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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安之違法

發布時間: 2021-02-21 04:26:10

1. 陳安之是不是騙人的

陳安之是騙人的。

2. 陳安之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其實就和今天的馬雲差不多!

區別是,馬雲通過「淘寶千奇百怪的貨,包括假貨、盜版貨、違法貨等等」賣出了名氣,逐步成功;

而微商也差不多,微商通過賣假貨獲得比真貨更高的利潤,也存在「假貨、盜版貨、違法貨」等等,也賣出了名氣;(我賣的男性保健品,也算不上這這裡面的三個條件吧,畢竟沒聽說偉哥不能賣的……)

還有 ,我記得在13年前,也就是2007年,首頁有個「在線電影」,是專門觀看國外「那種」電影的,這是我和所有同學最早接觸電腦「所了解到 的強大之處」。說實話,那會兒,真拽!雖然那時14歲!但是半夜裡,會看到很多人在看那種電影,哈哈。當然還有網路競價排行,背後引起的負面新聞你們可以搜搜!

還有騰訊,這個雖然沒有做假貨、盜版貨、違法貨,但是從一開始,他就推出的「黃鑽、綠鑽、QQ幣等等」,這一部分非常大的開支!包括我那麼窮的家庭,曾經也開過黃鑽、綠磚、會員!然後後邊還有騰訊游戲,似乎上摳摳、打游戲並不花錢!但是賺的基本上「都是小孩子的錢」,小孩子出於好奇,就亂花錢!相當於「光明正大騙未成年人」!騰訊游戲很多的!舉個例子,《絕地求生》,有很多小孩子充錢!充多少?大部分都是兩千左右!有一少部分出七八千!當然了,只是我一個「業余愛好者」的所見所聞。真正愛玩兒游戲的人,必定見多識廣,絕非這么一點兒錢!假設每個小孩子充兩千,那麼……中國所有小孩子累計起來有多少?話說玩這游戲的絕非所有小孩子,通常30歲以下的人都玩兒!實際上等你不玩兒游戲的時候,你會發現,充錢幾千塊,其實最後什麼也沒有得到,和陳安之不也一樣???當然,誰都有誰的道理!為了賺錢,「完全有能力把黑白顛倒了說」,如「打游戲可以提升孩子的綜合智力」,難道跟著陳安之就沒有提升智力???

陳安之也提到了很多名人吧!如微軟比爾蓋茨、股神巴菲特、心理學家等等!還有我記得還有扎克伯格!這在很早以前,我是聽陳安之提到的……後來在生活中才會去特別注意這些世界名人!現在的我很少打游戲,一般就是關注這些世界名人,如石油大王 洛克菲勒、鐵路大王 范德比爾特、鋼鐵大王 安德魯·卡耐基,還有創始人:心理學家 馮特、性學家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還有打破世界幾千年歷史,第一個發現女性有性高潮的米夏琳娜·維斯洛卡。

還有zheng 學,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我國的法家韓非、李斯,張騫、帝王學傑出者 漢武帝等等!這一切的一切,之所以能夠將每天的關注點發現在「他們身上」,我覺得「陳安之,幫我開拓了青少年時期最早的啟蒙」!

你們再回顧上邊剛開始提到的那些,有哪個人,不是在賺黑心錢?

與其將陳安之「價值綁架」,不如說成現在的「技能培訓班」!
學會CAD就一定可以成為設計師?
專科院校畢業就一定可以找到好工作,成為精英?轉行的同學多了去了!混得不好,背後轉換專業,從零起步的人太多了!
還有一些各大培訓,如企業管理的矽谷兄弟,還有我同事去太原培訓的2萬塊!光明正大的打著旗號,說到底「他們就是個培訓師」,把你不懂得東西,以「有數字的價值」賣給你!

