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的中介
⑴ 有其他中介提出,獨家是違法的是這樣嗎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房產中介簽獨家合同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房產中介違法違規可以向住建部、消費者協會、工商局、房管局投訴。
房地產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是:
(1)行為人負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義務。違法行為實際上是不履行、不承擔法定義務的行為。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活動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者、房地產交易當事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都有各自具體的義務。
(2)行為人有不履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義務的行為。房地產違法行為表現為兩種方式:一種是「不當為而為之」,即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禁止性義務,而行為人卻不承擔禁止性義務,進行了法律不允許的行為。另一種是「當為而不為」,即法律規定了作為義務,而行為人卻不履行。
(2)違法的中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⑶ 房屋中介違規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每個地區的管理規定可能不同,比如石家莊市將會沒收違法所得、給予書面警示、約談主要負責人等,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監管的通知》:
二、嚴肅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房地產中介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將依據七部委《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石家莊市房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石家莊市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警示、約談主要負責人、罰款、記入信用檔案、沒收違法所得、關閉門店並責令為期一個月的整改、暫停其所有連鎖門店的網簽資格、取消網簽資格、直至清出房地產中介市場等相應的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違法的中介擴展閱讀:
房屋中介違規行為如下:
(一)編造散布謠言。對編造散布謠言、嚴重誤導消費者、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惡劣的中介機構,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輿論監控,第一時間在相關媒體上予以澄清,對編造散布謠言的中介機構立即查處,並向社會公開查處結果。
(二)發布虛假房源。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推行房屋信息公開。中介機構不經委託人同意且不到住建部門進行房源信息核驗;發布的房源信息不真實、不全面、不準確;從業人員不實名在網站等渠道上發布房源信息;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對已出售的房屋不能及時從門店網站等發布渠道上撤除。
(三)賺取房源差價。中介機構不能及時簽訂委託合同,不能做到對房源「明碼標價,一套一標」;欺上瞞下,壟斷房源,哄抬房價,吃房源差價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督導部門:市發改委]
(四)挪用交易資金。中介機構未按要求將交易資金納入監管賬戶;從業人員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侵佔、挪用、拖延支付房產交易資金等。
(五)違規開展金融業務。中介機構不得強迫委託人選擇其指定的金融機構;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佣等費用。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合作提供服務。
(六)違規代理銷售。中介機構違規代理未取得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房;為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七)違規規避稅費。中介機構從業人員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低報成交價格;幫助交易當事人偽造虛假證明,騙取稅收優惠;倒賣納稅預約號碼等違規違法行為。
(八)未取得營業執照未備案進行經營。對既未取得營業執照又未在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黑中介」,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引導購房人選擇經過備案的誠信規范的中介機構,發布風險提示,建立舉報制度。對「黑中介」發現一個、打擊一個、取締一個,清出房地產中介市場。
(九)已取得營業執照逾期未備案。對已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的中介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關閉所有門店,直至達到備案條件並在政府網站公示後方可重新營業。
⑷ 二手房中介是違法的嗎
中介不是違法的。
中介是專門從事有關房屋交易相關的機構,對房屋過戶的手續比較清楚,在出售或者購買房子的時候,選擇一家好的中介,只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費,就可以幫你省下好多精力,因此無論賣方還是買方在選擇中介的過程中一定要多方比較,三思而行。
房屋中介,又稱房地產中介。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房地產中介咨詢服務機構正在蓬勃發展,房地產開發和市場消費的橋梁紐帶作用通過這一中介得以發揮。房地產中介為消費市場提供了房地產評估、經紀、咨詢等服務,這對活躍房地產市場,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⑸ 後租客從事違法行為想問下中介有責任嗎
租客在租用的房子里從事違法行為,中介並沒有參與,而且也不知情,中介只是起到房屋出租的介紹作用,因此租客從事的違法行為中介不需要負責任。
⑹ 做貸款中介犯法嗎
貸款中介犯法嗎
做貸款中介是不犯法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據《憲法》、《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擔保法》、《民法通則》等法律形式確認了市場主體具有運用自有資金進行借貸獲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國家鼓勵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投資融資、貸款擔保、法律咨詢等服務。
中介指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內部對立兩極之間起居間聯系作用的環節。對立的兩極通過中介聯成一體。中介因對立面的斗爭向兩極分化,導致統一體的破裂。
中介,是一種以向客戶提供中間代理服務的機構,它本身並不能直接提供相應的服務和物品,但是它能夠替你尋找並安排這些服務和物品,供你選擇並決定。舉個例子:你想在家裡辦個小型聚會,你需要一些專業的服務員和廚師,你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去替你找到這些人員,你可能還需要場地布置,中介也可以安排物品采購和布置。
中介機構有很多,主要的有貿易中介(提供貿易所需的資料,客戶等相關信息),服務中介(提供第三產業信息,如家政公司),網路中介(通過網路形式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物流中介,房地產中介(包括租售),二手車中介(各種二手車服務信息)婚姻中介(安排相親撮合婚姻)等等。
所謂中介,從詞面上來看,就是指「在中間起媒介作用」。而主要履行中介活動的組織就是中介。因此,要明確什麼是中介首先應理解什麼是中介活動。從一般意義上講,中介活動系指中介人(自然人或法人)居間幫助甲、乙雙方達成某項協議/契約/合同的活動,在中介過程中,牽涉到中介人與委託方(甲、乙方或雙方)簽約、發布、尋找委託方合作者、協調甲、乙方簽約、幫助完成簽約和追索並獲得報酬等活動。中介人的任務是為委託方找到合作者,扮演了臨時協調人的角色,而不是甲、乙任何一方渴望之實質性合作夥伴角色或買者和賣者角色。
⑺ 房產中介賺取差價是否違法
房產中介賺=取差價是違法。
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經紀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房產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傭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吃差價」實質是不法房產中介採用欺詐的手段訂立合同,非法獲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違法的中介擴展閱讀:
1、中介把控大量房源,暗箱操作,操縱房價,如隱藏手中部分房源,帶多人同時看房,造成人多房少的假象,從中謀取暴利。如此前鏈家房產中介發生的糾紛就是因此所產生的。
2、由於二手房交易周期長,價格變化頻繁,導致一房二賣。買房人在簽訂購買房屋中介合同並交付定金和收付款後,未完成過戶手續,房產中介再將該房產以高價二次出售,獲得更高的傭金,中介的違約會導致前買家出現錢房兩空的狀況。
⑻ 中介這樣做違法嗎我們該怎麼辦
現在打工真不容易,就算是中介違法違約也沒地方說清楚。告也告不贏,吃一塹長一智,下回最好簽勞動合同,並且沒工作之前對於休息日怎麼算工錢提前有個書面交代。委屈您了!
⑼ 中介是否犯法
1、中介是一種職業。
2、只要從事合法活動,法律當然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