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倫特羅違法
㈠ 檢出克倫特羅 食品安全法 怎麼處罰
克倫特羅原本是人用的哮喘葯,白色粉末狀,確實有止咳的作用。
後來被美國科學家發現,鹽酸克倫特羅可以增加豬胴體的瘦肉率,因此被當成飼料添加劑;
再後來,發現豬吃了葯有很大的殘留和副作用,這就是我們說的「瘦肉精」。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以上供參考。
㈡ 河南瘦肉精事件的案件偵破
河南省檢察院的消息,目前,河南省已經有12名公職人員因在「瘦肉精」事件中涉嫌瀆職犯罪被立案偵查。
目前,有關部門已對涉嫌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72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強制措施,對涉嫌工作失職的53名公職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依法控制15人,開除公職6人,免職4人,停職檢查5人。沁陽柏香鎮動檢站站長王二團、開票員王明利和孟州市涉案的防疫員田偉斌、檢疫員李正付已被開除公職;永城市芒山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檢疫員江光輝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帶班領導謝學燕受到行政撤職處分,市畜牧局局長齊德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副局長袁建華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站長劉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孟州、沁陽、溫縣三縣(市)畜牧局局長已停職檢查。其中,孟州市畜牧局趙和鎮畜牧防疫中心站檢疫員李正福、動物防疫中心防疫員田偉斌等12名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已經由河南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瘦肉精」案發後,河南省公安廳連夜派出5個工作組趕赴焦作、新鄉、濟源三市,以及發案的孟州、沁陽、溫縣、獲嘉、濟源5縣(市)。
3月22日,警方分別在陝西咸陽和河南洛陽,將兩名在河南銷售「瘦肉精」的主要上線陳某、肖某抓獲,並查獲「瘦肉精」成品、半成品和加工設備。
3月25日,專案組在湖北十堰將主要疑犯劉某控制,並查封位於襄陽南璋縣的生產「瘦肉精」窩點。3月29日,專案組在江蘇常州將劉某的同謀奚某抓獲。
至此,「瘦肉精」案告破,控制到案並採取強制措施95人。 警方:建議對疑犯從重懲處
河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警方將在徹查全案的基礎上,在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時,對應當嚴懲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從嚴從重懲處的建議,並配合檢法機關快審快結快判。
另外,河南省公安廳還要求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
檢方:嚴查瀆職等職務犯罪
據河南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負責人介紹,除已經立案偵查的12人外,他們正在組織檢察幹警對其他41名公職人員是否涉嫌犯罪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將嚴肅查辦這起嚴重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危害群眾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等職務犯罪。
㈢ 雙匯集團瘦肉精事件違反了哪些法規
要以《食品安全法》為准繩,重典治亂要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真正起到震懾作用。
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物質。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因素,不應使消費者發生急、慢性毒害或感染性疾病,也不應該帶來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健康的隱患。 古今中外,食品安全一直是與百姓生活、國家安定最密切相關的問題之一。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不僅僅是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國家安定和強盛的重要保證,因此,食品安全問題也以其特殊的意義成為了2009年百姓最為關注的民生問題之一。實際上食品安全從未離開過人們的視線:從「阜陽劣質奶粉事件」中的大頭寶寶到「三鹿奶粉事件」下的結石嬰兒,從蛋黃里的蘇丹紅到豬肉中的瘦肉精,從「福壽螺」到「多寶魚」,食品安全事件屢屢發生,而這些事件造成的巨大社會危害也越來越讓人們觸目驚心。美國《時代》周刊公布的2008年度十大新聞中,三鹿奶粉事件便榜上有名,我國當前的食品安全狀況著實讓人堪憂。
從公民權利的角度來看,食品安全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食品安全保障實際上是對人權的保護,是對公民生存和發展權的一種維護。當今各國都把人權放在了極其重要的位置,「人權至上」的理念也成為各國法律工作的最終價值最求。2009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了《食品安全法》,該法於同年6月1日實行。《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無疑給人們打了一針強心劑,但是,我國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並不會就此全面得到解決。在原有的《食品衛生法》為中心的框架下建立的食品安全體系弊端已經日益顯現:食品安全標准不統一;食品檢測檢驗技術落後;監管部分許可權劃分不清,管理混亂;食品生產企業缺乏社會責任。因此,我們需要運用法的手段,以《食品安全法》為中心的新型食品安全體系,通過立法、執法、監管和救濟手段,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體系,最大程度的保障公民在食品安全領域的權利,真正維護我國公民正常生存和發展的權利,這是實現保障人權的終極目標,也是我國法制建設對「以人為本」工作方針的延續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不懈追求。
