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出口退稅
1. 什麼叫出口退稅什麼叫外匯核銷
問題一、出口退稅:
我將用白話的方法寫寫這部分,幫助大家理解。
首先,從總的方面說,國家是鼓勵出口的,賺外國人的錢呀。用實際行動表示,就是對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環節產生的進項稅怎麼辦呢?退給你。這么好的政策誰可以用呢?當然也是有規定的,主要就是兩類:生產企業自營出口 、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出口的。在實際應用中,我們國家的出口體制還不完善,擁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產性企業出口還是得老老實實交稅;還有很多資源性商品當然也不能鼓勵出口呀,要不中國的礦產、稀有金屬不都跑到國外去了。
這么一算,國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類。一類是出口免稅並退稅的。出口環節不交增值稅、消費稅,還把以前交了的進項稅退給你。爽呀。第二類是出口免稅但是不退稅。這一類說白了也和上一類一樣。因為出口的貨物在前一道環節裡面本來就是免稅的,當然也沒有什麼退稅了,還想國家做虧本買賣不成。第三類就比較慘啦,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主要是稅法列舉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貨物,比如天然的牛黃呀、麝香、白銀呀,都是好東東。
《稅法》書上還列了很多條文、框框,我的意見是估計出不了什麼大題,最多出選擇,看看得了,實在頭痛不看也行,我們從大的方向把握就行。萬一做題時碰到,再細看吧。
現在來說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貨物退稅的計算。(書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實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貨物退稅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生產企業適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種是「先征後退」的方法,主要用於收購貨物出口的外貿企業。
先來看「免、抵、退」方法。
我們前面說了,國家政策規定,出口環節免收增值稅,把前一個環節的進項稅退給企業。但是是把所有的進項稅都返給企業嗎?不是的,不同的貨物有不同的退稅率,總共有六檔:17%、13%、11%、8%、6%、5%,那上一個環節的進項稅(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環節的退稅就有了個差額,這個差額是國家不退給你的,專業術語就是「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計算公式書上有,大家自己看看,這里不列了。
這里另一個問題又來了。我們知道企業生產貨物是買進一批原材料生產,生產出來的產品可能一部分在國內銷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內銷的這部分有銷項稅、進項稅,而出口的部分沒有銷項稅只有進項稅。怎麼區分哪些是內銷貨物應該負擔的進項稅還是出口貨物應該負擔的進項稅呢?在實際工作中是很難辦到的。但難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從企業整體來考慮這個問題。計算企業整體的當期應納稅額。還是按銷項減進項的基本思路計算當期應納稅額,只是這里的銷項是指內銷的銷項,而進項裡面是要扣除出口環節由於稅率差而不讓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稅不得免抵的稅額,當然上一期留下來沒有抵完的稅額也要減去。這一步就是所謂的抵稅,說白了就是用出口貨物的應該退的進項稅抵頂內銷貨物的銷項稅。
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算出的數是正的,說明內銷貨物的銷項稅沒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實實的交稅吧,交的這部分是內銷貨物銷項扣掉了國家應該退給你的進口貨物的進項的。如果當期應納稅額是負數,恭喜您,國家還得退錢給你,是不是前面算出來的錢都退給你呢,才不呢,有個標準的,這個標准就是出口貨物按退稅率算國家最多退給你的錢,官話叫做「免抵退稅額」。如果前面算的數比這個數少,就按你算出的當期應納稅額退給你,如果前面算的這個數比它多呢,那對不起國家只能按最多退給你的錢算呀,多出的部分怎麼辦,留到下一期繼續抵吧。
這個大部頭終於說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沒有。總結一下吧。
第一步——剔稅:計算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離岸價格×外匯牌價×(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免抵退稅不得免抵稅額)-上期末留抵稅額
第三步——算尺度:計算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確定應退稅額: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
這里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出口公司有進料加工業務。根據國家進口政策的規定,進料加工部分在進口的時候就沒有收增值稅,那出口時這部分當然也不能算退稅了,那怎麼算呢?和上面這些業務相比,只是在出口貨物離岸價里包含了進料部分,拋去這部分就行了。也就是在上面公式的第一步和第三步中離岸價減去進料部分。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就很簡單了。「先征後退」的方法,用不含稅購進金額乘以退稅率就行了。
問題二、外匯核銷單:
1.「出口外匯核銷單」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出口單位和受託行及解付行填寫,海關憑此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此核銷收匯的有順序編號的憑證(核銷單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銷單,是國家為了要對外匯進行管制,要求進出口企業對於出口的每批貨物,在規定期間內辦理核銷退稅。說得簡單點,就是你出口了多少價值的貨物,這些錢是外匯,必須每分都要收回來,其實這也是國家在幫進出口個企業降低風險。
3.在沒有實行核銷單制度以前,國營外貿公司的一些腐敗分子將公司的貨物大量運送到國外,而對應收的貨款則稱死帳或壞帳,實際是留在了國外與進口商瓜分了。對此外管局實行了外匯核銷制度,每一筆出口貨物都要憑國外進款水單和報關單、核銷單核銷,如沒有水單,就證明貨已出而款未進,這樣就不能核銷。外管局對此會限制核銷單的發放,直至取消違規公司的出口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為騙取出口退稅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8]32號
為加強出口退稅管理,規范稅收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現將停止為騙取出口退稅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出口企業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不滿5萬元的,可以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二)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可以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
(三)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0萬元以上不滿250萬元,或因騙取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不滿150萬元的,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一年半以上兩年以下。
(四)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50萬元以上,或因騙取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兩年以上三年以下。
