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兼職抽查
1. 領導幹部違規兼職屬於八項規定內容嗎
違規兼職,必然不會廉潔從政,必然損害人民利益,肯定違反廉潔自律准則。
2. 如何對領導幹部違規兼職進行日常監督
可以。但是要經過嚴格的審批。中央出台關於政府官員退休後任職的聲明:《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和有關文件規定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一、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二、對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的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擬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外的企業兼職(任職)的,必須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企業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按規定審核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徵得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後,方可兼職(任職)。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後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企業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按規定審批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三、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兼職不得超過1個;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任期屆滿擬連任必須重新審批或備案,連任不超過兩屆;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四、按規定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及時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退(離)休;在企業退(離)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五、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要嚴格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企業或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期間的履職情況、是否取酬、職務消費和報銷有關工作費用等,應每年年底以書面形式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六、限期對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進行清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意見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糾正。凡不符合規定的,必須在本意見下發後3個月內免去或由本人辭去所兼任(擔任)的職務。確屬工作需要且符合有關規定精神,但未履行審批或備案程序的,必須在本意見下發後3個月內補手續。兼職(任職)期間違規領取的薪酬,應按中央紀委有關規定執行。七、清理工作完成後,如再發現黨政領導幹部有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或領取報酬隱瞞不報的行為,一經查實,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審批和審核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時存在違規行為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八、黨政領導幹部在其他營利性組織兼職(任職),按照本意見執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按照本意見執行;其他領導幹部,參照本意見執行。九、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根據本意見精神,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制定相應的管理實施法,加強對各級各類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的規范管理。十、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丁志忠推薦
3. 公務員違規兼職的收入應該如何處理
公務員違規兼職的收入會被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廉政准則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的,應當辭去本職或兼任的職務,所收取的報酬(包括各種經濟利益)應當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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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廉政准則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經濟實體包括各種類型的企業(公司)、個體經濟組織以及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凡違反規定,未經批准在各類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的,或者雖經批准兼職,但領取報酬的,都構成本違紀行為。
人民網-違規兼職、兼職取酬 如何追究黨紀責任
4. 兼職違紀處分屬哪類
黨政機關幹部不得違反規定兼職或兼職取酬,是保證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重要紀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也分別對黨員幹部違規兼職或兼職取酬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 第三款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5. 兼職期間違規領取的報酬,應按中央紀委有關規定執行 是什麼規定
紀檢帶頭啊。打鐵自身更要硬!
6. 律師中對於違規兼職專項清理活動的具體實施步驟有哪些
此前有媒體報道,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鮑毓明長期在企業里任職,並且在2006年就已經取得了美國國籍卻隱瞞不報,還繼續使用律師的身份進行工作,損害到了我國律師隊伍的形象。為了解決目前還有可能存在的律師在企業里做高管或者是自己開辦企業的情問題,司法部在前幾日下發了一個專項清理通知。
針對律師違規兼職的處理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同對待,如果是失去國籍的,那就要求其辭去工作或者自行恢復國籍,否則將直接注銷律師執照。如果律師自身情況確實不能進行專職做律師的話,會在批評教育之後,講他的職業類別直接改為兼職律師。如果有弄虛作假等其它問題,則會移交相關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7. 教師朋友圈賣東西屬於違規兼職兼薪行為嗎
不屬於。
判斷是不是違規要看是不是在工作時間干這些事,還要看他的行為是否和自己的職業是否有關,假如有關,就可以判定違規,無關的話,就是自己正常的經營行為,誰也干涉不得。
望採納。
8.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企業違規兼職應受到什麼紀律 處分
按照公務員內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你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9. 中央對嚴禁黨員幹部違規兼職取酬作出了哪些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三條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四條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兼職或者兼職取酬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二條規定:「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