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務處處分決定
① 大學,前天受了處分,應該是警告,去了教務處簽了字,導員說知錯就改,如果以後不再犯錯誤處分會自動撤銷
警告處分不會記錄在檔案里的放心吧
比警告處分重的就要記錄了
滿意請採納謝謝
② 我在大學里被學院給了處分,但是學院沒有把處分報到學校教務處,那這處分會記錄到檔案里嗎請高手指點
應該只是學院內部的通報處分而已,不要太擔心,沒通報到學校應該沒事的。當然為了安全起見,你應該去問一下你們輔導員,沒什麼不好意思的,留個處分在檔案里不太好,再畢業前一定要消掉不留痕跡,哪怕花點人民幣。
要是有處分,在你以後找工作什麼的都不好
③ 我在大學里被學院給了處分,不過學院沒有上報到學校教務處。請問這處分會不會記錄到我的檔案里,請高人指
沒有上報學校教務處,就沒有記錄到檔案.
學院沒有檔案記過處分的權利,必須學校按照高版校管理條例進行處分權,且需要上報省教委,且書面通知本人.
而且即使拿到書面通知,你也有上訴的權利.
手續很復雜,所以學校一般不會給處分.且學院沒有這個權利.
④ 被抓了在教務處簽字了,處分還沒下來因為放假了,如果下來應該是留校查看,還有怎麼才能不把處分裝入檔案
也不知道你到底什麼被抓了,不過既然你在教務處簽字了,那就要找找教務處上面的領導,比如說副院長,副書記,或者直接找找院長還有書記,或者你有老師比較熟在學院有職位的,都最好找一下,然後向他們認錯,求一求,一般不是什麼大事或者屢教不改應該就不會放入檔案啦。
Me的經歷:在學生公寓用電飯煲被抓,不過我導師是系主任,所以第一時間跟他認錯了,導師說認識那個查處小組的頭,所以說了一下,就啥都沒有處罰了。
你都試試吧,畢竟記入檔案有影響對以後。
願你能免受處罰,呵呵
⑤ 兩次晚歸被教務處記了警告處分 會入檔案嗎
警告處分一般不會跟檔案的,到你畢業前應該會從檔案中取出
⑥ 求解:關於高中教務處給予學生發出的處分問題。
那要看你的學校和老師是什麼態度了 遇到個好點的老師可能看你可憐不放進檔案里 要是遇到個嚴厲點的。。。那就悲劇了 處分要看是什麼問題 小問題倒是無所謂 大問題嘛。。。。
⑦ 大學里給的處分,教務處哪裡可以看到
教務處或者學生處有個專門的盒子,你進去找找
⑧ 學校有哪些關於違紀行為的處分處分分別是怎樣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8)2016教務處處分決定擴展閱讀
校園欺凌的嚴重危害
1、經常受到校園欺凌暴力侵害的學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陰影當中,學習成績一般都下降嚴重。甚至有些學生由於受到嚴重傷害不得不住院治療或者休學,正常的學習被迫中斷。
2、而對於老師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一般都會導致受到傷害的學生畏懼學校,不願意再去上學。
3、老師打學生。影響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導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這種危害不僅體現在受害者身上,施暴者的身心同樣不能得到健康發展。
4、對受害者,有可能導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氣,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對施暴者,有可能導致其形成反社會人格,走上犯罪道路。
⑨ 學校的處分 什麼部門決定
把「教務處長」搞定就OK了,,,
搞定「校長」就更OK了。
一般是政教處或者是教務處管的。
另外告訴你一個秘密,一般的學校都是在你畢業的時候都會自動撤銷的,不帶入檔案的,說處分都是嚇人的。
⑩ 政教處是如何處理違紀學生的撤銷處分如何進行
學生違紀處理及撤消規定
一、違紀處理程序
(一) 行為違紀處理
各年級、部根據學生違紀事實,依照《學校學生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做學生處分審批表(一式四份)呈報政教處審核無誤後,報學校審核,審核完畢上報學校主管領導批示,完成後由學校政教處出公告文,原件由學校留存。復印件兩份,班級、年級組各一份。班級根據公告文對違紀學生進行送達,並告之學生應有的申訴權利。年級組留學生處分審批表、政教處公告文復印件各一份存檔。班級上留學生處分審批表兩份,年級公告文復印件一份,送達單存根一份及其他原始材料存檔。
(二) 學籍違紀處理(考場違紀)
由學院教務處根據監考老師上報的監考單,對違紀學生行文通告後的行文通告單轉到學生處,學生處收到通告單下發到相關教學系後,由教學系依據《天津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做學生處分審批表(一式四份)呈報學生處審核無誤後。上報學院主管領導批示。由學院行政辦公室出示告文,原件留學院存檔。教務處保存學校行文的復印件。後續存檔具體參照(一)條的相關程序。
二、學生處分撤銷
(一) 相關處分的撤銷時限:
警告處分 撤銷時間為送達後 3個月以上;
嚴重警告 撤銷時間為送達後 3個月以上;
記過處分 撤銷時間為送達後 6個月以上;
留校察看 撤銷時間為送達後 12個月以上。
(二) 處分撤銷程序
1.處分學生本人向所在班班主任提出撤銷學生處分申請書。申請書應包括受處分的時間、原因、處分種類和申請撤銷的理由。
2.班主任接到申請書後,就申請人是否符合處分撤銷條件進行審核,並由班委會出具鑒定,班主任簽署意見後上報班級所屬教學系。
3.學生處接系部上報的《撤銷處分登記表》和有關材料後,對申請人是否具備撤銷學生處分條件進行審核。
4.審核不符合撤銷處分條件的,將材料退回申請人所在系部;經審核符合撤銷處分條件的,由學生處報學院主管領導批示。
5.對學院不予批準的撤銷學生處分決定,由學生處通知申請人所在系部;對學院批準的撤銷學生處分決定,由學生處用適當方式予以公示。
6. 學生處分撤銷前又受到處分的學生,撤銷處分的期間從後一學生處分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