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雄處分
❶ 12省調整政府怎麼領導分工
北京3月1日電 (唐嘉藝)月,天津、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廣西、雲南、寧夏等12省區市政府發布最新領導分工,各地新就任的省級政府副職分工確定。
地市方面,各地黨政主要領導調整在2月迎來一波高潮,32地市迎來新任黨政「一把手」(見下表)。其中,浙江省調整最為密集,11個地市中8地黨政「一把手」發生變動,新任的「一把手」均為浙江省本地幹部。
表:2月地市新任「一把手」一覽
甘肅:
甘肅省紀委副書記王建太任金昌市委書記
❷ 共產黨員超生什麼處罰
違反了國家法律和共產黨處分,會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黨紀處分。
根據我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章中的第九條: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共產黨員超生主要是違反了國家政策。
(2)張軍雄處分擴展閱讀:
北京晨報訊(記者 鄒樂)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昨天在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訪談時表示,私生活奢靡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有網友問及,《黨紀處分條例》當中的第126條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紀律處分。「生活奢靡」和「貪圖享樂」的定義是什麼?比如說,有黨員或者領導幹部用自己家的合法收入來購買豪車或者名表,這樣的行為會不會受到處分?
對此,張軍解釋,「生活奢靡、貪圖享樂」主要是指黨員背離了黨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義務和《廉潔自律准則》「尚儉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講排場,比闊氣,動輒揮金如土,恰如廣大群眾批評的那種土豪氣。
張軍指出,所謂「不良影響」,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風俗習慣和群眾反映等因素綜合考慮。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行為,是指用自己的錢進行高標准或者揮霍性的消費。
在黨的改革開放政策下,靠誠實勞動先富裕起來的黨員、幹部,生活過得好一點,群眾完全能理解,但是過分奢靡,群眾中、社會上是有評價標準的,會認為他們已不像一名共產黨員。對這樣處理私生活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張軍還回應了「黨員在計劃生育方面的要求是否有所松綁」的問題。有網友認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意味著黨員在計劃生育方面的要求松綁。
對此,張軍表示,將來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若做了相應修改,一對夫婦兩個孩子也是「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也要嚴肅執行。「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廣大黨員都應自覺遵守、執行。」張軍說。
張軍指出,《條例》不再重復規定,絕不意味著是對黨員在遵守國法、計劃生育方面的松綁。如果黨員違反法規超計劃生育,構成違紀的,仍然要按照總則中的紀法銜接條款予以紀律處分。
針對網友提出的「收受、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定義應如何理解?」張軍回應稱,在東部的發達地區和中西部的不發達地區,這個「正常的禮尚往來」標准可能是不一樣的。
對於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的,具體給予處分時就要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
❸ 違反保密造軍船發一兩張軍船照片受怎麼樣的處罰
一般來說也就是警告,
首先要判斷你是主觀故意,還是過失,
如果是過失,要判斷是不是造成泄密,
不管是不是,既然認識到錯誤了,最好到保密局或安全局自首(其實是做個備案),讓他們判斷是否泄密,防止擴散。
❹ 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第126條規定,如何理解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26條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這里的「奢靡享樂」如何界定?黨員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購買豪車、名表,會不會受到黨紀處分?18日,張軍在中紀委網站的訪談中也詳細解釋了這些疑問。
張軍指出,所謂「生活奢靡、貪圖享樂」,主要是指黨員背離了黨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義務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尚儉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講排場,比闊氣,動輒揮金如土,恰如廣大群眾批評的那種土豪氣。這些人的行為,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生活消費水平,也破壞了群眾心目中黨員應當是社會主義新風尚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帶頭踐行者的良好形象。所謂「不良影響」,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風俗習慣和群眾反映等因素綜合考慮。
張軍稱,上述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行為,是指用自己的錢進行高標准或者揮霍性的消費。
「在黨的改革開放政策下,靠誠實勞動先富裕起來的黨員、幹部,生活過得好一點,群眾完全能理解,但是過分奢靡,群眾中、社會上是有評價標準的,會認為他們已不像一名共產黨員。」張軍稱,對這樣處理私生活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❺ 張軍 徐長元是不是被查處
大連市人大原副主任張軍在2016年被開除黨籍,大連市原副市級幹部徐長元嚴重違紀違法2019年被開除黨籍。
張軍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5)張軍雄處分擴展閱讀
中央巡視組曾指出「大連幫」的問題
《大連日報》曾用整整兩個版面刊出《中共大連市委關於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其中寫道: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大連幫」問題,在大連市存在基礎問題的整改。
一是將「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反對拉幫結派」作為幹部教育、組織生活、選人用人、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是加強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等教育資源,深化陳吉彥跑官要官案件的警示教育;以大連廣播電視台原黨委書記、台長王衛嚴重違紀案件為素材拍攝警示教育片,對其拉幫結派問題進行重點剖析。
三是把整治拉幫結派問題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狠剎拉幫結派歪風邪氣。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問責威懾。
對省紀委交辦的市級領導幹部曹愛華、金程、張軍、姜周、李威等案件後期違紀幹部查處工作,高度重視,特別是對涉及到的團團伙伙、宗派主義問題,深挖徹查,絕不放過……
❻ 海口海關原副關長做什麼事情被通報了
