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不走是不是違章
A. 綠燈亮了沒走會扣分嗎
綠燈不走會被扣分和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如果不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行車,將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違者可處200元罰款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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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B. 紅綠燈路口亮綠燈我不走算不算違規
規章就是規章,違規就是違規,沒被攝像頭拍到,不會受到什麼處分,但是在道德上面講,你確實違規了
C. 紅綠燈路口綠燈不走,停多久會被罰款
綠燈不走,算路口停車,罰兩分,一百元。綠燈應該通行,如停車則違法,對其它車輛形成妨礙。總之,路口不是想停就停想走就走,必須按照信號燈指示有序通過。
D. 綠燈亮了不走算違章嗎
你好,這樣不算違章,車輛總有熄火什麼的,這次沒過掉下個綠燈再過很正常。
E. 綠燈不走,又等了下一個走的違章嗎
這種情況下不算違章,只是影響其他車輛通行而已。畢竟有時候新手緊張車子熄火,或者車子有其他問題不能啟動的,會出現這種情況。
F. 綠燈亮了一直沒走會有事嗎,會不會扣分或者罰款
綠燈亮了一直沒走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會扣分和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第二點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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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准,並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條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G. 如果綠燈了,車子不走,犯法嗎扣分嗎
不違法,但是會被後面的的車罵。如果長時間汽車有問題,就雙閃把,提示一下,免得別人跟你後排隊。
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汽車設計師把主要精力都用在了汽車的機械工程學的發展和革新上。到了20世紀前半期,汽車的基本構造已經全部發明出來後,
汽車設計者們開始著手從汽車外部造型上進行改進,並相繼引入了空氣動力學、流體力學、人體工程學以及工業造型設計(工業美學)等概念,
力求讓汽車能夠從外形上滿足各種年齡、各種階層,甚至各種文化背景的人的不同需求,使汽車成為真正的科學與藝術相結合的最佳表現形象,最終達到最完善的境界。
我國古代早有「轎車」一詞,是指用騾馬拉的轎子。當西方汽車大量進入中國時,正是封閉式方形汽車在西方流行之時。那時汽車的形狀與我國古代的「轎車」相似,並與 「轎車」一樣讓人感到榮耀。
於是,人們就將當時的汽車稱為轎車。最早出現的汽車,其車身造型基本上沿用了馬車的形式,因此稱為「無馬的馬車」英文名Sedan就是指歐洲貴族乘用的一種豪華馬車,不僅裝飾講究,而且是封閉式的,可防風、雨和灰塵,並提高了安全度。
18世紀這種車傳到美國後,也只有紐約、費城等少數大城市中的富人才有資格享用。1908年福特推出T型車時,車身由原來的敞開式改為封閉式,其舒適性、安全性都有很大提高。福特將他的「封閉式汽車」稱為Sedan。著名的福特T型車是馬車型汽車的佼佼者。
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在1915年生產出一種不同於馬車型的汽車,其外形特點很像一隻大箱子,並裝有門和窗,人們稱這類車為「箱型汽車」。因這類車的造型酷似於歐洲貴婦人們用於結伴出遊和其他一些場合的人抬「轎子」式輕便座椅,所以它在商品目錄中被命名為「轎車」。
1934年,流體力學研究中心的雷依教授,採用模型汽車在風洞中試驗的方法測量了各種車身的空氣阻力,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試驗。1934年,美國的克萊斯勒公司首先採用了流線型的車身外形設計。
1937年,德國設計天才費爾南德·保時捷開始設計類似甲殼蟲外形的汽車。甲殼蟲不但能在地上爬行,也能在空中飛行,其形體阻力很小。保時捷博士最大限度地發揮了甲殼蟲外形的長處,使「大眾」汽車成為當時流線型汽車的代表作。從20世紀30年代流線型汽車開始普及到40年代末的20年間,是甲殼蟲型汽車的「黃金時代」。
H. 綠燈不走,屬於違反信號燈指示嗎
屬於違反通行規則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I. 綠燈不走會被扣分嗎
綠燈不走會被扣分和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如果不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行車,將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違者可處200元罰款扣2分。
(9)綠燈不走是不是違章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