一、我國食品安全的立法保障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近20 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國務院制定了《農葯管理條例》、《獸葯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近40 部相關行政法規,國務院食品監管部門制定了《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新資源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近150部相關部頒規章。 我國在食品安全領域並非無法可依,但是立法的規范性和成效卻始終不盡如人意。雖然在近期實施了《食品安全法》,但是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對田間操作等初級生產過程的安全操作和潛在威脅重視任然不夠,沒有把食品安全建立在整個食品產業鏈的基礎上。此外,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系統性不夠,相關配套法律法規還沒有出台。
因此,在後續的食品安全立法活動中,立法機關應加強立法的系統規劃,確保法規的連續性、一致性、合理性並簡明易懂,以及保證與有關利益方充分協商。 建立以《食品安全法》為根基的食品安全立法體系,在食品安全立法主導思想全國統一的前提下,對於門類眾多的食品應進行合理橫向劃分,在對分類後的食品進行較為詳細的專門性立法,如可將食品劃分為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散裝食品和現場加工製作食品、包裝食品、進口食品等不同類商品根據不同食品的生產流通特點和需要制定不同的監管檢驗標准。另外,應制定「從農田到餐桌」的縱向法律法規,將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的各個環節都納入完整的法律鏈條中。
此外,筆者認為在我國刑法范圍內,應增設「危害食品安全罪」這一罪名,「危害食品安全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行為。我們認為,危害食品安全罪的基本犯罪構成應當包括以下四方面: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為一般主體;在犯罪客體上,該罪侵犯的是國家對食品衛生與安全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人群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關於食品安全的法律規定,危害食品安全,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本罪應為危險犯,不以造成嚴重後果為要件。犯罪主觀方面的要件為故意,當然,對於特定危害後果的發生行為人可能僅持放任態度。對單位犯罪的,在判處罰金的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我國食品安全的執法保障執法一直以來都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重大環節,但是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執法機構卻存在嚴重的問題:執法部門許可權劃分不明,個別機構職能重疊,部門管理混亂;執法手段不規范;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夠。這些問題都在以往出現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體現。《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對於改變這一現狀起到了一些作用,尤其是在職能劃分上,確立了有問責制的多部門執行方式,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委員會為中心,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分別管控生產、流通和服務環節的執法體系。但是,完善食品安全執法保障體系並未建立,對於目前出現的執法狀問題,筆者在執法保障上提出以下兩點建議。
(一)執法過程規范化我國的食品安全執法者往往執法不力,責任心不強,在保證食品安全中沒有起到應該或人們期待他們起到的作用,很多的食品安全事故正是由於這樣才會發生。目前,我國在促進食品安全、打擊假冒偽劣食品的執法過程中,缺乏持續性和規范性,常常是在出現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之後,由上級行政機關發布條文,進行一陣風式的檢查和處理,打擊假冒偽劣食品的行動沒有長期有效地開展。風頭過後,制假造假現象會再度泛濫。這種缺乏持續性和規范性的執法過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執法活動難以取得實質性的效果。而且這種事後應急處理方式,既不能及時控制原因越來越復雜的食品安全事故。還可能引起各相關部門之間信息溝通的遲緩,甚至導致各個管理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職責。為此,執法部門應加強自身執法的規范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法。
(二)國家執法機構責任嚴格化我國食品安全保障缺失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行政執法不力,而且無人因此承擔相應責任。其根源在於沒有設立明確的執法者責任追究制度,即分工不明確,責權不對稱。中國有衛生、質檢、工商等十幾個部門負責食品安全事宜,有了好事,大家都爭著管,可一旦出了問題,誰都不去管。由於職責不清,既無法追究執法者的責任,也缺乏相應的制度約束,執法不嚴和執法不力的問題沒有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上予以考慮。 所以要建立對相關執法人員的責任倒查機制,以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心,忠於職守,如果失職或者責任心不強,監管不得力,就必須追究代表國家的行政執法者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國家是一個社團實體,其建立的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務,因此從理論說是要承擔責任,而不是不負責任。」
