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費違法
A. 物業費在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違法嗎
關於物業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說明是否可以從工資代扣代繳物業費。
我個人覺得應該和本人簽署一個書面許可比較好
證明本人知情同意
B. 用人單位強行代辦/代扣社保費用,是否違法
繳納社保是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的應務。社保基數按勞動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代扣代繳。繳納社保是合法的,不繳才是違法。
C. 私人代收燃氣費另非法索要收費犯法嗎
你這樣做肯定是犯法的啊,屬於非法佔有國有資產和敲詐勒索罪,你千萬不能這樣做了。
D. 關於行政處罰移動公司代收代扣用戶話費的案例
1、消費者使用移動公司提供的電信增值服務,與移動公司之間形成消費法律關系內。
2、在消費過程中,如果容移動公司存在亂扣費的行為,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向工商機關投訴,損失可以要求移動公司賠償。
3、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 未經本人允許代扣費用是否違法費用
投訴!!!
F. 在未經本人授權的情況下單位財務代扣物業費是否違法
這哪跟哪啊,當然不行啦。
G. 如果企業不代扣代繳,屬於違法嗎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的規定,代扣代繳稅款是法律賦予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強制性義務,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或者擅自不作為,否則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將受到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的規定,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予以代扣代繳,也就是說,單位是法律規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必須依法履行其代扣代繳義務。
雖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的規定,稅務機關應當支付扣繳單位2%的手續費,但單位無權以稅務機關不支付上述手續費為由而拒絕或者停止履行扣繳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個人所得稅採取源泉扣繳稅款和自行申報兩種納稅方法。
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負有扣繳義務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在次月7日內繳人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H. 怎麼退回違章網上代扣費
如果通過網上代扣成功就無法退回了
I. 用人單位強行代辦代扣社保費用,是否違法
從工資中強行扣除,代扣代繳。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強制性規定,勞動者個人應當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是法定義務。按司法實踐,即使勞動者本人意願,違法不繳納的法律責任依然用人單位要承擔,對勞動者不願意補繳試用期間社保的違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明確告知法律後果的前提下明確拒絕,依法從工資中代扣其個人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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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面臨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處以罰款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明確規定了納稅人未能及時辦理或者申報代扣代繳稅務事宜的將面臨由稅務機關限期整改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指出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10)代扣費違法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內容: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4、住房租金: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5、贍養老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