我覺得這種情況不為過吧!
還有微商、抖商、網路營銷,基本上都需要交納「代理費」,大概388/580/1000這種不同價位!
昨天算了下,假設賣一件貨!基層代理每天5單!每單6元利潤,管理層2元管理費,創始人1元管理費!假設這個團隊12000人!
每天的收入是,基層30元,管理層4000元,創始人6萬元!
一年的收入分別是,基層1萬,管理層132萬,創始人1980萬!
你可能會說「這是傳銷」!
就以為「越高層收入越高,就斷定對方是傳銷」?

其實「人們的知識,限制了自己的成長」!
距離,建築工程,我們公司,員工每年6萬,項目經理15萬,老闆一年3000萬!這算不算傳銷?
你肯定說不算!那麼為什麼不算傳銷?
其實剛才我提的那個微商賣貨,和這個公司管理是一樣的!
就像微商你賣貨,你只是賺的一個「個人的基本工資」!而管理者,可能多達400人,他不需要幹活,因為「他是一個項目管理人員,抽提成,他抽的也不多,就是1元」!
所以,這一比較就比出來了!他是你的400倍!雖然你賺了6塊,他賺了2塊!

但是你每天做5單!你做一單是6元,5單就是30元;而他呢!雖然他賺了2塊,根據你的比例,一天5單,那就是10元,身為一個管理人員,他不需要自己幹活,只要「管理」好你們,給你們派活,就能收到對於你,400倍的利潤!所以微商一天賺4000或5000的,多了去了!但是呢!中國有個習慣!「喜歡悶聲發大財」,具體為什麼,你們再去單獨細細了解,不是怕你分蛋糕,而是「人都有仇富心理」!每一個人骨子裡都有!大家不說出來,不代表沒有!因為這是人生來就有的,尤其是你看那些小孩兒,他們顯得更自私!

我記得我小時候和小朋友玩兒,因為對方贏了我的東西,剛好又在我家門前,於是我就拽住人家不讓人家住,意思是「必須讓我贏回來才行」……當然我那時候可是出了名的好孩子!

還有另一個孩子,我老實,但人家不老實!有一次我贏了他,我擦!不讓我走就算了,關鍵是「因為我贏了他,所以就揍我」……揍完我之後呢,把他的本兒要回去了,別!先別著急,這還沒完!接著「又把我的要搶回去,不然就揍我」……我呢!老實蛋,在人家門前,又不敢動手,雖然門前沒有人,但是呢!這小孩兒啊,也是看地盤來決定氣場的!比如,在我家門前我就牛一點兒……打不過大不了回家關上門……或者上屋頂……對方跟上來就揍他……拿東西打它!當然,雖然沒有發生這么過分的情況,但是就是我這么老實的人,在自己家門上「都會壯膽」!而一旦離開自己的家門,哎~沒底氣了……所以說,強龍不壓地頭蛇,在小孩兒身上也可以體現出來……哈哈

那麼問題說回來!仇富心理只是其中一種!反正就是「人性的丑惡、兇殘惡暴」在某些時候,決定超過你的想像力!比如,古時候打仗時,最後快沒糧食時,士兵們都會有點兒膽小!因為沒有糧食就要被餓死,更重要的是「士兵們一旦受傷,其他幾個士兵就會趁著你受傷不能反擊時,把你活生生的用刀具瓜分掉」……烤著吃……為什麼不跑?因為越是到最後,軍法越是嚴格、苛刻!被抓到下場估計很慘!還不如勉強一下,戰死了是烈士榮譽,贏了可是有封賞的!

我記得,朱元璋打仗時,士兵士氣不行,沈萬山承諾犒賞40萬大軍,一旦進城,每人1兩銀子!士氣瞬間非常高昂!

而做了逃兵,那就必死無疑!不過估計「陣營監軍很嚴格,你是跑不掉的」!抓到後亂棍打死那可是幾代後人抬不起頭!何況,我相信,古時候的軍隊,為了避免出現逃兵現象。在關鍵的時候,「是會重金選擇找托兒的」!最後呢,為了這個演繹成真,保證絕對不會泄露真相,把托兒給殺掉!反正就是殺雞給猴看!