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執法機構內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要對國家承擔其沒有完好地履行職權的行政責任,即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開除等行政責任。政府作為國家的行政機關,其對自身的不法行為,也可能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國家對其不法監管或不當監管行為而導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國家應當在其責任范圍內對受害者承擔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政府內對食品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其具體犯罪要件,可以以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徇私舞弊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以及受賄罪等罪規范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執法行為。
三、我國食品安全的監管保障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食品的要求從「吃得飽」逐漸發展到「吃得健康」。伴隨著飲食理念的提升,我國食品行業也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近年來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卻一次又一次的為我們敲響警鍾,監管漏洞成為導致這些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就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來看,要想通過法治使食品安全保障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食品安全體系的完善是核心內容。對此,我們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就現階段食品安全體系的完善作如下分析和建議:(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國際化食品安全風險存在於食品生產流通的各個環節,對於這種客觀存在的風險,我們應首先對其進行必要的評估,依據相關科學理論對食品安全相關信息數據進行專業的分析,確定其是否存在危害及危害的程度;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應由監管者在政策、技術和法律法規層面進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最後為確保風險評估的科學性、准確性和風險管理的針對性、操作性,風險監測評估技術人員、風險管理人員和消費者之間應加強相互之間信息交換和溝通。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是目前我國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較為薄弱的一個部分,從近年來屢屢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們可以看到在食品生產、加工到銷售各個環節中,對於食品可能存在的風險,執法機構缺乏最基本預測和控制。在《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到第十七條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作了具體的規定,將這一不可或缺的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但對於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實施細節,筆者認為,應全面推廣和規范建立國際上普遍推行和使用的HACCP體系。 HACCP體系要求對原料、各生產工序中影響產品安全的各種因素進行分析,確定加工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建立並完善監控程序和監控標准,採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將危害預防、消除或降低到消費者可接受水平,以確保食品加工者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 HACCP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首先是對食品和食品生產情況進行廣泛的危害分析,包括對食品原料及其組成成分的了解,為控制危害因素而制定的加工程序,處於危險狀態的消費者人數和潛在性的食品安全流行病學證據等;在進行危害分析以後,確定加工過程中每個程序的危害因素,採取使每個程序危害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的預防措施並確立監測方法,只要能證明危害得到控制即可建立必要的方法來保證其有效性。
目前HACCP已經被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全面應用。1993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推薦HACCP系統為目前保障食品安全最為經濟有效的途徑。歐盟也從2005年要求對於任何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撤出市場的食品及飼料產品,其生產企業都必須向當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通報,以此加強相關部門對食品風險預警系統的管理。歐盟委員會每周都會對當周的風險預警信息及信息通報情況進行審查。
