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態違規
㈠ 爭議不斷,亞運會上孫楊錯穿衣服到底是否違規
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游泳比賽首日,孫楊取得冠軍,在男子200米自由泳決賽中,孫楊用實力向世界所證明,游出了1分45秒43的好成績,這讓孫楊取得冠軍,也完成了自己人生的200米自由泳大滿貫,賽後領取獎牌時也留下了激動的淚水。
由於現在是關鍵時期,接下來孫楊還要為中國游泳代表參加比賽,目前中國代表團暫時還未回應,但根據規則,就算孫楊拿到再多的金牌,最終他或許未能逃脫警告處罰風險,面對孫楊這個舉動,有人表示不應該,孫楊作為世界級的運動員,他代表著正能量,頂級運動員也不能搞大牌,既然有規則在先就應該按規則辦事,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
我想說的是不管安踏還是361,都是我們的民族品牌,都是我們國家的驕傲,都是壯我國威,穿安踏還是361,又何妨,你說呢?
㈡ 羽毛球競賽的各種違規情況的扣分標准
簡單規則
1. 比賽的選擇權:
比賽開始前,雙方擲硬幣來猜勝,勝方根據規則作選擇:
選擇發球權或接球
選擇場地
輸方則可選擇剩下的權利(如勝方選擇發球/接球,輸方則可選擇場地)
2. 基本問題:
當球擦網並落在對方場內,您贏;
如球打網並落在界外或本方界內,則輸;如球觸您的衣服,再過網,也輸;球未過網,您擊球,您輸;
3. 發球:
單雙打的發球區不一樣(見下圖).球壓線時為界內.發球時球員站在對角的發球區.球員一般第一次發球在右手區.發球方應遵守發球時的要求,接球方也不能提前擊球(不能在發球方發球之前移動腳步).
4. 記分規則:
比賽採用三局二勝制.一局中採用發球得分的方法(發球方贏球贏分,接球方贏球不贏分).接球方應贏球後,發球權將轉移.在單打中發球權將歸對方,雙打中將轉移至對方隊員(本方二發失球)或本方二發(本方一發失球).注意:在雙打中,每局開始發球方只有壹次發球權.
15分制(先到15分為贏).但如果出現14-14,先到達14分者先到15/17贏.
女子比賽稍有不同,採取11分制(先到11分為贏).但如出現10-10,先到10分著有權選擇11/13分贏.
5. 最後...
每局結束後換邊.並在決勝局(第三局)中,有一方到達8分換邊(女子為6分).決勝局前可有5分鍾的休息時間.
6. 場地基本情況
詳細規則
1. 球場
1.1 球場應是一個長方形。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1.2 場地線的顏色最好是白色、黃色或其他容易辨別的顏色。
1.3.1 測試正常球速區域的4個40毫米x40毫米的標記,應畫在單打發球區邊線內沿,距端線530毫米和990毫米處。
1.3.2 這些標記的寬度均包括在所畫的尺寸內,即距端線外沿530毫米至570毫米和950毫米至990毫米。
1.4 所有場地線都是它所確定區域的組成部分。
1.5 如果面積不夠畫出雙打球場,可畫一單打球場,端線亦為後發球線,網柱或代表網柱的條狀物應放置在邊線上。
2. 網柱
2.1 從球場地面起,網柱高1.55米。網柱必須穩固地同地面垂直,並使球網保持緊拉狀態。網柱應放置在雙打的邊線上。
2.2 如不能設置網柱,必須採用其他辦法標出邊線通過網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細柱或40毫米寬的條狀物固定在邊線上,垂直向上到網頂繩索處。
2.3 在雙打球場上,不論進行的是雙打還是單打比賽,網柱或代表網柱的條狀物,均應置於雙打邊線上。
3. 球網
3.1 球網應是深色、優質的細繩織成。網孔方形,各邊長均在15-20毫米之間。
3.2 網上下寬760毫米。
3.3 網的頂端用75毫米的白布對折而成,用繩索或鋼絲從夾層穿過。白布邊的上沿必須緊貼繩索或鋼絲。
3.4 繩索或鋼絲須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能牢固地拉緊並與網柱頂部取平。
3.5 球場中央網高1.524米,雙打邊線處網高1.55米。
3.6 球網的兩端必須與網柱系緊,它們之間不應有空隙。
4. 羽毛球
羽毛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們混合製成。只要球的飛翔性能與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軟木球托製成的球的性能相似即可。
4.1 一般式樣
4.1.1 羽毛球應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4.1.2 羽毛長64毫米至70毫米。但每一個球的羽毛從托面到羽毛尖的長度應一致。
4.1.3 羽毛頂端圍成圓形,直徑為58毫米至68毫米。
4.1.4 羽毛應用線或其他適宜材料扎牢。
4.1.5 球托直徑25毫米至28毫米,底部為圓形。
4.2 羽毛球重4.74克至5.50克。
4.3 非羽毛球製成的球
4.3.1 用合成材料製成裙狀或羽毛。
