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邊溝種樹
Ⅰ 私自在馬路背溝里種樹犯法嗎
哦,這個私自種樹只要不影響交通就不違法,植樹造林是中華傳統美德,路旁綠樹成蔭豈不是更好嗎
Ⅱ 路邊種樹需要什麼手續
找林業局
Ⅲ 在我家耕地邊上種樹合法嗎
關於植樹的問來題有些地方源有專門的規定:如湖北省2004年以省政府36號《省人民政府關於積極穩妥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意見》中第六條規定:「對在部分在基本農田上已種植的三年期以上的林木,待其受益後,再恢復為基本農田,並給原承包戶以合理的經濟補償……。對在2003年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以後,仍然圈佔基本農田植樹的地方和企業,要依法查處,追究責任,對所栽樹苗,當地政府應限期獎移植到非基本農田。」
對方能否種樹,主要是看對方是否為基本農田,當然你們那個省是不是有類似的規定就不清楚了。
至於因栽樹影響你家莊稼,那就只能協商解決了。
另你家是因為在一條大溝上開的荒,是否影響別人灌水也又是一個問題。
Ⅳ 路邊溝和我家果樹地排水溝是一條溝,現在被對面隔著道的農戶建了廁所還平了溝,他違法么我該怎麼辦
每次看到他家人上廁所,就扔一個二踢腳在廁所旁邊
Ⅳ 私自填公路兩側邊溝怎麼處理
會受到行政處罰。
《公路法》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造成公路路版面損壞、污染或權者影響公路暢通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將公路作為試車場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製造廠和其他單位不得將公路作為檢驗機動車制動性能的試車場地。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
第十六條第二款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打場曬糧、種植作物、放養牲畜、採石、取土、采空作業、焚燒物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
Ⅵ 在耕地的旁邊種樹違法嗎
國務院日前發出《關於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強調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
針對近年來一些地方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挖塘養魚等使基本農田面積不 斷減少、嚴重削弱了糧食生產能力的情況,通知要求,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要認真執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決制止任意改變基本農田用途的行為,切實做好保護基本農田「五個不準」,即: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搞林糧間作以及超標准建設農田林網;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建設用於畜禽養殖的建築物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違法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外,不準非農建設項目佔用基本農田。凡在基本農田上進行植樹造林(包括種植速生豐產林)、挖塘養魚、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的必須立即停止和糾正。今後,新增綠化造林、新建和擴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佔用基本農田。
通知要求,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業結構調整和綠色通道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正確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和一般耕地發展水產業、畜禽養殖和林果業。編制和實施退耕還林、生態建設與保護、農業結構調整等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進行綠色通道建設要因地制宜,嚴格限定道路沿線綠化帶寬度。道路沿線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圍以外每側綠化帶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佔用基本農田的,應履行基本農田佔用報批手續。交通、水利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涉及佔用耕地的必須做到占補平衡。
通知強調,嚴格控制各類建設佔用基本農田。嚴禁違反法定程序通過修改或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改變基本農田的數量與布局。嚴禁規避基本農田佔用審批。嚴格執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佔用基本農田審批制度,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要嚴格審查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方案,並按照法定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通知指出,對已經違法違規佔用和破壞的基本農田要盡快採取恢復耕種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以下原則對已經違規佔用和破壞的基本農田進行處理:對佔用基本農田種植速生豐產林的,限期恢復耕種;對在基本農田內建設畜禽養殖等建築物的,限期拆除並予整理;對建設基礎設施造成基本農田耕作力破壞的,限期修復;對超標准建設綠色通道而佔用基本農田的,逐步恢復耕種條件;對各類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的,在依法妥善處理前,不得受理該地區建設用地申請。在具體處理中,要確保農民經濟上不受損失。
通知最後指出,要抓緊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嚴肅查處違法佔用和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清查工作結束後向國務院作出報告。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要按照全國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方案組織檢查,並將本通知貫徹落實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內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特別是頂風作案,造成基本農田面積大量減少的地區,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Ⅶ 別人把樹種在我家地里我砍了違法么
可以起訴侵權排除妨礙不能私自砍樹,涉嫌濫伐林木罪,謹慎處理,不要觸犯刑法。
Ⅷ 我想問一下,草原扒溝種樹犯法嗎
犯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開墾草原和亂采濫挖草原野生植物的通知》 面積在75畝以上已界定為草原的草山、草坡不允許植樹,已界定為荒山、荒地、荒灘的地塊,植樹整地方式只能為帶狀整地或穴狀整地。帶狀整地技術要求:每行整地寬度0.5-1.0米,深度0.3米,帶間距保留原生植被;穴狀整地技術要求:樹坑長0.5米×寬0.5米×深0.5米。樹坑間保留原生植被,更不準把樹木行距間開墾起來種植農作物、中草葯等。違反上述整地技術要求的行為,旗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每畝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恢復草原植被。同時,植樹者與村民委員會簽定的「五荒」資源承包合同作廢,由發包方收回重新發包。 不準在退牧還草項目區圍封草場和基本草牧場內植樹,不得把基本草牧場分割承包出去植樹。對在退牧還草項目區圍封草場和基本草牧場上植樹的,旗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六十六條和《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牧場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每畝處以500-2000元罰款,並責令已植樹的地塊將樹木移除,恢復草原植被,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 任。現已簽定分割發包合同的村組,立即由鄉鎮政府監督各村解除合同並收回,再以基本草牧場重新承包,用於放牧和打草
Ⅸ 農村可耕地裡面種樹有沒有違法
根據《土地管理抄法》第三十六條規襲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據此,在耕地中種樹是違法的。
Ⅹ 耕地可以種樹嗎請用相關法律法規回答
耕地不可以種樹。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佔用耕地的單位將所佔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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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