我國衛生部於20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採用HACCP體系,並且開展了宣傳和培訓工作,但是沒有將HACCP體系的管理理念規范化並建立相應的體系。到目前為止,我國運用HACCP體系僅僅是滿足食品出口的需要,對於國內市場,該體系的應用面還比較狹窄,應該盡快納入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保障中的。
我國已經構建的HACCP系統管理范圍極其狹窄,並且從其構建的目的上看,也只是為了食品出口的需要,還沒有運用HACCP系統對在國內消費的食品予以控制。筆者認為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不斷惡化、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增強以及政府管理能力的提高,我國應該保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國際化,在食品領域建立起普遍適用的HACCP控制系統。為此,國家應在《食品安全法》指導下建立強制性的HACCP法律法規,設立專門的HACCP執行機構,並且由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垂直領導,將食品生產流通全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集中納入到該機構,使之可以進行全程鏈條式管理。對於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作強制要求,規定其制定嚴格的HACCP質量管理方針,並有統一管理的HACCP機構審核和監督。企業應按規定建立起完備的HACCP記錄保存系統。企業在HACCP系統中所用的全部原料、加工和與產品安全有關的所有記錄都應該予以保存,接受HACCP監管機關的監督;與此同時HACCP監管機關也應該建立起完備的驗證、核實程序和方法,以便使企業的HACCP系統正確地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食品安全檢驗專業化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在檢驗檢測上存在較大的問題,《食品安全法》頒布之後取消了免檢制度,這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食品檢驗的安全性,但是檢驗技術落後、設備陳舊、檢測能力低的狀況仍需要改善。我國的食品生產企業多,小規模企業又佔了多數,其自身食品檢驗技術落後,對可能危害的食品不能及時查出,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了潛在的威脅。2005年初「蘇丹紅事件」在全國引起轟動,蘇丹紅作為食品添加劑的原料使用由來己久,我國執法機構就沒有對蘇丹紅的使用進行任何形式的查處,究其原因,因為當時我國的質檢部門根本就沒有能力檢測出蘇丹紅的危害性,直到英國的食品研究實驗室對蘇丹紅的成份進行曝光,確定其屬於應該禁止的添加劑之後,我國的質量檢測部門才引進研究技術,並對添加蘇丹紅的食品企業進行查處。
因此,我們應引進國外先進的科研技術,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人員的定期培訓,提高財政在食品安檢上的支出,加大科技投入、資金投入、人員投入,為食品安全法治保障提供科學的、嚴謹的技術支撐,把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成獨立的、公正的、權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實驗室,提高食品安全檢測的准確度及檢出率。與此同時,筆者認為應該取消食品檢測收費制,實現食品檢測機構的非盈利性,從而保障其在檢測過程中的中立性,保證檢驗結果的客觀性。最終做到更有效打擊不安全食品,更有效的維護公民生命健康權。
(三)食品安全信用體系規范化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誠實信用是市場經濟活動中形成的道德規則, 也是企業的無形資本。我國食品生產領域急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為我國食品生產各個環節提供嚴格的質量監控保障機制。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體制、食品安全信用標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徵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評價制度,以及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獎懲制度等6個方面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有利於將食品生產的諸多環節納入到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監控之下,便於政府、行業、消費者與生產經營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增強食品生產的信息透明度,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從而建立食品安全獎懲的長效機制。與此同時,增強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的責任心和食品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了消費者對食品衛生安全的信任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的社會信用,從而使得整個食品安全的社會信用體系完善和諧,為食品工業的整體發展創造契機。因此,食品安全不僅僅是政府單方面的監督管理,還需要食品企業提高意識,認識到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要建立食品的信用制度,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的信用建設。這里認為食品信用制度的建立可以按如下思路進行:1.為企業建立生產、經營檔案一個食品企業按照規定的制度、程序實施生產經營活動,要由若干工作人員歷經許多工序最終完成,這樣一個生產過程要有記錄可查。就一種食品具體的生產過程而言,投入生產的是何品種,按照要求使用了什麼原料、輔料,用了多少,從哪個倉庫提出的,如何進入生產環節的,具體的工序如何完成的,由誰來具體負責的,以及當食品完成了生產過程後,最終生產多少,驗收合格多少,入庫封存多少等等,都要有記錄。