4.3.2 球托如規則4.1.5所述。
4.3.3 尺寸和重量同4.1.2、4.1.3和4.2;但由於合成材料與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異,可允許不超過10%的誤差。
4.4 球的檢驗
4.4.1 驗球時,站在端線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擊球,球的飛行方向須與邊線平行。
4.4.2 一個具有正常速度的球,應落在離對方端線530-990毫米之間的區域內。
4.5 非標准球
只要球的一般式樣、速度和飛翔性能不變,經有關國家組織批准,可以變通以上條款。
4.5.1 由於海拔或氣候等條件不宜使用標准球時。
4.5.2 如情況特殊,必須更改才有利於開展比賽時。
5. 球拍
5.1 一把球拍的各部分如規則5.1.1至5.1.7所述。
5.1.1 球拍由拍柄、排弦面、拍頭、拍桿、連接喉組成整個框架。
5.1.2 拍柄是擊球者握住球拍的部分。
5.1.3 拍弦面是擊球者用於擊球的部分。
5.1.4 拍頭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圍。
5.1.5 拍桿通過規則5.1.6所述的部件連接拍柄與拍頭。
5.1.6 連接喉(如果是這樣的結構)連接拍桿與拍頭。
5.1.7 拍頭、連接喉、拍桿和拍柄總稱拍框。
5.2 拍框總長度不超過680毫米,寬不超過230毫米。
5.3.1 拍弦面應是平的,用拍弦串過拍頭十字交*或其他形式編織而成。變質的式樣應保持一致,尤其是拍面中央的編織密度不得小於其他部分。
5.3.2 拍弦面長不超過280毫米,寬不超過220毫米。
5.3.3 不論拍弦用什麼方式拉緊,規定拍弦伸進連接喉的區域不超過35毫米,連同這個區域在內的整個拍弦面長不超過330毫米。
5.4.1 球拍不允許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為了防止磨損、斷裂、振動,或調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預防球拍脫手而將拍柄系在手上的繩索;但尺寸和位置應合理。
5.4.2 不允許改變球拍的規定式樣。
6. 設備的批准
有關球拍、球、設備以及試製品能否用於比賽的問題,由國際羽聯作出裁決。這種裁決可由國際羽聯主動作出,或根據對其有切身利益的個人、團體(包括運動員、設備廠商、國家組織及其成員)的請求作出。
7. 運動員
7.1 「運動員」系指所有參加比賽的人。
7.2 雙打比賽以兩名運動員為一方,單打比賽以一名運動員為一方。
7.3 有發球權的一方叫發球方,對方叫接發球方。
8. 擲挑邊器
8.1 比賽前,雙方應擲挑邊器。嬴的一方將在規則8.1.1或8.1.2中作出選擇。
8.1.1 先發球或先接發球。
8.1.2 一個場區或另一個場區。
8.2 輸方在餘下的一項中作出選擇。
9. 計分
9.1 除非另有商定,一場比賽以三局兩勝定勝負。
9.2 只有發球方才能得分。
9.3 雙打和男子單打(規則9.6的情況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勝一局。
9.4 女子單打(規則9.6的情況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勝一局。
9.5.1 13平或14平(女子單打9平或10平)時,先獲得13分或14分(女子單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選擇「再賽」或「不再賽」。
9.5.2 這一選擇只能在規定分數第一次出現,下一次發球發出前作出。
9.5.3 13平(女子單打9平)時不選擇「再賽」,在14平(女子單打10平)時先獲14分(女子單打10分)者仍可選擇「再賽」。
9.6 選擇「再賽」後從「0比0」開始報分,先獲(規則9.6.1至9.6.4)再賽分數的一方勝該局。
9.6.1 13平再賽5分;
9.6.2 14平再賽3分;
9.6.3 9平再賽3分;
9.6.4 10平再賽2分。
9.7 下一局開始時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
10. 交換場區
10.1 以下情況運動員應交換場區;
10.1.1 第一局結束;
10.1.2 第三局開始前;
10.1.3 第三局中或只進行一局的比賽中,當領先的一方得分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時。
10.2 運動員未按規則10.1的規定交換場區,一經發現立即交換,已得分數有效。
11. 發球
11.1 合法發球
11.1.1 發球時任何一方都不允許非法延誤發球;
11.1.2 發球員和接發球員都必須站在斜對角發球區內發球和接發球,腳不能觸及發球區的界線;兩腳必須都有一部分與地面接觸,不得移動,直至將球發出(規則11.4)。
11.1.3 發球員的球拍必須先擊中球托,與此同時整個球要低於發球員的腰部。
11.1.4 擊球瞬間,球拍桿應指向下方,從而使整個排頭明顯低於發球員的整個握拍手部.
