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處分決定範文
A. 處分決定怎麼寫
處分決定書的格式內容及要求
1、版頭
2、發文字型大小
3、標題:一般有受處分人姓名、處分種類及文種組成。
4、正文:正文由四部分組成。
(1)被處分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主要職務。若被處分人曾經受過處分,應寫明何時因何原因,受過何種處分。
(2)違紀事實。違紀事實,是指經過紀律檢查機關審定的、作為處分依據的事實。如果被處分人具有從輕、減輕或從重、加重處分的情節,應當寫明。違紀事實作為處分決定的依據,是黨紀處分決定書的重要組成部分,表述要用詞准確、邏輯嚴謹、詳略得當、符合法規要求,切忌渲染誇張。
(3)處分決定及法律法規依據。應用概括、規范的用於寫明違紀行為的性質、決定給予的處分種類及定性量紀的法規依據,引用法律法規、規定要完整引用題目及完整的條款。
B. 黨組織應當如何對黨員作出處分的決定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黨組織應當如何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要對黨員作出處分,需要召開黨員大會,會議主持人對違規黨員的情況進行通報,然後由大會討論處分決定,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並報上一級審批,祝好運!
C. 撤銷黨紀處分決定怎麼寫
跟普通黨紀處分文書寫法相差不大,主要區別在於,標題要寫清楚是撤銷某某職務還是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D. 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的報告怎麼寫
問你的上級黨組織,要個模板
E. 處分決定中政紀處分和黨紀處分在一起的怎麼寫
前面一樣,最後依據和處分結果不同
F. 怎麼寫黨內警告處分決定
主要從6個方面寫處分決定:1.被處分人的基本情況;2.違紀的主要事實;3.定性及處理意見,其中包括引用黨紀處分規定的依據,處分種類等;4.作出處分決定的單位應到人數、實到人數及表態情況等;5.申訴渠道;6.落款。
參考範例:
關於給予XXX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的
決 定
XXX,男,1958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XX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XXX工作,1999年6月任XXXXXX至今。
主要事實:
2000年5月,XXX任XXXXXXX期間,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請書中XXX的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XXX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XX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XXX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XXX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XXX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XXX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11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XXX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
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XXXXXXXXXX
20 年 月 日
G. 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時,應該要做到的什麼
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三條:
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
如果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對於確屬堅持錯誤意見和無理要求的人,要給以批評教育。
(7)黨員處分決定範文擴展閱讀:
處分原則: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一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H. 黨紀處分決定 怎樣給被處分的黨員
第四十二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專全體黨員及其本屬人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准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I. 黨員處分決定範文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
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
如果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對於確屬堅持錯誤意見和無理要求的人,要給以批評教育。
J. 怎樣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
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主持人宣布支部大會議題,報告本支部黨員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列席人數、缺席人數。實到會黨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黨員人數的50%方可宣布開會。
2、介紹違紀黨員的違紀事實和性質,組織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3、違紀黨員向支部大會做檢討和申辯,本人因故不參加會議的,如本人有檢討或申辯材料的,應在會上宣讀。
4、組織討論。與會黨員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允許其它黨員為違紀黨員作證和辯護,主持人或參加會議指導的人員,可以作必要的說明。
5、進行表決。宣讀處分決定文稿,與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對處分決定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採取舉手、口頭和投票等方式。
6、表決方式、表決結果、未參加會議黨員對黨紀處分的意見以及黨員(含違紀黨員)對處分決定的不同意見,應如實寫入會議記錄。支部書記應在支部大會記錄上簽名(如果支部書記是違紀黨員,由會議主持人簽名),支部有公章的應加蓋公章
7、主持人作總結。結合違紀案例,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8、主持人宣布閉會。
(10)黨員處分決定範文擴展閱讀:
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的前期准備工作:
1、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審閱違紀黨員的相關材料,學習相關黨紀條規,討論醞釀,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支委會處理意見。
2、黨支部指定專人起草支部大會的議程,確定召開支部大會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草擬黨紀處分的決定文稿,並通知全體黨員參會,包括受處分人。
3、黨支部書記與違紀黨員談話,幫助其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向違紀黨員說明享有的權利,聽取本人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
4、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的,各黨小組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認識。
5、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會議准備情況。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參加會議,予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