2.為企業建立監管信用檔案首先對企業的基本情況要備案,包括登記注冊情況,具備市場准入基本條件的情況,食品認證的情況,企業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良好或不良情況等,這些是監督管理部門應該掌握的情況,應當有所記錄。其次,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企業在技術監督和行政監督中的情況,要有記錄。
㈣ 瘦肉精事件如何違反職業道德
河南瘦肉精事件
網路名片
河南省孟州市等地養豬場採用違禁動物葯品「瘦肉精」飼養生豬,有毒豬肉流入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事件經相關媒體曝光後,引發廣泛關注。2011年3月25日,相關記者從「瘦肉精」事件國務院聯合工作組獲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調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來源基本查明,並發現3個「瘦肉精」製造窩點。
目錄
事件概況
處理通報
政府舉措
案件偵破源頭
官員被調查
查封生產窩點
說法
外界影響
案件全部審結
地下產業鏈租賃化工廠研製
中間人加澱粉稀釋
養殖戶每頭豬多賺50%
瘦肉精產業鏈
事件概況
處理通報
政府舉措
案件偵破 源頭
官員被調查
查封生產窩點
說法
外界影響
案件全部審結
地下產業鏈 租賃化工廠研製
中間人加澱粉稀釋
養殖戶每頭豬多賺50%
瘦肉精產業鏈
展開 編輯本段事件概況
自2011年3月15日「瘦肉精」事件曝光至23日18時,河南全省共排查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近6萬個,確認「瘦肉精」呈陽性的生豬126頭,涉及60多個養殖場;排查50頭以下散養戶7萬多個,確認「瘦肉精」呈陽性生豬8頭;同時還查獲含「瘦肉精」飼料若干批次。 2011年3月25日從「瘦肉精」事件國務院聯合工作組獲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調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來源基本查明,並已發現3個「瘦肉精」製造窩點。 目前,河南全省的「瘦肉精」抽檢排查工作已基本結束,未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還將就「瘦肉精」問題開展全國性的專項打擊活動,確保食品安全。[1]
編輯本段處理通報
聯合工作組還通報,截至2011年3月24日,「瘦肉精」事件中被河南省有關部門控制、刑拘、立案偵查的人員已達68人,其中「瘦肉精」銷售人員26人,使用養殖戶33人,生豬經紀人7人,企業采購人員2人,並對43名公職人員進行了調查取證。 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河南全省的「瘦肉精」抽檢排查工作已基本結束,未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還將就「瘦肉精」問題開展全國性的專項打擊活動,確保食品安全。[1]
編輯本段政府舉措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3月24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范圍內印發張貼《告廣大養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 據了解,按照農業部的要求,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起草了《告廣大養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並要求27日之前張貼到全省各鄉鎮、各村民小組和所有的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 這份《告廣大養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說,國家有關部門對「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有著嚴格的限定。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要求,全省廣大養殖場(戶)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確保廣大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山東省是我國生豬養殖大省,截至2011年2月底,全省共存欄生豬4245.75萬頭。[2]
編輯本段案件偵破
源頭
河南警方發布消息稱「瘦肉精」案已經偵破,查明流入河南省「瘦肉精」源頭在湖北襄陽。
官員被調查
河南省檢察院的消息,目前,河南省已經有12名公職人員因在「瘦肉精」事件中涉嫌瀆職犯罪被立案偵查。 目前,有關部門已對涉嫌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72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強制措施,對涉嫌工作失職的53名公職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依法控制15人,開除公職6人,免職4人,停職檢查5人。沁陽柏香鎮動檢站站長王二團、開票員王明利和孟州市涉案的防疫員田偉斌、檢疫員李正付已被開除公職;永城市芒山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檢疫員江光輝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帶班領導謝學燕受到行政撤職處分,市畜牧局局長齊德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副局長袁建華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站長劉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孟州、沁陽、溫縣三縣(市)畜牧局局長已停職檢查。其中,孟州市畜牧局趙和鎮畜牧防疫中心站檢疫員李正福、動物防疫中心防疫員田偉斌等12名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已經由河南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查封生產窩點