11.1.5 發球開始(規則11.2)後,發球員的球拍必須連續向前揮動,直至將球發出。
11.1.6 發出的球必須向上飛行過網,如果不受攔截,應落入接發球員的發球區內。
11.2 一旦雙方運動員站好位置,發球員的球拍頭第一次向前揮動即為發球開始。
11.3 發球員須在接發球員准備好後才能發球,如果接發球員已試圖接發球則被認為已做好准備。
11.4 一旦發球開始(規則11.2),球被發球員的球拍觸及或落地即為發球結束。
11.5 雙打比賽,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擋對方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視線。
12. 單打
12.1 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2.2 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2.3 如「再賽」,發球員應以該局的總得分,按規則12.1和12.2的規定站位。
12.4 球發出後,由發球員和接發球員交替對擊直至「違例」或「死球」。
12.5.1 接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就得一分。隨後,發球員再從另一發球區發球。
12.5.2 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即失去發球權。隨後,接發球員成了發球員,雙方均不得分。
13. 雙打
13.1 一局比賽開始和每次獲得發球權的一方,都應從右發球區發球。
13.2 只有接發球員才能接發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觸及,發球方得一分。
13.3.1 自發球被回擊後,由發球方的任何一人擊球,然後由接發球方的任何一人擊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3.3.2 自發球被回擊後,運動員可以從網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擊球。
13.4.1 接發球方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方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方得一分,原發球員繼續發球。
13.4.2 發球方違例或應球觸及發球方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原發球員即失去發球權,雙方均不得分。
13.5.1 每局開始首先發球的運動員,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都必須在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得分為單數時,則應在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13.5.2 每局開始首先接發球的運動員,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都必須在右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得分為單數時,則應在左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
13.5.3 上述兩條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於他們的同伴。
13.5.4 如有再賽,則以該局本方總得分,按規則13.5.1至13.5.3的規定站位。
13.6 發球必須從兩個發球區交替發出(規則14和16的規定除外)。
13.7 任何一局的首先發球員失去發球權後,由該局首先接發球員發球,然後由首先接發球員的同伴發球,接著由他們的對手之一發球,再由,另一對手發球,如此傳遞發球權。
13.8 運動員不得有發球順序錯誤和接發球順序錯誤,或在同一局比賽中連續二次接發球(規則14和16的規定除外)。
13.9 一局勝方中的任一運動員可在下一局先發球,負方中的任一運動員可先接發球。
14. 發球區錯誤
14.1 以下情況為發球錯誤∶
14.1.1 發球順序錯誤;
14.1.2 從錯誤的發球區發球;
14.1.3 在錯誤的發球區准備接發球,且球已發出。
14.2 發球區錯誤的處理;
14.3 如果因發球區錯誤而「重發球」,則該回合無效,糾正錯誤重發球。
14.4 如果發球區錯誤未被糾正,比賽也應繼續進行,並且不改變運動員的新發球區和新發球順序。
15. 違例
15.1 發球不合法(規則11.1);
15.2 發球員發球時未擊中球;
15.3 發球時,球過網後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
15.4 比賽時∶
15.4.1 球落在球場界線外;
15.4.2 球從網孔或網下穿過;
15.4.3 球不過網;
15.4.4 球碰屋頂、天花板或四周牆壁;
15.4.5 球觸及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
15.4.6 球觸及場外其他人或物體(由於建築物的結構問題,必要時地方羽毛球組織可以指定羽毛球觸及建築物的臨時規定,但其國家組織有否決權);
15.5 比賽時,球拍與球的最初接觸點不在擊球者網的這一方(擊球者擊球後,球拍可以隨球過網);
15.6 比賽進行中∶
15.6.1 運動員球拍、身體或衣服觸及網或網的支撐物;
15.6.2 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從網下侵入對方場區,妨礙對方或使對方分散注意力;
