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兩分違法
Ⅰ 交通違章扣分細則
交通違章扣分標准:1、醉酒駕駛機動車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罰款。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00元罰款。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3、超載或超員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4、超速對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50%的,一律處10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無證駕駛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駕車的,一律處500元罰款,並處15日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6、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對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改裝或者應該報廢的機動車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處15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7、使用偽造駕駛證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8、記滿12分繼續駕車對機動車駕駛人記滿12分繼續駕車的一律處800元罰款。9、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肇事後逃逸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11、不給急救車讓道扣3分2013年1月1日起式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把不讓行急救車納入扣分細則中。其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逆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12、無牌照車違章停車雙重處罰扣6分罰200對於司機摘號牌逃避違法停車處罰的情況,交警將通過記錄和拍下車架號來開罰單,還會進行雙重處罰。
Ⅱ 現在 交通違章 ,好像都扣3分了,還有哪些是扣2分的情況啊
一次扣2分的交通違章行為
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 處罰依據罰款(元)弔扣駕駛證(月)或單
處可並處 其他處罰及扣分
1.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 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扣2分
2.行經交叉路口鐵道口不按 規定行車或停車的 扣2分
3.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臨時號 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的 扣2分
4.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扣2分
5.駕車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扣2分
6.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 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扣2分
7.違反車速規定的 扣2分
8.違反交通標志的交 通指標線的 扣2分
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扣2分
10.駛入或者駛出非機 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扣2分
11.在高速公路上騎.壓 車道分界線行駛 扣2分
12.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 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扣2分
1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 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扣2分
14.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安全距離的 扣2分
15.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扣2分
1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質量 未達30%的扣2分
17.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扣2分
18.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扣2分
19.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扣2分
20.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扣2分
21.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扣2分
Ⅲ 交通違章2次可以分兩次處理嗎,,可以分兩次扣分嗎
可以的,也可以在網站上處理,或者到交警隊處理
Ⅳ 交通違章有口2分的嗎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內規定行車或者容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Ⅳ 違章扣分可以分兩次嗎
一個違章不能分兩次扣分,兩個以上的違章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5)交通兩分違法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Ⅵ 駕駛被扣2分,車輛違章不好處理
車輛違章罰單是否需要本人去處理,需要看情況確定,如果是現場處罰的違章處罰單,那麼,請在第一時間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不管那個人去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違章的違法信息通知單,那麼,同樣可以分兩種情況處理:通知顯示是電子警察拍攝的違章行為,假如是正面拍攝的,需要本人前去處理,如果是後面拍攝的,那麼,只要擁有有效的正式駕駛證就可以去處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別人願意接受扣分處罰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處罰的駕駛證,都是需要本人到場接受處罰。
1. 一般情況下,機動車違法信息通知單存在兩種情況,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隊)發出的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另一種是城市監察大隊(城管局)發出的違法行為(違章停車)處罰通知單。全國范圍廣,處理方式方法會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在同一個地點辦理違法處理,但是大多數地方不在同一個地方處理。一般情況下,通知單上有詳細的處理地點和工作時間,在接受處罰時候需要看清楚。
2. 接受處罰時候,請帶上違法停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違法停車駕駛員(或者經辦人)的駕駛證。通知單上一般有15天以內主動處罰的要求,這個是可以不用擔心的,超過時間接受處罰不會加大處罰力度也不會增加處罰金額。
3.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手續辦理好以後,也需要去銀行繳罰款了,現在違法處理窗口不會直接接收罰款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已經接受處理的,需要在15日以內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