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沒有先補償後搬遷違法
㈠ 房屋徵收應先補償後搬遷對嗎
但在一定條件下政府復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制執行。 相關法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㈡ 現在國家有沒有明文規定先安置賠償後拆遷,如果不安置賠償好就拆房,合不合法
1、我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實施先補償,後搬遷的政策。
2、如果不安置賠償好就拆房,是違法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2)徵收沒有先補償後搬遷違法擴展閱讀
房屋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准: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意: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㈢ 房屋徵收的先補償後搬遷怎麼界定
我個人認為:界定的方法就是說有沒有按《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書的約定進行搬遷讓房。如果在搬遷前就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就是做到了先補償,然後按補償協議書中的約定搬遷房屋兌現補償資金就是做到了後搬遷。
㈣ 房屋徵收先補償後搬遷,怎麼理解其含義
這是國務抄院590號令中新規定的一項徵收補償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糾正過去的拆遷中一些地方為追求拆遷進度,採用行政手段在沒有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要求被拆遷戶先讓房,沒有達成一致的部份等房屋讓出或拆除後再協商,往往造成許多補償糾紛。政府的行政干預給被拆遷戶帶來許多不滿,影響政府形象。
現在先補償後搬遷釋義是要求房屋搬遷前必須就房屋徵收補償事宜,經過徵收人與被徵收人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徵收補償協議》這就是先補償,然後按協議約定去落實騰空讓房事宜兌現補償資金這就是後搬遷。
㈤ 拆遷先拆後補違法嗎
應當先補償、後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專房屋徵收應屬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㈥ 有規定先拆遷後補償,這樣拆遷是不是違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實施房屋征內收應當容先補償、後搬遷。
也就是說先補償後搬遷不是原則,而且法律規定。如果有地方規定違反上述規定做出與之違背的條款都是無效的。也是不能夠施行的。
如果徵收部門沒有書面規定先拆遷後補償,而且在實際操作中讓被拆遷人先搬遷後補償也是完全違背法定程序的,屬徵收違法。
㈦ 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沒有做徵收決定的可以拒絕搬遷嗎
第一,復根據現有國有土製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徵收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徵收的法律效力,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即同時收回。第二,根據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政府在徵收決定公告後補償不到位,被徵收人有權拒絕搬遷。第三,房屋徵收決定作出時應當附具徵收補償安置方案。補償標准以房屋徵收決定作出的評估時點計算房屋市場價值。第四,如果被徵收人認為房屋徵收決定作出違法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第五,房屋徵收決定未被確認無效撤銷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原產權人在依法搬遷前對房屋只具有一定的佔有使用權。但相關增值行為不具備享有徵收補償的效力。
㈧ 請問專業人士:「《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中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該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征
在現實中,確實有很多違規操作的地方,建議被徵收人,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可以通過復議,訴訟,追究違法一方的責任。
㈨ 國家有沒有規定先拆遷後補償,這樣拆遷是不是違法
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徵收房屋的,應當先補償後徵收。具體法條依據如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