15.6.3 妨礙對方,如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的合法擊球;
15.7 比賽時,運動員故意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任何舉動,如喊叫、故作姿態等;
15.8 比賽時∶
15.8.1 擊球時,球夾在和停滯在拍上緊接著又被拖帶;
15.8.2 同一運動員兩次揮拍連續擊中球兩次;
15.8.3 同方兩名運動員連續各擊中球一次;
15.8.4 球觸及運動員球拍後繼續向其後場飛行;
15.9 運動員嚴重違反或一再違反規則18的規定。
16. 重發球
由裁判員宣判「重發球」,用於中斷比賽。
16.1 遇不能預見或意外的情況,應重發球。
16.2 除發球外,球過網後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應重發球。
16.3 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違例,應重發球。
16.4 發球員在接發球員未做好准備時發球,應重發球。
16.5 比賽進行中,球托與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離,應重發球。
16.6 司線員未看清,裁判員也不能作出決定時,應重發球。
16.7 「重發球」時,最後一次發球無效,原發球員重新發球(規則14的規定除外)。
17. 死球
下列情況為死球∶
17.1 球撞網並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
17.2 球撞網或網柱後開始在擊球者這一方落向地面;
17.3 球觸及地面;
17.4 「違例」或「重發球」已被宣報。
18. 比賽連續性、行為不端及處罰
18.1 比賽從第一次發球起至比賽結束應是連續的(規則18.2和18.3規定除外)。
18.2 下列比賽中,每場比賽的第二局第三局之間應允許有不超過5分鍾的間歇;
18.2.1 國際比賽項目;
18.2.2 國際羽聯批準的比賽;
18.2.3 在所有其他的比賽中(除非該國家組織預先公布不允許這一間歇)。
18.3 遇有不是運動員所能控制的情況,裁判員可根據需要暫停比賽。如果比賽暫停,已得分數有效,續賽時由該分數算起。
18.4 不允許運動員為恢復體力或喘息,或接受場外指導而中斷比賽。
18.5.1 比賽時不允許運動員接受指導(規則18.2和18.3的規定除外)。
18.5.2 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未經裁判員同意,不得離開場地(規則18.2所述除外)。
18.6 只有裁判員能暫停比賽。
18.7 運動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8.7.1 故意引起比賽中斷;
18.7.2 故意改變球的速度;
18.7.3 舉止無禮;
18.7.4 規則未述的其他不端行為。
18.8 對違反規則18.4、18.5或18.7的運動員,裁判員應執行∶
18.8.1 警告;
18.8.2 對已被警告過的一方判違例。
18.8.3 對嚴重違反或屢犯者判違例並立即向裁判長報告,裁判長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18.9 未設裁判長時,競賽負責人有權取消違反者的比賽資格。
19. 裁判職責和申述
19.1 裁判長對競賽全面負責。
19.2 臨場裁判員主持一場比賽並管理該場地及其周圍。裁判員向裁判長負責;未設裁判長時,向競賽負責人負責。
19.3 發球裁判員負責宣判發球違例(規則11)。
19.4 司線員負責宣判界內球或界外球。
19.5 裁判員應維護和執行《羽毛球比賽規則》,及時地宣判「違例」或「重發球」等。
19.6 裁判員對申述應在下一次發球前作出裁決。
19.7 裁判員應使運動員和觀眾能了解比賽的進程。
19.8 裁判員可與裁判長磋商、安排、撤換司線員或發球裁判員。
19.9 裁判員不能推翻司線員和發球裁判員對事實的裁決。
19.10.1 在缺少臨場裁判人員時,裁判員應就無人執行的職責作出安排。
19.10.2 有臨場裁判人員不能作出判斷時,由裁判員執行他的職責或「重發球」。
19.11 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
19.12 裁判員應記錄與18條有關的情況並向裁判長報告。
19.13 裁判員應將所有僅與規則問題有關的申述提交裁判長(這類申述,運動員必須在下一次發球擊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結尾,則應在離開場地前提出)。
㈢ 釘子戶違法違紀嗎
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釘子戶就可以拒絕搬遷,如損害了公共利版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就可權能違法。
《物權法》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七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㈣ 銀行員工違規問責後才能批准辭職嗎
不是。