那麼問題說回來,沒有軍糧,吃受傷士兵的肉!可見人們為了生存,在關鍵的時候,那種邪惡的心態極為恐怖!而且這種事兒,絕對不佔少數!只不過打完勝仗回來後,大家都不吭氣!誰要是亂說,查到你了,那估計都是凌遲處死之類的「三千六百刀酷刑」!因為你破壞了整體的利益!

還有在美國,可能是沒有了酷刑的原因!人們對國家的可怕程度降低,在美國一次戰爭上,國家要求某個女兵作偽證,誣陷對方虐待俘虜,然後……說的很慘!後來過了兩年,這個女兵退役後,壓力太大,終於向市民公布了真相!這也許,不是發生在古時候,不然,……酷刑的可怕她是絕對不敢公布的……

那麼問題誰回來,人性很可怕,總之「悶聲發大財」在哪兒都適用!

微商創始人、管理層那麼高額的回報,究竟是不是犯法?其實「如果你把他當成銷售公司來看待」,你就理解了!銷售公司銷售員,一套房產5萬提成,一年賺個二三百萬很正常!我有個同學,每個月賣出去一套房,而我們作為上班族干一年賺的錢也就五六萬!你能說銷售公司就是違法的么?

所以問題說回來!陳安之呢!他……也不能說是騙子!有人宣稱陳安之餅干店項目失敗!我覺得「全國各地的演說家、搞培訓的」,讓他們去干工作,都幹不了……3dmax軟體培訓師,技術很高超!有一次少老闆把他這位師傅叫過來,設計一個物聯網的裝修,結果一去不回頭,最後乾脆不做了……所以說,培訓師,他培訓的只是「基本技能」,並不代表你學了之後就馬上能成功!「你還得繼續學習」,只不過陳安之「給你指明了學習的大致方向」!

比如我記得陳安之分析過很多問題,其中一個是關於「什麼賺錢、什麼商機」!就算哪裡不對,「我認為,那叫不完善,不是騙」!就像我們在學校的招投標,畢業之後你真去上班,你就馬上成為專家了???你不得低下姿態「做學徒」???

比如說他提到的商機,大致意思是「投入少、做的人少、但是以後做的人一定會多等等」!當時我發現一個項目,那就是搞培訓,可是我口才不行、知識面也不行啊……2014年,當我網路搜到微商時!根據陳安之說的那些條件,我發現微商就是陳安之說的那種好項目!現在你們也知道了!微商確實幫助很多人大富大貴了!還有抖音!有些人把微商名聲弄臭了,就像學生有好壞、商人也有好壞!抖音賣貨,難道也算傳銷???

結論:我不是專門來回答的!路過,看到很多人對他看法不好,我覺得站出來可以改善下氣氛,包括對樓主的認知!陳安之呢,他是一個培訓師,並不是「點石成金的神仙」!陳安之現在淡出這個圈圈,我並不認為他是一個騙子,而是「市場上的人現在不理解他,他需要暫時退隱,等時機成熟時,他還會再出來」。就像最近兩年,培訓師行業很火,我覺得消失了幾年的陳安之,很快就要再次出來了!估計隱退的這幾年裡,他也在反思「為什麼國人誤解他,下一次出現又該如何避免國人誤解他」。

可能還會存在一些其他的情況!比如,服務不好!
這點來說,也不能單方面就斷定他是騙子。如「店大欺客」這是一個「周期性規律」。你們可以搜一下《勇者與惡龍》的故事,就像古時候的帝王,起義的時候,都是打著厚待人民的旗號,最後得天下之後,如劉邦,廢除苛刻的秦律、約法三章!「其實那隻是剛開始,沒有了法律,百姓壓力減小的同時,強盜、盜圖、jian yin等事件頻頻崛起」。於是這個時候,劉邦又命蕭何重新施用秦律,並稍作修整!等你們也成為那麼高位置的時候,你們也會出現和他一樣的情況!

