的條例嗎
村幹部的停職的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公務員法》:第五十五條 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五十七條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公務員違紀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7)村主任處分擴展閱讀:
根據《公務員法》:
第五十五條 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五十七條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公務員違紀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停職是個社會問題,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它的概念也一直在不斷延伸!
Ⅷ 鄉鎮政府能否對村委會幹部處以停職處分
按照村民自治法規定,鄉政府應該沒有這個許可權,要停職處分應該啟動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也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則。相關細節可以查閱村委會在關的法律法規。
Ⅸ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處分處置村民委員會主任職務
你好樓主: 不知道你是那個省份的,所以不好按你們當地的規定回答你的問題。你應查本地的村組法實施辦法或者選舉辦法,上面一定有這方面規定。 《吉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第四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務自行解除,由村民委員會向村民公告: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連續三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務的。 該村主任判處緩刑,也是一種刑事責任,假如他在吉林省,他的職務不必罷免,因為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其職務已經自行解除了。
Ⅹ 村主任違規如何處理
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釋義: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10)村主任處分擴展閱讀:
案例:
上半年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四萬多
處理六萬餘人,村幹部佔比超六成
2018年08月30日04: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9日發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53萬個,處理6.15萬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萬人,組織處理3萬人(部分人員既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又受到組織處理),移送司法機關0.13萬人。
據了解,查處的4.53萬個問題中,腐敗問題佔42.16%,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佔35.51%,失職失責問題佔22.33%。腐敗問題中,截留挪用、優親厚友、貪污侵佔問題高發,分別佔23.29%、19.34%、17.98%;吃拿卡要、行賄受賄問題分別佔3.77%、2.76%。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中,做表面文章問題較多,佔26.7%;違規決策、弄虛作假問題分別佔8.24%、8.57%。失職失責問題中,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問題突出,分別佔49.08%、47.56%,監督責任佔3.36%。
在受處理的6.15萬人中,村幹部佔61.28%,仍是主要違紀主體,但佔比明顯下降,與去年相比下降11.9%;鄉科級及以下佔38.02%,與去年相比增長11.78%;廳局級及以上共11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特別是基層發生的問題,態度堅決,嚴懲不貸。為提高查處工作質量、層層傳導壓力,大部分省(區、市)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督辦交辦,有的通過上級按比例抽查、同級交叉檢查等方式,對縣級紀委初核了結的問題線索進行復核把關,確保事實清楚、處理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數據中,問責比例顯著提高,突出了領導幹部和一把手。受處理的6.15萬人中,屬於問責情形的1.65萬人,占總數的26.83%,另有807個單位被問責。問責人數佔比與去年相比,提高15.89%,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被問責人員中,各級黨委政府、職能部門一把手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佔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