「瘦肉精」案發後,河南省公安廳連夜派出5個工作組趕赴焦作、新鄉、濟源三市,以及發案的孟州、沁陽、溫縣、獲嘉、濟源5縣(市)。 3月22日,警方分別在陝西咸陽和河南洛陽,將兩名在河南銷售「瘦肉精」的主要上線陳某、肖某抓獲,並查獲「瘦肉精」成品、半成品和加工設備。 3月25日,專案組在湖北十堰將主要疑犯劉某控制,並查封位於襄陽南璋縣的生產「瘦肉精」窩點。3月29日,專案組在江蘇常州將劉某的同謀奚某抓獲。 至此,「瘦肉精」案告破,控制到案並採取強制措施95人。
說法
警方:建議對疑犯從重懲處 河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警方將在徹查全案的基礎上,在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時,對應當嚴懲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從嚴從重懲處的建議,並配合檢法機關快審快結快判。 另外,河南省公安廳還要求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 檢方:嚴查瀆職等職務犯罪 據河南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負責人介紹,除已經立案偵查的12人外,他們正在組織檢察幹警對其他41名公職人員是否涉嫌犯罪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將嚴肅查辦這起嚴重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危害群眾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等職務犯罪。[3]
編輯本段外界影響
自從央視曝光「瘦肉精事件」以來,食品安全再次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此事性質惡劣且影響巨大,這也引起了歐足聯的注意。2011年4月10日,歐足聯在其官網上對球員發出警告,告誡球員們前赴中國和墨西哥時,要注意食品來源,避免誤食含有瘦肉精的食品,從而引起葯檢不合格。 瘦肉精含有一類叫做β-興奮劑(β-agonist)的葯物,球員如果誤食含瘦肉精的豬肉有可能導致葯檢不合格。今年三月,央視曝光了河南部分養豬戶添加違禁葯瘦肉精,這在中國引起了巨大影響。無獨有偶,墨西哥的「瘦肉精事件」也層出不窮,2007年該國甚至有200餘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豬肉中毒住院治療。由於今年6月18日到7月10日將在墨西哥舉行U17世界盃,該國的食品安全引起了德國國家反興奮劑機構(NADA)的擔心。 德國國家反興奮劑機構表示:「球員們在去墨西哥和中國時必須對當地食品保持謹慎的態度,今年3月我們在兩名曾去墨西哥旅遊的遊客尿液中檢測出了鹽酸克倫特羅,濃度分別達到了115pg/ml和90pg/ml。目前還沒有針對鹽酸克倫特羅的特別規定,一旦檢測出鹽酸克倫特羅呈陽性就會被視為服用興奮劑。」 德國國家反興奮劑機構給球員們提出了建議:「我們建議,當球員們在墨西哥和中國時,盡可能用其他肉類替代豬肉,以攝取必需的蛋白質。球員們必須為自己負責,保持謹慎小心的態度。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國家隊訓練中心的營養專家,或者和德國奧林匹克協會聯系。」 現在由於「瘦肉精事件」的影響,中國和墨西哥已經進入了歐足聯的「黑名單」,此次歐足聯特別發出警告後,相信球員們都要對中國和墨西哥產的肉類產品敬而遠之了。不僅如此,「瘦肉精事件」或許還將使得歐洲各大豪門的夏季訪華受到影響。現在歐洲足壇的賽季已經到了末尾,各大豪門正在考慮自己的夏季行程,目前皇馬、米蘭雙雄、利物浦等豪門都可能會在夏季來華,不過在曝出「瘦肉精事件」後,相信各大豪門會好好考慮自己的行程的。[4]
編輯本段案件全部審結
2011年11月26日消息,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的59起114人的「瘦肉精」案目前已經全部審結。 其中,檢察院撤回起訴1案1人,其餘58案113人均被判刑,制售者和公職人員共77人獲刑。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有關人員介紹,「瘦肉精」事件發生後,河南省法院工作人員對涉及「瘦肉精」生產、銷售和生豬飼養、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的59案114人的身份、涉嫌罪名、基本犯罪事實、量刑情節等進行分析、梳理,建立了全省「瘦肉精」系列案件審理台賬,及時更新進展情況。全省三級法院安排專人負責案件審理,形成協調聯動機制。 據統計,在審結的58案113人中,判處「瘦肉精」制售者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國家工作人員77人,其中判處死緩1人、無期徒刑1人、9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5年至9年有期徒刑20人、3年至5年有期徒刑2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處生豬養殖戶36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1年以下至拘役的29人、緩刑7人。 截至目前,河南省法院受理的「瘦肉精」案件全部審結,其中焦作市兩級法院審結42案80人、新鄉市6案17人、濟源市1案3人、鶴壁市4案5人、洛陽市2案4人、平頂山市1案1人、信陽市1案1人、周口市1案2人,其中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1案5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18案39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33案52人,以玩忽職守罪判處4案13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2案4人。[5]