1.海口海關原黨組成員、副關長潘曉波公款消費,直接參與和主持制定違背中央政策的規定等問題。2013年3月,潘曉波授意下屬某經濟實體為其購買價值1900元的海南黃花梨木梳一把,費用在酒店會務費中列支。作為時任海口海關分管公務接待工作的副關長,潘曉波直接參與和主持制定了違背中央政策的接待辦法,造成海口海關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的16個月里共支出公務接待費322.92萬元,其中向下屬經濟實體違規轉嫁295.52萬元。2017年2月,潘曉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呼和浩特海關後勤管理中心服務部科長趙宏坤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4年7月,趙宏坤作為後勤管理中心承擔呼和浩特海關招投標工作科室主要負責人,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收受工作對象以祝賀其女兒考錄大學名義所贈5000元禮金,並要求工作對象為其個人修繕房屋、安裝防盜門。2017年7月,趙宏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應制定嚴格的規則,一次犯法,永久不錄用。
❼ 如何處理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的情況
根據《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
第十三條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
(二)漏報、少報的;
(三)隱瞞不報的;
(四)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
《規定》對違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責任追究作出明確:
一是規定領導幹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漏報少報、隱瞞不報或者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二是規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查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幹部是否忠誠老實、清正廉潔的重要參考,充分運用到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幹部工作中。
三是規定組織(人事)部門和查核聯系工作機製成員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或者在查核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7)張軍雄處分擴展閱讀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
第三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一)本人的婚姻情況;
(二)本人持有普通護照以及因私出國的情況;
(三)本人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因私持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以及因私往來港澳、台灣的情況;
(四)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
(五)子女與港澳以及台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或者雖未移居國(境)外,但連續在國(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況;
(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從業情況,含受聘擔任私營企業的高級職務,在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以及在國(境)外的從業情況和職務情況;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領導幹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規定所稱「移居國(境)外」,是指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
第四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一)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所有權人或者共有人的房產情況,含有單獨產權證書的車庫、車位、儲藏間等(已登記的房產,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為准,未登記的房產,面積以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為准);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包括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以及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的情況;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情況。
本規定所稱「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領導幹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規定所稱「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發行、交易或者轉讓的股票。所稱「基金」,是指在我國境內發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稱「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
參考資料:網路-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
❽ 共產黨員違反計劃生育怎樣處罰
會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超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四條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紀處分條例》修訂後刪除了超計劃生育的處分條款內容,主要是要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既然國法有規定,黨員就應當模範遵守。不重復規定黨員違反計劃生育,並不意味著是對黨員在遵守國法、計劃生育方面的松綁。如果黨員違反法規超計劃生育,構成違紀的,仍然要按照總則中的紀法銜接條款予以紀律處分。
(8)張軍雄處分擴展閱讀:
相關新聞:中紀委:黨員超生仍予以紀律處分。
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昨天在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訪談時表示,私生活奢靡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張軍還回應了「黨員在計劃生育方面的要求是否有所松綁」的問題。有網友認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意味著黨員在計劃生育方面的要求松綁。
對此,張軍表示,將來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若做了相應修改,一對夫婦兩個孩子也是「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也要嚴肅執行。「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廣大黨員都應自覺遵守、執行。」張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