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被處分什麼影響
A. 在部隊受了嚴重警告處分,有什麼影響
不會有太大影響抄,改正就可以了。襲
B. 部隊里的除名是怎麼回事,對處分者有什麼影響
軍人除名處分,是對士兵處分中僅次於開除軍籍處分的嚴重處分。按《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六十四條規定,被除名的士兵,取消其軍銜,原有職務自然撤銷,不享受國家對退出現役軍人的優待。離隊時不予辦理退伍手續,由批准機關出具證明並派專人遣送回家。
根據《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士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給予除名處分:
1、散布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出版有政治性問題的文章、著作,參加軍隊禁止的政治性組織或者政治性活動,情節嚴重的。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訓練、執勤等,情節嚴重的。
3、擅離部隊或者逾假不歸,時間過長、情節嚴重的。
4、打架斗毆或者參加聚眾鬧事情節嚴重的。
5、參與賭博,情節嚴重的。
6、調戲、侮辱婦女或者發生不正當性行為,情節嚴重的。
7、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8、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
9、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適用給予開除軍籍處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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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處分條件
第四十一條對違反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分:
(一)散布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出版有政治性問題的文章、著作,參加軍隊禁止的政治性組織或者政治性活動,情節嚴重的
(二)作戰消極,臨陣畏縮,情節較輕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三)戰時故意損傷無辜居民,或者故意侵犯居民利益
(四)虐待俘虜
(五)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六)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訓練、執勤等情節嚴重的
(七)工作失職,造成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十)違反國家和軍隊的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八)擅離部隊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時間過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至撤職、除名處分;
(九)打架斗毆或者參加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十)酗酒滋事,妨礙正常秩序
(十一)觀看、傳播淫穢物品
(十二)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遺失、遺棄、損壞裝備,擅自銷售、出借或者私存裝備物品
(十三)違反《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有關軍容風紀和軍人行為規范的規定,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處分;
(十四)造謠誹謗,誣陷他人
(十五)侮辱、打罵、體罰或者變相體罰部屬,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十六)利用職權,打擊報復或者刁難給自己提過批評意見或者向上級反映問題、提出控告(申訴)的同志
(十七)在戰友、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或者國家公共財產遇到危險時,見危不救,情節較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十八)利用職權,侵佔士兵、部屬的經濟利益或者公共財物
(十九)貪污、行賄、受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二十)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
(二十一)參與經商或者偷稅漏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
(二十二)轉業、退伍、調動(分配)工作時,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離隊)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不服從組織決定,無理取鬧,干擾正常秩序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二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撤職、除名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違反紀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開除軍籍:
(一)已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二)故意犯罪,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
(三)被判處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人員或者過失犯罪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員在服刑期間,或者被勞動教養的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抗拒改造,情節嚴重的;
(四)違反紀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已喪失軍人基本條件的。
第四十三條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適用本條令第四十二條規定給予開除軍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至撤職、除名處分。
C. 當兵處分了對生活有什麼影響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對士兵和軍官的處分項目作了明確規定,士兵有八項軍官有七項,如果所受的處分是屬於警告的,一般在士兵退伍或是軍官轉業的時候,會將處分消除不進入檔案,所以不會影響生活,但是如果是記過 ,記大過,撤職,降銜,取消士官資格,因為這個是會進入個人檔案的對生活有一定的影響,如果是除名,開除軍籍的處分,進入個人檔案之後,會對個人生活有嚴重的影響。
D. 現役軍人受處分有什麼影響
首先在部隊的話,如果被處分了,且被裝入檔案,那評功評獎,提干考學等好事你就別想了。
如果退伍回到地方,有一些單位招人的時候會以檔案內的獎懲作為一個參考的。
E. 軍人受到警告處分對以後的影響大嗎
那要看是哪一級給的警告處分了,一般是連隊給的,既然是警告處分,說明問題不大,在退伍時基本都會拿出來,沒有誰非要揪著你的小辮子不放。不過建議還是引以為戒,不要再出問題。
而且,你的檔案是放在團以上單位的軍務部門,給了你處分,除非送到軍務部門放進檔案,否則是無效的,因為沒進檔案,只有檔案才會在你退伍時移交給地方。除非你把連隊幹部惹毛了,非要把處分進檔案。
但是如果是非本連隊的上級部門給你的處分,那就不好處理,建議在退伍時找連隊幹部反映一下,爭取從檔案中拿出來,因為退伍之前會讓連隊派人去整理退役士兵檔案的。
F. 軍官在部隊受過行政警告處分的,有什麼影響
武警部隊不是很清楚 中隊有支部嗎 如果有 支部是可以給警告處分的 應該專需要報審批的 退伍的時屬候不是要整檔案嗎 找找人 管檔案的 應該是軍務部門的吧 我們這就是軍務股了 找個參謀拿出來就可以了 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希望能幫到你
G. 軍人受處分會怎樣
當他犯了可以達到被撤職或者處分的錯誤的時候
你可以告到他所在部隊或者所在部隊上一級的政治機關,比如政治部幹部科
H. 處分對轉業軍官的影響
本人在70年代因為帶隊抄施工時出了塌方事故,死傷多人受到部隊處分兩個(當時的條件,工兵部隊的基層幹部沒有處分那是稀有的)。到了1979年參加雲南西線的自衛還擊戰,以及後來的輪戰,直到1982年初受傷致殘,不得不退役轉業回家,那麼就是何領導商量的,考慮到戰場的功績、受傷致殘(五級)、以及受處分緣由等,最後經過上級黨委的討論一致同意撤去處分,退役轉業到機關。 我的意見是:你如果還是要走仕途的,那麼警告處分絕對有影響;不能在檔案裡面留有處分。一旦有了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可能你就進不了。進了單位提升那就是一個永遠阻礙你仕途的障礙。 如果再有選擇的話,那麼我可能不會選擇轉業(實際上我轉業到了機關也是空降幹部、沒有同事們的哪些裙帶關聯,所以90年代中期就下海到廣東打工了),情願復員拿一筆復員費自己找戰友和人脈就業、創業的。那麼再多的處分也就沒有恭喜了,因為市場經濟環境里不會講究你的檔案,而是看中你的能力!
I. 軍人服役期間被除名了,有什麼後果
1、在軍隊除名是非常嚴重的處分,比記大過還嚴重,比開除軍籍輕一些。
2、被除名的處分,應當記入檔案,對以後個人前途肯定有不良影響的,也不可能再參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