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人當交警
㈠ 交通違法人打交警後由誰來處理
違法停車、無證駕駛、酒駕、毒駕、逆行、超員、超載、超速、遮擋號牌、變造號牌、回闖紅燈都是違反交通規則的危答險駕駛行為,違法行為人面臨交警罰款,拒不服從交警批評教育,對著交警說臟話、揮拳頭將交警打傷,構成妨害公務罪,由其他警種和警務督察部門來處理。
㈡ 交警對交通違法人做出吊銷駕照的行政處罰時必須要違法人到場才能處罰嗎
交警對交通違法人做出吊銷駕照的行政處罰時,必須要違法人到場才能處罰的。
㈢ 交通警察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交通警察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應當遵守《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主要內容有:
1、交警要文明執法:交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應做到警容嚴整,舉止端莊,語言文明,動作規范,忠於職守,嚴格執法;查糾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先敬禮,使用規范用語;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嚴格執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做到文明執法,主動提醒交通違法行為人遵守交通法規;依法扣留車輛時,應當採取措施,保證被扣留車輛的安全,提醒駕駛人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妥善處理隨車易變質貨物。
2、交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嚴禁下列行為: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和車輛號牌;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金額;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違法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打罵或者故意為難交通違法行為人;因自身的過錯與交通違法行為人或者圍觀群眾發生糾紛或者沖突;從事非職責范圍內的活動。
3、不得在行車道上檢查車輛:除執行特殊任務外,不得在行車道上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交通違法行為;遇有交通違法行為人拒絕停車接受處理的,不得站在交通違法車輛前面強行攔截,或者腳踏車輛踏板,將頭伸進車輛駕駛室,強行扒登車輛責令駕駛人停車;除交通違法行為人駕車逃跑後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
㈣ 交通違法行為人的含義
這種事你只能去交警隊現場進行查詢和咨詢的,你最好盡快去一趟確認一下吧。如果車主有疑問的話,可以去當地交通局或者是違章地的交警隊進行查詢的。如果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或者是向上一級交通局進行行政復議申請的。
㈤ 交通警察對違法行為人處於什麼可以使用簡易程序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抄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接受處理,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㈥ 交通警察要幾人以上才有執法權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和《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第五條:
如果屬於簡易程序,只需要一名交通警察就可以;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第五條: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註明。制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一式二聯)存檔聯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6)交通違法行為人當交警擴展閱讀:
其他執法人數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因調查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組織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證人對肇事嫌疑人、嫌疑車輛等進行辨認。辨認應當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多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
辨認時,應當將辨認對象混雜在特徵相類似的其他對象中,不得給辨認人任何暗示。辨認肇事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七人;對肇事嫌疑人照片進行辨認的,不得少於十人的照片。辨認嫌疑車輛時,同類車輛不得少於五輛;對肇事嫌疑車輛照片進行辨認時,不得少於十輛的照片。
㈦ 當交警需要那些條件
交警(Traffic Police),全稱交通警察,屬於警察的一個警種,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
第一條身高、體重標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低於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體重不低於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過於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判定過於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實際體重超過標准體重25%以上者為過於肥胖;
實際體重低於標准體重15%以上者為過於瘦弱。
標准體重計算方法:
標准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於標准體重的百分數計算方法:
〔實際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100%
第二條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錄用。
第三條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骨、關節、滑囊、膨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病指(趾)關節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能錄用。
第六條影響功能及外觀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能錄用。
第七條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能錄用。
第八條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能錄用。
第九條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重度精索靜脈曲張,不能錄用。
第十條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能錄用。
皮膚科
第十一條重度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癲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不能錄用。
第十二條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位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能錄用。
第十三條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
第十四條紋身者不能錄用。
內 科
第十五條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電圖異常,不能錄用。
第十六條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能錄用:
收縮壓: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條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不能錄用。
第十八條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各型肺結核及肺外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能錄用。
第十九條各種原因導致的一葉肺不張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條胃、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胃下垂(超過髂前上嵴聯線),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腹部包塊,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2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扣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者;單純性脾大不超過3厘米,無脾功能亢進者。
第二十一條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錄用。
(一)丙氨酸氨基轉移酶( A、 L、 T)酶法檢驗40單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標法檢驗陽性者。
(三)確診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種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條急、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能錄用。
第二十三條血栓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四條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錄用。
第二十五條除單純缺鐵性貧血,且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六條各種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七條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八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暈厥史、夢游症及神經官能症(經常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智力低下,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九條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能錄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條口吃,嗓音明顯嘶啞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一條嗅覺喪失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二條雙耳失聰者;雙側聽力耳語低於4米者;一側聽力正常,另一側聽力耳語低於3米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三條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四條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廊、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五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六條鼻畸形,嚴重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七條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能錄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條雙側視力低於5 .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第三十九條色覺異常,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條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錄用。
婦 科
第四十五條妊娠期內不能錄用。
第四十六條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等婦科疾病,陰道分泌物淋菌快檢陽性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子宮脫垂、乳房腫瘤不能錄用。
(7)交通違法行為人當交警擴展閱讀:
交警的職責
具體職責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對傷殘程度進行重新評定、對車輛損失的程度進行重新鑒定;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依法履行職責
交通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執勤執法時堅持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依法履行職責時,嚴禁下列行為:
1、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和機動車號牌;
2、違反規定當場收繳罰款,當場收繳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不開具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金額;
3、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4、違法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
5、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
6、故意為難違法行為人;
7、因自身的過錯與違法行為人或者圍觀群眾發生糾紛或者沖突;
8、從事非職責范圍內的活動。
接受群眾求助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接受群眾求助時應當尊重當事人,使用文明、禮貌、規范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第九章關於接受群眾求助規定如下:[1]
第六十五條 交通警察遇到屬於《110接處警工作規則》受理范圍的群眾求助,應當做好先期處置,並報110派員處置。需要過往機動車提供幫助的,可以指揮機動車駕駛人停車,請其提供幫助。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的,不得強制。
第六十六條 交通警察遇到職責范圍以外但如不及時處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國家財產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求助時,應當做好先期處置,並報請上級通報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派員到現場處置,在相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處置時,可以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六十七條 交通警察遇到職責范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並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第六十八條 交通警察指揮疏導交通時不受理群眾投訴,應當告知其到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
㈧ 交通警察對違法行為人處以( )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A.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這個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