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⑴ 發現車輛違章曝光它怎麼操作
市民復舉報嚴重交通違法可以制通過3種渠道,撥打交通違法電話122,登錄當地交通網的舉報嚴重交通違法專欄,或是郵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處,來信請註明「違法舉報」。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3月25日出台的《關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規定,群眾提供的記錄資料經嚴格審核,符合證據要求的,可以作為違法信息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
按照規定,針對一次違法行為,應當拍攝3張以上的圖像,圖片要盡量反映違法行為的全過程;二是要拍攝的圖片應當盡量反映清楚周邊的環境,例如道路上的標牌、服務區的標志、明顯的參照物等,在提交舉報線索時還應向交警部門說明行駛方向;三是要確定拍攝的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被抓拍後,必須要在10個工作日內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否則將失去意義。
⑵ 嚴重交通違章行為有哪些
十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一、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二、超速行駛;
三、客車超員;
四、酒後駕駛;
五、疲勞駕駛;
六、非客運車輛載人;
七、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八、超載;
九、開車拔打接聽手持電話;
十、闖紅燈。
⑶ 交通違法要曝光 是否侵犯名譽權
鄭州市警方近日在街頭設立了「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曝光台」,將交巡警查處的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實名制現場曝光,並對其進行教育。但有部分市民認為,行人違法情節輕微,實名曝光涉嫌侵犯公民名譽權,警方這種做法欠妥。 ■各說各話 需要曝光式「猛葯」 應該看到,行人與機動車違法早已成了我國道路交通中久治不愈的「頑疾」。正是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節」,造成了許多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我認為,治理這樣的交通違法「頑疾」,就需要下些「猛葯」。 而實名現場曝光就可以說是一劑治理交通違法的「猛葯」,這劑「猛葯」把見違必糾、違法必罰的嚴格處罰與曝光、公示的精神震撼有機結合起來,其效果著實不可小覷。這種做法可以觸及到交通違法行為人的內心世界,促使行人在交通行為上明榮知恥,從而促進人們的道德觀念和法制意識的進一步增強。 合法性存在瑕疵 對照有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法律並沒有授予警方對交通違法的人進行曝光的權力,按照「法無授權皆禁止」的原則,鄭州警方在街頭設立「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曝光台」的行為當屬違法。 還有,行人作為公民,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明文規定的責任。而除法律規定之外,任何人、任何機關,都不能、也無權要求行人對自身違法行為承擔超出法律規定之外的額外責任。也就是說,在鄭州警方的上述曝光行為中,將有關行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進行曝光,實際使有關的人承擔了超出法律規定的責任,同時也因為行人姓名、家庭地址及工作單位等屬個人隱私,所以鄭州警方的曝光行為也侵犯了相關行人的隱私權。 可理解為執法公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警察在執法的過程中,執法公開應當是一項基本的原則。而對違法者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進行現場曝光,其實是一種公布警察對違法者處理結果的行為,實質是警察公布交通違法信息,符合警察執法的公開性原則。所以我認為,警察對交通違法者進行「現場曝光」並無不妥,也談不上侵犯公民的名譽權
⑷ 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什麼
1、機動車復違法停放;
2、機動車無序排隊制進場;
3、非機動車亂停亂放;
4、攤點違章佔道經營;
5、非法營運三、四輪車亂闖亂行亂停;
6、無證駕駛;
7、非法客貨運三輪、四輪電動車違法上路;
8、機動車無牌、假牌、套牌;
9、機動車違法闖禁行;
10、計程車隨即停車攬客。
(4)曝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徵: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用於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了它便是違法行為。
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是情節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
4、行為應受處罰性。交通違法行為是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公安機關,處罰的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違法行為
⑸ 《道路交通法》對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嚴重違法交通法的,一般是終身禁駕,追究刑事責任。
⑹ 今年10月9日,某市當地媒體刊登了一組照片,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曝光,不僅有違法人真實姓名和家庭
要什麼問題?公布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並無不妥。
⑺ 哪些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可以進行拘留處罰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⑻ 哪些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以下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
第九十一條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以下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也規定了拘留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偷開他人機動車的;……
希望採納。
⑼ 什麼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指違法停車,超速(飆車),駕駛、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涉酒駕駛,路口違法穿插排隊車輛,違反禁令標志違法掉頭、左轉彎、闖禁行線,車輛、行人闖紅燈,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違法佔道經營和施工,違法使用公交專用車道。
避免交通違章:
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要飆車,合理使用燈光,不按規定用車燈會被罰款扣分
2、熟練掌握駕駛車輛,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圍更大,不至於手忙腳亂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頭。
3、盡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導航儀類的安全行車系統做測速提示。
4、經常看看地圖,熟悉路線,減少出現繞彎的概率。
5、養成上網查看違章記錄的習慣,以免年底車檢不過。
⑽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以下7種交通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的;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夠成犯罪的;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