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違法么
① 刑事拘留是違法犯罪嗎
、拘留分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2、如果是治安拘留,則不屬於犯罪。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3、如果是司法拘留,也不屬於犯罪。
司法拘留又稱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
4、如果是刑事拘留並判刑,則屬於犯罪。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② 什麼是違法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人實施的短期剝奪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專種行政處屬罰形式。它是行政處罰種類中最為嚴厲的一種。由於拘留是以限制或剝奪人身自由為手段的懲戒措施,因此,我國法律對行政拘留的機關資格、拘留條件、程序以及期限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則為違法的行政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人境出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治安、安全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的合法行政拘留決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機關必須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安全機關;.行政拘留決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給予行政拘留的期限必須在15日以內;.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程序符合有關規定;.不存在顯失公正的問題。
凡違反上述條件之一的,即屬違法行政拘留。
③ 被公安機關拘留的行為屬於違法還是犯罪
拘留不屬於犯罪。刑事處罰只有主刑、管制、拘役、有期、無期、死刑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罰金、沒收財產幾種。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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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的拘留,稱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遇有緊急情況,暫時限制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而採用的強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採用的強制方法。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
④ ,被行政拘留屬於哪種違法行為
屬於違反治安處罰法的違法行為
⑤ 治安拘留屬於犯罪嗎
1、拘留分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2、如果是治安拘留,則不屬於犯罪。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3、如果是司法拘留,也不屬於犯罪。
司法拘留又稱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
4、如果是刑事拘留並判刑,則屬於犯罪。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⑥ 行政拘留屬於違法犯罪嗎
不屬於。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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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案例——如東一養殖場私設暗管排豬糞,兩名責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6年3月,徐某購買位於馬塘鎮馬東村十七組的貝得福畜牧養殖場並對養殖用房進行改建,於2017年7月3日開始生豬養殖。
同年7月12日,環境執法人員對養殖場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徐某的養豬場一共養殖生豬1200頭,如此大的養殖規模未做到豬糞便干濕分離。
雖然建有一個大棚生物質發酵床,但未能投入使用,建設的3個小蓄糞池也遠遠滿足不了貯存需求,產生的豬糞被其安裝在蓄糞池中的軟管和水泵打到旁邊田地里,由於抽送糞便過多,田裡的豆苗均已枯死。
對於徐某未建設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即進行養殖的行為,如東縣環保局要求徐某立刻停止生豬養殖,建設配套的污染物防治設施,污染物防治設施建設完成後方可繼續養殖,同時對徐某處以罰款人民幣4萬元。
然而這次的處罰對徐某來說似乎無關緊要,他不顧環保局處罰決定的要求,繼續飼養生豬。2017年11月29日,執法人員再次來到養殖場,發現其發酵床依然沒有投入運行。
徐某和合夥人劉某繼續用水泵將豬糞抽送到田地里,田地已經全部覆蓋養殖糞便,面積約為800平方米,覆蓋的養殖糞便的厚度約為30厘米。不僅如此,部分蓄糞池中的糞便仍從溢流口流入農田灌溉渠,順著農田灌溉渠流入勝利河,在灌溉渠和勝利河交接處的河水呈現黑色。
對於徐某直接向水體排放養殖糞便廢棄物和向無防滲漏的田地排放豬糞的行為,如東縣環保局實施了處罰,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6萬元。
考慮到徐某和合夥人劉某的違法行為屢教不改,且違法情節較為惡劣,環境污染較為嚴重,依據《環境保護法》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如東縣環保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受理後立即對徐某和合夥人劉某分別實施了11天和10天的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