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有治安違法

有治安違法

發布時間: 2021-02-17 20:01:52

『壹』 請問這樣在派出所有違法的記錄算是是治安處罰嗎能開到無違法犯罪證明嗎

首先你復要明確一個概念,犯罪是指違制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受處罰的行為。違法的行為有很多種,但是只有違反刑法並且受到人民法院審判,判決構成犯罪的行為才是真正的犯罪行為,其他的都是違法行為,所受的一般都是行政處罰。回到你的情況,你所受的只是治安處罰,所以不構成犯罪,是可以開到證明的

『貳』 既有犯罪行為又有治安違法行為怎麼處理

那就看犯罪行為和違法行為之間有沒有關聯,如果有關聯性質相同的話,在處理犯罪時把違法作為量刑情節,予以吸收;如果沒有關聯性質各異,那麼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分別予以處理。

『叄』 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處罰種類有哪幾種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3)有治安違法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這就是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的實質,涉及治安管理處罰,它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治安管理處罰應當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能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並不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也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就是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處罰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體現了法制的統一性、嚴肅性和公平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規定: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是指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肆』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刑事違法嗎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屬於刑事違法。

  1. 治安管理處罰法是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內公共安全容,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各階級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且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 ,並給予犯罪嫌疑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是其情節尚達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而刑事違法一般是是嚴重的暴力性犯罪,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

  3. 一般性違法:一般是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罰款、查封扣押、沒收等等。
    刑事違法:人身自由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罰金、沒收財產。

『伍』 治安管理的處罰范圍有哪些

一、 減輕處罰與不予處罰
1.減輕處罰與不予處罰
對具有以下情形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1)情節特別輕微的;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3)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4)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5)有立功表現的。
考點1:減輕處罰是低於法定處罰的處罰;不予處罰是宣告行為違法但不給予處罰。
考點2:這里是減輕處罰不是從輕處罰,從輕處罰的對象只有14周歲-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盲人、聾啞人才有從輕減輕,從輕處罰是在法定處罰的范圍內給予程度較輕的處罰。
二、 從重處罰
1.從重處罰
對具有以下情形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從重處罰:
(1)有較嚴重後果的;
(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3)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4)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考點1:從重處罰是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給予嚴厲程度較高的處罰。
考點2: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考點3: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三、 不執行處罰
1.不執行處罰
對具有以下情形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
考點1:不執行處罰是放棄執行應當給予的處罰。
考點2:哺乳不滿一周歲嬰兒,是指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而不是隨便哺乳一周歲嬰兒即可。
考點3:老年人這里要求是70周歲以上,包含70周歲,而不是75周歲以上。
四、 多個違法行為和共同違法行為
1.多個違法行為是指一個違法人實施了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其應當分別作出處罰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2.共同違法行為是指兩個以上行為人共同實施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
考點1:一個行政拘留最長15天,兩種以上治安違法行為,都處罰拘留,合並時拘留最長不超過20天。
考點2:一個罰款最多5000元,多個罰款合並執行時,沒有上限。

『陸』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刑事違法嗎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屬於刑事違法。

  1. 治安管理處罰法是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各階級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且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 ,並給予犯罪嫌疑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是其情節尚達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而刑事違法一般是是嚴重的暴力性犯罪,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

  3. 一般性違法:一般是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罰款、查封扣押、沒收等等。
    刑事違法:人身自由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罰金、沒收財產。

