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規拍照
A. 未經允許對他人進行拍照違法嗎
對方侵犯了您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可以起訴要求道歉、賠償。
(1)員工違規拍照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通則100條「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權有兩個前提,一是未經本人允許,二是為營利為目的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因此可以判定,對方侵犯你的肖像權和隱私權。作為公民權利,你可以要求其刪除所拍攝到的照片。如果,你在公共場合發現有人使用的照片或者圖片中確實有你的話。那麼,你可以報警、控告他侵權。要求消除影響並賠償你的損失。
B. 如果在公司內發現員工有違章現象,進行拍照做為證據,是否為侵犯其肖像權
僅僅作為證據,不侵犯其肖像權
C. 公司上下班給員工拍照。屬於違法行為嗎
涉嫌違法
D. 在勞動合法權益當中員工拍照規章制度是否違法
不違法啊
E. 收集違規員工可以照相嗎
這個有點不適當吧?他是違規又不是犯罪,你也不是公安局取證的,雖意拍照小心侵犯了人家的人權,說服制止可以,不應拍照取證。
F. 公司領導上班用手機對員工進行拍照觸犯哪些條例
好像沒什麼錯,你可以想想 他如果不拍照,裝好多攝像頭也是合法的呀
G. 商場員工違規被領導拍攝,最後把照片拍出來放在黑名榜上,這種行為對嗎
如果是工作時間 拍攝的時候 只是工作相關 不是你隱私行為
其實 是可以的,
以前有人上版班怠工,權 勞動局就需要用工單位 提供證據 證明怠工,
所以 拍照 和錄像都是證據,
如果拍攝的是你個人休息時間 或者個人隱私行為 那就不對了!
你雖然說的不清楚,但是我覺得 對方不一定算違規
只能說 放出來張貼 有些欠妥罷了!
H. 公司外聘保安拍攝員工違紀行為的照片合法嗎
只要在公共場所或工作場地拍,而且拍照僅限於工作管理范圍。不傳播給與工作無關的第三方,不擅自使用其產生利益、侮辱其肖像使其本人受損的,不違法。實在不理解,你就看看滿大街的監控。4224
I. 公司的內部監察在未經過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拍攝員工照片算侵犯肖像權嗎
不算侵犯肖像權。
侵權標准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