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亭違規
1. 報刊亭說是違章建築 如果找關系可以免拆除嗎
不能。因為,沒有人有權力阻止拆除違章建築,還是不要動這個念頭好。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2. 沒經過允許私自開郵政報刊亭會怎麼樣
按照郵政局的規定,郵政報刊亭里只能賣報紙和雜志的,
其他的食品飲料是不允許銷售的。
但是實際情況是,沒有管得那麼嚴,所以很多郵政報刊亭都在買飲料什麼的
3. 私人買的報亭算不算合法的私人財產
不一定
因為要看所謂的買是否合法或者合規
如果沒有問題才談得上是
合法的私人財產
4. 為什麼街頭的報刊亭都和報社有關系 就是其他的單位弄就是違規佔道
因為報刊亭的報紙就是在報社進的。是在關注民生的。而其它單位一是沒營業執照、二沒安全措施、三沒固定位置。所以屬於違規的。
5. 報刊亭賣充值卡多收錢違法嗎違反相關規定嗎是否可以投訴或舉報
還糾結這個,直接給你看兩個報道你應該就悟了。
華西城市讀本訊(記者雷朋)昨日,市民張女士反映,她在瀘州大山坪一家報刊亭購買100元的充值卡後,竟被要求多交一元的手續費。「遇到這種事情不止一次兩次了,這一元錢到底收的合理不」?隨後,記者前去多家銷售充值卡的報刊亭調查發現,從面值30元到100元的充值卡,購買時均要付1元錢的「手續費」。一老闆表示,他們是幫公司代賣的,所以要收手續費。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國移動集團四川移動有限公司瀘州分公司。該公司新聞宣傳科工作人員介紹,市民購買充值卡多交一元手續費,是不符合規定的。「以我們移動公司為例,我們和下面的合作夥伴都是簽訂了書面協議的,必須得按照卡上的實際面值銷售;建議市民最好到營業廳購買,正規網點是按面值出售充值卡的。」瀘州市消協認為,即使不是通訊公司下設代理點,零售點也不可以亂標價,除非零售點與經銷商之間事先有明文約定,以額外加手續費或服務費的方式進行獲利,否則隨意把充值卡價格抬高到超出面值的價格沒有依據。瀘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則表示,這種商家多收取「一元錢」費用的現象確實存在不合理性,如果消費者有疑問,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
本報消息(記者 倪寒霞 實習生 李靜潔 朱丹)在路邊報刊亭購買手機充值卡時,面值20元和50元的充值卡都要再加1元錢。不少市民似乎習慣了這「約定俗成」的事情。不過也有人跟這一「潛規則」較真。市民張小姐為此給83186666打來電話:「這加收的1元錢到底是什麼費?」
記者就此走訪了市區雙龍南街、永康街、雙溪西路、八一北街等路邊的報刊亭,發現購買面值100元的充值卡無須加收額外費用,而購買20元和50元的充值卡時,店主都要加收1元錢。
對此,不少報刊亭業主表示,這1元錢是報刊亭的「手續費」,大家都這么收的,不願意的顧客可以自己趕到移動營業廳去充值。有的業主則坦言,因為充值卡的利潤實在太低,所以要加收1元錢,不然做這生意不劃算。
這1元錢的「手續費」應不應該收?中國移動公司明文規定是不允許的。
中國移動公司金華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劉先生表示,移動充值卡只能按照面額進行出售,不能再多收所謂的手續費,如果發現銷售點有多收錢的現象,公司將按照內部規定進行嚴格處罰。
劉先生說,和公司有直接合作關系的代銷點和充值網點,經營都比較規范,一般沒有收取「手續費」的現象;但是很多報刊亭都是向代銷點間接拿貨的,對它們的監管難度比較大。不過如果市民對此投訴,移動公司可以按照充值卡的卡號進行追查。
劉先生坦言,報刊亭和便利店是市民購買充值卡最快捷的方式,如果報刊亭因為禁止收取「手續費」而放棄銷售充值卡的話,市民會感到不方便。
對此,大部分市民都覺得這個「手續費」不合理。市民周小姐說:「我覺得加收費用不太合理,但是有時候就圖個省事。一元錢嘛,也不好太計較。」還有一些市民表示,自己傾向於到移動營業廳或者指定網點充值。
6. 報亭可以私自售賣東西嗎
你去找報亭的老闆協商,給他提成,他肯定願意,賺錢誰不願意呢?
7. 城管下來的那張紙上說報刊亭鋼鐵材料違章 地理位置是沒有違章 那能不能跟郵政局重新申請報刊亭在原位置
你好,
現在全國大多數城市都在治理亂搭亂建,好多地方的報刊亭都未倖免,樓主如果想在原位置處重建,我覺得最好是先去城建局咨詢一下,看他們是否允許,不要到時候郵政局答應重建了,可是城建是又說是不合法的。
8. 深圳如何舉報違規報刊亭
南山高新園有幾個無證報刊亭,城管都沒管,開了有有一年了
9. 郵局把舉報報亭違規情況電話泄露給報亭經營者,違法嗎
呵呵,違法又怎樣,你斗得過嗎
10. 報刊亭無證賣煙能不能舉報
我國煙草實來行專賣,銷自售香煙需要許可證,無證經營可以舉報,而且有獎。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和運輸:
第十五條:
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十六條 :
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審查批准發給煙草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且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第三十五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