編輯本段地下產業鏈
「瘦肉精」這個10年屢禁不絕的餐桌「毒瘤」,地下鏈條怎樣秘密生成?隨著河南公安機關偵破「瘦肉精」案件,一條完整的「瘦肉精」地下產業鏈條浮出水面。
租賃化工廠研製
3月15日,河南「瘦肉精」事件發生後,為查清「瘦肉精」的生產、銷售源頭,河南省公安廳迅速確定了「追上線、查網路、端窩點、打源頭」的案件主攻方向。通過層層「倒追」,公安機關發現,湖北襄陽籍劉某為製造「瘦肉精」的最大嫌疑人。 據劉某交代,他曾在江蘇常州一家葯廠擔任技術人員,其間結識了同廠做葯品銷售的奚某。2007年,曾銷售過平喘葯鹽酸克倫特羅的奚某告訴劉某,有人想要鹽酸克倫特羅用於養殖,如果能研製生產出來,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2007年4月底,利用奚某提供的資金,劉某回到老家襄陽,找到南漳縣九集鎮八泉村的一個民營化工企業負責人,稱可以合作開發化工產品二氯煙酸。達成租賃經營協議後,劉某利用廠里的試驗室和自購的設備,開始秘密研製鹽酸克倫特羅。 為劉某打開銷路的正是其合夥人江蘇常州的奚某和下線銷售人員河南鄭州的陳某、洛陽的肖某等人。
中間人加澱粉稀釋
2007年底,劉某在不掌握地下銷售渠道的情況下,開始陸續把生產出的鹽酸克倫特羅交給奚某,然後由奚某負責外銷給河南鄭州的陳某和洛陽的肖某,2008年自己開始直接給陳某和肖某「發貨」。「他們只需要電話通知我需要『幾個』、什麼時間發貨就可以了。」 據劉某交代,由於清楚是違法活動,上下線制售人員間都以電話單線聯系,幾乎從不見面,聯系中也從不提及「瘦肉精」一詞,一般以「一個」代表「一公斤」的電話暗號商定所需數量,然後通過物流公司以「添加劑」的名義向外「發貨」,而收貨人直接按「行內價格」將資金匯入指定賬戶即可完成交易。 據介紹,陳某等人從劉某處「接貨」後,除少數就地轉手給次級分銷人員賺取差價外,一般會按照30到35倍的比例在鹽酸克倫特羅原粉中加入澱粉等添加劑,再次包裝後銷售給次級分銷人員或養殖戶。 經公安機關審訊,「瘦肉精」案中的非法制售網路基本查清為:加工源頭(劉某和奚某於湖北襄陽合謀研製生產)→主要銷售窩點(陳某和肖某)→次級分銷窩點(不法獸葯店主和生豬購銷人)→「瘦肉精」使用者(生豬飼養戶)→加精豬流向地(屠宰點和肉製品加工廠)。 處於鏈條最頂端的劉某稱,出廠的鹽酸克倫特羅呈粉末狀,由於純度很高,被稱作原粉,出售價格一般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廠房租金等成本後,每公斤還有600至700元的生產利潤。 而主要銷售人員陳某和肖某「接貨」後,要麼以4000元/公斤的價格轉手給下線人員,要麼添加澱粉等物質稀釋後,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價格賣給下線銷售人員或者養殖戶。「轉手的次數越多,『瘦肉精』的純度就會越低」,而每公斤的銷售利潤也會從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在鄭州市陳某的親戚家,現場查獲的未轉移現金就高達30多萬元。」警方人員說。
養殖戶每頭豬多賺50%
處於鏈條次末端的生豬養殖戶拿到稀釋後的「瘦肉精」,由於純度不同,價格也會從每公斤200元到300元不等。飼料中有了這樣的「添加物」,就能飼喂出高瘦肉率的生豬,以每頭生豬100公斤計算,每頭豬能多賺40到60元,對於每頭生豬80到100元的正常利潤而言,算是一筆不小的額外收入。 而為了迎合「挑肥揀瘦」的市場需求,屠宰點和肉製品加工廠也更願意以微小的邊際收購成本增加其收購生豬的瘦肉率,從而在市場競爭和經濟獲利上佔得先機。
瘦肉精產業鏈
加工源頭 劉某和奚某合謀研製生產 銷售窩點 陳某和肖某 分銷窩點 不法獸葯店主和生豬購銷人 使用者 生豬飼養戶 加精豬流向地 屠宰點和肉製品廠[6]
㈤ 瘦肉精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那條
個人覺得應該是違反了【2015版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2009版第二十八條】
㈥ 關於「瘦肉精」事件的法律問題,請教達人!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以下幾點:
1大家矛頭指向雙匯是因為雙匯是直接的銷售商,而且大家一直很相信的大企業,震驚之餘更是憤怒,大家不管豬是誰養的,至少雙匯沒有盡到自己所承諾的責任,監管不過關,是嚴重的失職行為,所以也就成了眾矢之的,這也可以理解。
2關於養豬戶:
瘦肉精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養豬戶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質還故意添加,這種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構成了「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
因為刑法中該罪名所規定的「生產行為」是指只要明知並且故意實施這種行為就構成犯罪,此罪也叫「行為犯」,也就是此行為一經實施即構成犯罪,不需要造成嚴重後果,所以養豬戶是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但是這僅僅是法律規定,我們知道,中國這種現狀,農村很多用戶愚昧無知,小農意識根深蒂固,而且涉案人員眾多,都判刑可能對農村的穩定也有影響,所以我覺得針對不同情況以及嚴重程度,可能很多養豬戶也就警告罰款就了事了。
而那些販豬人,就明顯是構成了「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國也已經有相關的案例的。而且宋宏亮等人已經被拘留了。
3您說若雙匯要求養豬戶使用瘦肉精,那養豬戶執行了,雙匯再拿去賣,那他們就構成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因為這個罪行的前提就是必須「明知」+故意行為,不論是生產還是銷售,只要是明知有毒有害還故意實施生產或銷售行為,就成立犯罪了,當然,我們也知道,雙匯的高層一定會說他們是「不知情」的,呵呵。
另外,我國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就是以嚴厲打擊這種食品安全犯罪為重點的,不過要11年5月才實施。