再如,建築行業做預算,最有名望的「廣聯達」,剛開始打的旗號是比如4000塊一套鋼筋計算,終身制!結果過了幾年,廣聯達公司又反悔了……要求以年費的方式每年支付……
你能說廣聯達是騙子嗎?我反而認為,他不這么干,方便了老百姓,可團隊沒辦法繼續經營了……就像市場飽和,大家都在用廣聯達之後!這個錢!「是收購了」,再收也沒法收了!如果不盈利了,光是「搞開發」,哪個老總都不會乾的!要麼就是市場飽和後,沒錢可賺的情況下,宣布公司破產,或者跑路。要麼就重新收費,每年或每月繳納一次……

其實呢,我認為有些人交保險!也是這個道理!保險公司不管多麼強大,每年收的錢大於出的錢,保險公司會「繼續服務早期那波人」。最後等每年收的錢與出的錢不相上下,等價值時!不管什麼保險公司「不盈利的公司,就是即將破產的公司」,要麼想辦法換一種方式重新收費……要麼宣布破產,還有一種方法就是「老總帶上錢逃跑」……因為錢是收購了!可問題是保險公司「不想一直養著你們這群寄生蟲」……但是呢!仍然有那麼多人都去交納保險,已經享受福利的人就算享受了,還沒到年齡、還沒享受到的,那就只能到時候看著人家把錢卷跑了……

3. 陳安之現狀今年的現狀怎麼樣

陳安之現狀今年的現狀怎麼樣?成功學的一些言論,聽上去都是滿滿的正能量,和很多毒雞湯一樣。但這種看起來特別激昂的言論,往往才最害人。5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以講授成功學為名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二審判決書。

一審期間余某等八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到緩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十萬元到五千元不等。而首犯余某正是陳安之的弟子余博雅。據判決書上顯示,余某,女,1986年4月16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安徽省淮南市。

原審判決認定,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余某(化名余博雅)對外宣傳其是講授「成功學」課程的陳安之弟子,並以上海雲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博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名義,僱傭被告人翁某佩為總經理兼講師,被告人王某(化名王智慧)、張某紅(化名Lisa)、吳某佳、楊某珊(化名楊姍姍)為團隊長,被告人余某(化名余鴻飛)、夏某為財務,以繳納1萬元、10萬元、18.8萬元、100萬元不等的價格,作為取得余娟課程各個級別學員資格的入門條件,積極發展下線加入該傳銷組織。

同時,讓下線繼續發展其他下線,形成層級關系,並按照發展下線的人數獲得提成,提成根據本人直接發展的學員、由其下線發展的學員分別按學員繳納學費的25%、5%獲取。其間共計非法獲利數百萬元。

經審計,被告人王某發展的下線人數為5層88人,被告人張某紅發展的下線人數為5層74人,被告人吳某佳發展的下線人數為6層62人,被告人楊某珊發展的下線人數為4層47人,獲提成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

2019年5月7日至同年8月7日,上述八名被告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或投案自首。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審法院認為,余某夥同翁某佩、楊某珊、王某、張某紅、吳某佳、余某、夏某,以講授成功學、獲取高額回報等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中余娟、翁益佩、夏娟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原審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上述被告人四年到緩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十萬元到五千元不等。

宣判後,余某、翁某佩、王某、楊某珊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上訴人,聽取辯護人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決定不開庭審理。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法院根據余某、翁某佩、王某、楊某珊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所作的判決定性准確、量刑適當,且審判程序合法。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人民日報評論:成功學騙局:那是一碗喝不起的毒雞湯

當下的社會,在某些圈子內,正在流行一種叫「成功學」的東西。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要成為「人上人」,從廟堂之高到江湖之遠,這種「出人頭地」的思想無孔不入,無處不在。而諸如陳安之這樣的「成功大師」是深諳其道的。

他曾經說過安東尼羅賓的一句話:「這個世界上賺錢的行業很多,但是沒有哪一個行業可以比得上幫助別人成功和幫助別人改變命運更加有價值、有意義。」



事實上,成為人上人的原話是這樣說的:「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多少莘莘學子經歷了9年義務教育、3年高中、4年本科,甚至還有碩士、博士的苦讀,若缺少了機遇與後續的努力,尚不能摸到成功的邊。