『柒』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哪些

一、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件
1、擾亂單位秩序 (第23條第1款第1項)
2、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第23條第1款第2項)
3、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第23條第1款第3項)
4、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 (第23條第1款第4項)
5、破壞選舉秩序 (第23條第1款第5項)
6、聚眾擾亂單位秩序 (第23條第2款)
7、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第23條第2款)
8、聚眾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第23條第2款)
9、聚眾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 (第23條第2款)
10、聚眾破壞選舉秩序 (第23條第2款)
11、強行進入大型活動場內 (第24條第1款第1項)
12、違規在大型活動場內燃放物品 (第24條第1款第2項)
13、在大型活動場內展示侮辱性物品 (第24條第1款第3項)
14、圍攻大型活動工作人員 (第24條第1款第4項)
15、向大型活動場內投擲雜物 (第24條第1款第5項)
16、其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 (第24條第1款第6項)
17、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 (第25條第1項)
18、投放虛假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 (第25條第2項)
19、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 (第25條第3項)
20、尋釁滋事 (第26條)
2l、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 (第27條第1項)
22、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 (第27條第1項)
23、冒用宗教、氣功名義危害社會 (第27條第2項)
24、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 (第28條)
25、拒不消除對無線電台(站)的有害干擾 (第28條)
26、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 (第29條第1項)
27、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 (第29條第2項)
28、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 (第29條第3項)
29、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 (第29條第4項)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30、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 (第30條)
31、危險物質被盜、被搶、丟失後不按規定報告 (第31條)
32、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 (第32條)
33、盜竊、損毀公共設施 (第33條第1項)
34、移動、損毀邊境、領土、領海標志設施 (第33條第2項)
35、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 (第33條第3項)
36、非法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 (第33條第3項)
37、盜竊、損壞、擅自移動航空設施 (第34條第l款)
38、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 (第34條第1款)
39、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器具、工具 (第34條第2款)
40、盜竊、損毀、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安全標志 (第35條第1項)
41、在鐵路線上放置障礙物 (第35條第2項)
42、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 (第35條第2項)
43、在鐵路沿線非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 (第35條第3項)
44、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平交過道 (第35條第4項)
45、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 (第36條)
46、違法在鐵路線上行走坐卧、搶越鐵路 (第36條)
47、擅自安裝、使用電網 (第37條第1項)
48、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 (第37條第1項)
49、道路施工不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第37條第2項)
50、故意損毀、移動道路施工安全防護設施 (第37條第2項)
51、盜竊、損毀路面公共設施 (第37條第3項)
52、違反規定舉辦大型活動 (第38條)
53、公共場所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 (第39條)
三、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案件
54、組織、脅迫、誘騙進行恐怖、殘忍表演 (第40條第1項)
55、強迫勞動 (第40條第2項)
56、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第40條第3項)
57、非法侵入住宅 (第40條第3項) 58、非法搜查身體 (第40條第3項)
59、脅迫、誘騙、利用他人乞討 (第41條第1款)
60、以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 (第41條第2款)
61、威脅人身安全 (第42條第1項)
62、侮辱 (第42條第2項)
63、誹謗 (第42條第2項)
64、誣告陷害 (第42條第3項)
65、威脅、侮辱、毆打、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 (第42條第4項)
66、發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 (第42條第5項)
67、侵犯隱私 (第42條第6項)
68、毆打他人 (第43條第1款)
69、故意傷害 (第43條第1款)
70、猥褻 (第44條)
71、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 (第44條)
72、虐待 (第45條第1項)
73、遺棄 (第45條第2項)
74、強迫交易 (第46條)
75、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 (第47條)
76、刊載民族歧視、侮辱內容 (第47條)
77、冒領、隱匿、毀棄、私自開拆、非法檢查他人郵件 (第48條)
78、盜竊 (第49條)
79、詐騙 (第49條)
80、哄搶 (第49條)
81、搶奪 (第49條)
82、敲詐勒索 (第49條)
83、故意損毀財物 (第49條)
四、妨害社會管理的案件
84、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 (第50條第1款第1項)
85、阻礙執行職務 (第50條第1款第2項)
86、阻礙特種車輛通行 (第50條第1款第3項)
87、沖闖警戒帶、警戒區 (第50條第1款第4項)
88、招搖撞騙 (第51條第1款)
89、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 (第52條第1項)
90、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 (第52條第2項)
9l、偽造、變造、倒賣有價票證、憑證 (第52條第3項)
92、偽造、變造船舶戶牌 (第52條第4項)
93、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 (第52條第4項)
94、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 (第52條第4項)
95、駕船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管制的水域、島嶼 (第53條)
96、非法以社團名義活動 (第54條第1款第1項)
97、被撤銷登記的社團繼續活動 (第54條第1款第2項)
98、擅自經營需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 (第54條第1款第3項)
99、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 (第55條)
100、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 (第56條第1款)
101、不制止住宿旅客帶入危險物質 (第56條第1款)
102、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報告 (第56條第2款)
103、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人居住 (第57條第1款)
104、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 (第57條第1款)
105、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報告 (第57條第2款)
106、製造雜訊干擾正常生活 (第58條)
107、違法承接典當物品 (第59條第1項)
108、典當業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報告 (第59條第1項)
109、違法收購廢舊專用器材 (第59條第2項 )
110、收購贓物、有贓物嫌疑的物品 (第59條第3項)
111、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 (第59條第4項)
112、隱藏、轉移、變賣、損毀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 (第60條第1項)
113、偽造、隱匿、毀滅證據 (第60條第2項)
114、提供虛假證言 (第60條第2項)
115、謊報案情 (第60條第2項)
116、窩藏、轉移、代銷贓物 (第60條第3項)
117、違反監督管理規定 (第60條第4項)
118、協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 (第61條)
119、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 (第62條第1款)
120、偷越國(邊)境 (第62條第2款)
121、故意損壞文物、名勝古跡 (第63條第1項)
122、違法實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動 (第63條第2項)
123、偷開機動車 (第64條第1項)
124、無證駕駛、偷開航空器、機動船舶 (第64條第2項)
125、破壞、污損墳墓 (第65條第1項)
126、毀壞、丟棄屍骨、骨灰 (第65條第1項)
127、違法停放屍體 (第65條第2項)
128、賣淫 (第66條第1款)
129、嫖娼 (第66條第1款)
130、拉客招嫖 (第66條第2款)
131、引誘、容留、介紹賣淫 (第67條)
132、製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物品 (第68條)
133、傳播淫穢信息 (第68條)
134、組織播放淫穢音像 (第69條第1款第1項)
135、組織淫穢表演 (第69條第1款第2項)
136、進行淫穢表演 (第69條第1款第2項)
137、參與聚眾淫亂 (第69條第1款第3項)
138、為淫穢活動提供條件 (第69條第2款)
139、為賭博提供條件 (第70條)
140、賭博 (第70條)
141、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第71條第1款第1項)
142、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苗 (第71條第1款第2項)
143、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 (第71條第1款第3項)
144、非法持有毒品 (第72條第1項)
145、向他人提供毒品 (第72條第2項)
146、吸毒 (第72條第3項)
147、脅迫、欺騙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 (第72條第4項)
148、教唆、引誘、欺騙吸毒 (第73條)
149、為吸毒、賭博、賣淫、嫖娼人員通風報信 (第74條)
150、飼養動物干擾正常生活 (第75條第1款)
151、放任動物恐嚇他人 (第75條第1款)

『捌』 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算違章還是違法

違章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通常對違章的理解是違反國務院部委制定的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違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違法是指違反一切法律規范,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規章,狹義的違法是指違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違法行為。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