二、對擬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的騙稅企業,由其主管稅務機關或稽查局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批准後按規定程序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停止辦理出口退稅的時間以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之日為起點。
三、出口企業在稅務機關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期間發生的自營或委託出口貨物以及代理出口貨物等,一律不得申報辦理出口退稅。
在稅務機關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期間,出口企業代理其他單位出口的貨物,不得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四、出口企業自稅務機關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期限屆滿之日起,可以按現行規定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業務。
五、出口企業違反國家有關進出口經營的規定,以自營名義出口貨物,但實質是靠非法出售或購買權益牟利,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可以比照上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六、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執行。
3. 地方政府給企業退稅違規嗎
稅收返還是政府按來照國家有關自規定採取先征後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於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一種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於政府補助。
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徵、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並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本准則規范的政府補助。
4.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主體是稅務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海關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的主體僅限於稅務機關工作人員。
2、客觀方面不同,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為徇私情私利,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的客觀方麵包括三種形式,即徇私辦理發售發票、徇私辦理抵扣稅款、徇私辦理出口退稅。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客觀方面與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罪相比,比較容易區分,在此不再贅述,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與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相比,其區別主要表現為:一是行為發生的階段不同,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的行為一般發生在辦理出口退稅前;徇私辦埋出口退稅往往發生在辦理出口退稅過程中,並以偽造或非法提供的出口退稅憑證為前提,二是行為發生的部門不同。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發生在稅務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徇私舞弊出口退稅則發生在稅務機關在辦理出口退稅的工作之中。三是行為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徇私提供出口退稅憑證;後者是徇私辦理出口退稅。
(二)區分本罪與騙取出口退稅罪的界限
騙取出口退稅罪是指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殿,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它與本罪的區別主要有:
1、犯罪主體不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違法提供出門退稅憑證罪的主體則為稅務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客觀方面不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客觀方面衣現為假報出口或者以少報多、以劣報優或以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徇私舞弊,非法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
3、侵犯的客體不同,騙取出口退稅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秩序,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國家的稅收管理秩序,同時還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5. 出口退稅違章處罰的規定處罰
⑸對為經營出口貨物企業非法提供或開具假專用發票或其他假退稅憑證的,按其非法所得版處以5倍以下罰款。權數額較大、情節特別嚴重、造成企業騙取退稅的,應從重處罰或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⑹對有騙取出口退稅嫌疑的出口業務,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單獨立案檢查。在檢查期間,對該項貨物暫停辦理退稅。若已辦理退稅的,企業應提供補稅擔保,否則,經審批退稅的稅務機關批准,可書面通知企業開戶銀行暫停支付相當於應補稅款的存款。
6. 出口退稅有那些漏洞如何防範
出口退稅的漏洞:體積小、重量輕、單價高、退稅率高的商品,以及出口港澳台、東南版亞地區的商品由於權路途近費用低出口騙稅的可能性更大。防範措施:一是發揮函調作用,充分利用函調系統加強出口稅收函調管理,特別是日常管理中發現疑點的發函以及省外企業、流通性企業的發函工作,做好發函、回函的統計分析監控工作。二是積極做好出口企業的日常與專項審核工作,對審核評估工作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加強分析調查,防範出口騙稅的發生;三是密切關注體積小、重量輕、單價高、退稅率高的商品出口波動情況,對發現異常的及時進行分析,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更好地化解出口退稅風險。不定期下戶走訪出口貨物企業,約談與實地查驗相結合,督促企業規范出口核算、出口業務,來防企業由於出口退稅率提高所引發的騙稅、違規退稅行為的發生。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充分發揮預警評估,加強預警評估統計分析,達到以評促管的目的;防範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風險,切實發揮預警評估在出口退稅管理中的作用。借鑒外地出口退稅的成功經驗,總結、嘗試我市出口退稅管理創新工作;加強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業務能力和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學習型的出口退稅管理幹部隊伍。以上盡供參考。
7. 停止納稅人的出口退稅權不屬於稅務違法行政處罰的方式這句話是對的嗎
不對,停止出口退稅權是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方式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