打的好累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瘦肉精事件 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獸葯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葯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葯的、未建立用葯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將人用葯品用於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飼餵了違禁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作為 違禁葯物給動物使用,職能部門應該先將初步認定使用瘦肉精的生豬封存,待確認後予以無害化處理,並對使用瘦肉精飼喂動物的養殖單位處1-5萬的罰款。
對生產、經營瘦肉精的單位和個人,按《獸葯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及生產、經營的獸葯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經營的獸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獸葯,下同)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無法查證核實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37次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109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規定:
第一條 未取得葯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和批准文號,非法生產、銷售鹽酸克侖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擾亂葯品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條 在生產、銷售的飼料中添加鹽酸克侖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或者銷售明知是添加有該類葯品的飼料,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條 使用鹽酸克侖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或者含有該類葯品的飼料養殖供人食用的動物,或者銷售明知是使用該類葯品或者含有該類葯品的飼料養殖的供人食用的動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明知是使用鹽酸克侖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或者含有該類葯品的飼料養殖的供人食用的動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務,或者銷售其製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第一修正案第8條增加此項)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㈧ 在美國,瘦肉精是合法的嗎
1、是合法的。
2、「瘦肉精」是一個統稱,任何能夠抑制動物脂肪生成,促進瘦肉生長的東西都可以稱為「瘦肉精」。已知的多數「瘦肉精」的確對人體有害,所以在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被禁止使用,比如曾在上海造成過中毒事件的克倫特羅(clenbuterol)。但在美國,一種名為雷托巴胺(actopamine)的瘦肉精是合法的飼料添加劑。
3、美國葯食局(FDA)認為每天可接受的攝入量是每千克體重1.25微克。據此,他們規定牛肉和豬肉中允許的雷托巴胺殘留量分別是30和50ppb(ppb是十億分之一)。在這個殘留量下,一個體重50千克的人每天吃上兩斤半豬肉或者四斤牛肉都還是很安全的(事實上很少有人會長期堅持這個進食量)。
4、加拿大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准稍高一些,豬肉中的允許殘留是40ppb,而聯合國糧農組織則是10ppb。日本和紐西蘭比較有趣,本國的生產不許使用,但是進口豬肉允許10ppb的殘留。總的來說,還是只有少數國家允許使用雷托巴胺,包括中國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是禁用的。
5、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瘦肉精「是合法的。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一樣東西只要存在某種好處,而且遵守用量的安全線,是完全可以安全使用的———嚴格監管才是問題的核心。
㈨ 使用瘦肉精的處罰
瘦肉精屬於違禁的獸葯葯物,而根據《獸葯管理條例》當中的第六十二條規定,使用違禁葯物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獸葯管理條例》當中的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葯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葯的、未建立用葯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的。
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將人用葯品用於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飼餵了違禁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9)克倫特羅違法擴展閱讀:
瘦肉精對人的危害很大,主要表現為在:急性中毒時出現心悸,面頸、四肢肌肉顫動,手指震顫,足有沉感甚至不能站立,頭痛、頭暈、惡心、嘔吐、乏力,臉部潮紅,皮膚過敏性紅色丘疹。
原有高血壓、冠心病、甲狀腺功能亢進者上述症狀更易發生,對哺乳動物的危害於此相似。耐受性弱且有應激因素長時間存在時甚至可以發生猝死。
飼喂瘦肉精的豬,在長途販運途中經常有發生急性心力衰竭,導致猝死的情況。鹽酸克倫特羅,性質穩定,要加熱至172℃才會分解。
所以普通烹調方法根本無法破壞它的結構。有研究表明,如果長期食用,還會導致染色體畸變的可能,會誘發惡性腫瘤。
㈩ 瘦肉精在中國合法嗎
瘦肉精在中國是不合法的,是明令規定
嚴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