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率違法
① 利潤率是多少就會違法這個有規定嗎
反壟斷法。
② 為什麼做暴利的生意大多都是犯法的
馬克思說:如果有抄10%的利潤,資本就會保證到處被適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能活躍起來;有50%的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潤,資本敢犯任何罪行。就是這樣子的。
謝謝採納
③ 商家謀取暴利是違法行為嗎利潤率達到多少為暴利呢
市場經濟,只要雙方同意,沒欺詐行為,不存在暴利問題。
④ 利潤率達到多少就算暴利
我估計大家都知抄道馬克思描述資本家的一段話
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其實這段話並不是馬克思說的,而是一個叫登寧政治家說的.
但是這句話既然被傳為馬克思的名言,那麼肯定會左右我們的日常生活
中國法律中也有相關暴利的規定,規定中介定暴利的標准,就是製造成本的300%以上的利潤,視為暴利.我估計在1998年價格法設定的時候,也受到這段話的影響了
但是某些特殊情況不能視為暴利.比如作為手段,在新商品上市初期,以極高價格佔領市場的,不能算暴利營銷;這種情況常見於衣飾類商品,上市初時,利潤經常超過300%以上.一段時間後,價格會通過各種手段降低,比如打折,比如降價之類.很多衣飾類產品的打折率之高非常嚇人,也就來源於此.
當然這樣的規定也造成很多商人,用特殊的方式打法律的擦邊球,真正追究起來還很麻煩,因為他們的做法並沒有違法...
這就只有等新價格法出爐或是當前價格法修正了..
⑤ 民間借2.5萬,每個月利息高達4000,犯法嗎
民間借貸利息太高了以後有啥經濟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個人建議還是去正規的銀行或者平台,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希望能幫到你
⑥ 利潤率超過百分之三百算不算違法
如果超過銀行的同期利息的4倍就是不合法的,可以 詳細咨問 法律咨詢貼吧中的律師 看看 和分析這種情況
⑦ 美國和香港的法律有沒有規定商品的利潤率高於多少算違法欺詐
表說是美國香港了,內地的都很模糊。。。經濟法考完就還給課本
我承認我很無聊!
⑧ 商家利潤率過高是否違法
不違法,眼鏡,服裝,醫葯都是暴力行業。
一本萬利的行業還有很多
眾所周知。
有的服裝成本價幾十塊拿到一線市場賣幾千塊很正常。
⑨ 什麼人說過,如果有百分百的利潤就可以致使人違法
這是馬克思說的。
馬克思教導我們: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258頁)。
(9)利潤率違法擴展閱讀:
馬克思的影響力
一般認為,馬克思的哲學在他所處的時代並沒有絕對的影響力;但就在他過世幾年後的19世紀末,隨著資產階級世界的普遍危機的加劇,馬克思哲學迅速的傳遍各地。建立資本主義式的福利國家成為歐洲先進國家政經改革的趨勢。
之後,馬克思主義派分成為非革命派(Evolutionary Marxism)與革命派(Revolutionary Marxism)。非革命派學說,又稱修正主義派,以愛德華·伯恩斯坦(Edward Bernstein)為中心,主張漸進式的社會主義發展,視馬克思主義為一種道德標准。
而革命派學說則以激進的列寧最為著名,強調暴力革命對於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不可迴避的必要性。革命派視馬克思主義為一種歷史科學理論與無產階級的世界觀,方法論,認為這種理論是歷史客觀進程的理論反映,是廣大勞動人民在實踐中的產物。
⑩ 一般來說,利潤率達到多少就叫暴利
什麼是暴利?多高的利潤算暴利?暴利?暴利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超過合理利潤幅度的行為,其具體界限和認定通常由有權機構(物價部門、法院等)根據同種商品、同檔次服務在同一地區、同一時間的相對價格水平認定,但普通消費者也不難根據社會常識和生活經驗做出合理判斷(有人認為超過50%、甚至超過100%足以視為暴利)。
暴利界定起來非常困難。而且還得區分行業,例如一些 服務業酒水價格翻倍都不能算暴利,而房地產超過10%的利潤很多人就認為屬於暴利了。
除非為此單獨立法。需要立法作出界定,設立標准,按照一定的比例徵收。僅僅通過稅收調節是難以奏效的,不管是降低還是提高稅率,開發商都不可能讓購房者獲益,重稅甚至可能讓開發商猛抬高房價,把負擔轉嫁給購房者。因此他建議,除立法徵收暴利稅外,政府同時要用「看得見的手」干預市場價格,不能讓房價無限制上漲。
暴利稅徵收的是所得稅,屬於價外稅,理論上是難以轉變成價內稅的;但由於房子對民眾而言是必需品,需求量太大,開發商很有可能讓購房者「消化掉」暴利稅,本來徵收暴利稅的意願是好的,結果弄巧成拙。專家認為可以開征暴利稅,但必須在開征前設立有效的法律制度,達到預期效果。地方政府並不願意去徵收,因為他們擔心徵收暴利稅會影響房地產業的發展,進而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和GDP增長」。
應當通過立法來反對和打擊房地產的暴利行為,而不是通過立法來讓其合法化,徵收暴利稅恰恰是變相的對暴利行為合法性的認定。因此建議應制訂反暴利法而非暴利稅法。
房地產行業涉及廣大民眾的基本生活和根本利益,民眾已深受暴利導致的高房價所害,有關部門應當以此為契機,制訂反暴利的法律法規。對民眾而言,房地產的暴利流向成謎,很多利益流向了灰色地帶,這樣的暴利更應當立法予以打擊。
比較以往的規定,立法中應明確執法主體;如何認定暴利行為、制約和打擊暴利行為;執法部門不作為如何處罰;受暴利行為侵害者為何維權獲得賠償」四部分內容。反暴利法最終就是要達到不能讓違法者有便宜可占、有利可圖,不能讓守法者或者受害者永遠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