如果你真想走人,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老闆到時候老闆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老闆承擔,一切與你無關。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牛人辭職嘉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自幼出身貧寒,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性命於當世,不求聞達於富貴,但求溫飽以殘喘。然現實殘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節衣縮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結果……
眾友雲:「甚矣,汝之不慧,竟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顏,余何嘗不想多整幾兩紋銀,上對的起天、下對得起地、中間對得起空氣;然而,余出身農家,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究徒勞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無不捶胸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
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年華如水,倏忽間越過春夏秋冬。茫然回首,所得幾何?
所失幾何?今不得不略作盤點: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好歹七尺男子,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亦不應淪為清潔工之列也。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對父母兄姐、做人尊嚴消失殆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努力堅持到如今,唯一原因: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的漲工資之事而已,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唯一功能即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毀壞稜角、耗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道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回答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㈤ 員工涉嫌違法犯罪,公司是否有權利知道事情原委(真相)
如果不涉及職業崗位的事情,而且在調查階段。那就是屬於個人隱私,內容公司肯定無權利知道啊。但如果結果出來了,而且會影響工作,那公司就有權利知道,但是這個也是員工告知。
㈥ 關於737-900的一次飛行,飛行員操作違規
您還真有勇氣啊,4月13號獅子剛在印尼峇里島甩了一架,您還敢坐啊,好像就內是737-900~容~
回答您的問題,第一,不必擔心,這個就和艦載機著陸的時候也是要打開油門一樣,是為了一旦降落的不好好復飛,到收油剎車的時候自然會剎車的;第二,可能是風向、風速的問題,微調一下,畢竟這大自然不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不是;第三個嗎,不好說,因素有很多,有可能是飛行員的原因,但是也有可能是飛機的問題,737-900是737家族裡最長的也是推理最大的,所以一般駕駛他的都是老手,要不駕馭不了的,不用擔心。
㈦ 領導不讓工人插兜被手揣手違法嗎
不違法,只是道德上可能不太合適
㈧ 請問,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涉及違法犯罪行為,身為總經理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這要看總經理是否參與,對犯罪行為是否知情,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認定總經理是否涉嫌犯罪。你這樣簡單的提問無法給你正確的回答。最終還要看證據指向的是什麼。
㈨ 運動員 羽毛球比賽的違規現象有哪些 羽毛球比賽中的殺球小技巧
一.球碰到場地外其他人或物體(由於建築物的結構問題,必要時地方羽毛內球組織可以制定容羽毛球觸及建築物的臨時規定,但其他組織有否決權)。⑤比賽時,球拍或球的最初接觸點不在擊球者網的這一方(擊球者擊球後,球拍可以隨球過網)。⑥比賽進行中:1、運動員球拍、身體或衣服觸及網或網的支持物。2、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以任何程度侵入對方場區。3、妨礙對手,如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的合法擊球。⑦比賽時,運動員故意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任何舉動,如喊叫、故作姿態等。⑧比賽時:1、擊球時,球夾在或停滯在拍上緊接著又被拖帶。2、同一運動員兩次揮拍連續擊中球兩次。3、同一方兩名運動員連續各擊中球一次。4、球碰球拍繼續向後場飛行。⑨運動員違反比賽連續性的規定。⑩ 運動員行為不端。 二、球碰到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三.球落在球場邊線外。四、球從網孔或從網下穿過。五、球不過網。六、球碰屋頂、天花板或四周牆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