如果只是聽了幾節成功學培訓,算不得苦,人生便能成功,那正規教育早就應該找個地縫鑽進去,而不是現在這樣成為通向成功的正途和大道。

而且如果這都成了一門學科,可以教人如何成功,本身就很詭異。兜售包治百病的葯的人,自己卻一身病,假如成功可以接受培訓,可以被人教會,那麼教你成功的人,自己為什麼沒有比肩馬雲的財富與名氣?那樣豈不幹脆省事,何必大費周章勞師動眾上課推銷?



如果也是拿安東尼羅賓的幫助別人成功和幫助別人改變命運更加有價值、有意義,所以放棄了比肩馬雲的財富來作為托辭。那麼既然如此高尚,這高昂的培訓費怎麼聽起來又那麼俗氣呢?這種自相矛盾更是印證了成功學的包裝與欺騙。

所以,只要我們細細打量那些利益的套路,就會發現,所謂的成功學只是喊得爽而已,實際呢?真是應了那句歌詞,「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千辛萬苦參加成功學培訓,「成功」最多隻是到你的大腦里來打卡報到,盪了一圈,沒有學會任何技能,不過是包裹著「勵志」與「拼搏」的一碗毒雞湯。而且這碗雞湯過於昂貴,你根本喝不起。

4. 為什麼最近陳安之書籍被公安機關公布違法傳銷

最近PS之王發現陳安之和許多名人合影照片涉嫌造假。世界上無論什麼人,都要靠...愚昧!幾本書能賣多少錢呢?公安部公布的傳銷書籍其中就有陳安之的書!陳安之...

5. 柳婉琴是與陳安之一樣的嗎

兩者一樣的,達到一定的時間這個標准。

6. 邱楷能是陳安之的徒弟嗎

他06年加入陳安之機構,做課程推廣講師,後來才辦演講會的吧!我也不是很了解,自己上網看吧?

7. 陳安之是做什麼的

陳安之是騙人的。
陳安之被自稱為亞洲最頂尖極的「演說家」和「世界成功學權威」,25歲創業歲成為億萬富翁,可是同時又有誰知道他真正的黑暗內幕,下面所有的東西就是他的所作所為。
陳安之在中國的深圳注冊了兩家公司,一家是深圳市陽基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一家是深圳市世界成功貿易有限公司。
其實這兩家公司的真正法人代表都是我們大陸人,陽基公司是哈爾濱的樊億鈦,成功貿易公司是武漢陳繼華。這就是他在鑽中國法律不健全的空子,如果公司出現什麼違法問題,他卻把所有的責任推到「領導」人身上去,把自己及他的台灣人洗的一清二白,所有掙的錢都被他們台灣人拿走了,而他就是以這樣一個普通打工者的身份出現在這個社會中,在所有的事情上不負一點法律責任。
最讓人可恨的是,他一場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演講費,而在他的帳戶上永遠都是空的。如果有人起訴他,執法部門無法進行財產保全。
我們有充分的證據把他告倒,但律師都是出於職業道德,給我們分析了案情:說此案的勝訴率絕對在80%以上,但勝訴了又能如何呢?陳安之公司的帳戶上永遠都是空頭,一分錢都沒有,又無法進行財產保全,法院對這些也是束手無策。
難道我們就拿著兩張勝訴的訴狀,而讓他們繼續的逍遙法外嗎?根據律師的分析這場官司是很難打的,所以在各位朋友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能夠多給我一點幫助和支持,只有能夠把陳安之告倒,把陳安之這樣的騙子趕出中國,才能為所有的受害者出一口氣。
我想這是我們大家的力量所能達到的,俗話說「牆倒眾人推、眾人拾柴火焰高」,所以只有融合大家的力量,才能把這個來到中國的大騙子趕出中國。
參考資料
陳安之騙子行為內幕.新浪博客[引用時間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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